丝路核心区的金融支持

2015年03月03日 14:51  中国金融杂志  收藏本文     

  朱苏荣

  编者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开发性金融机构,加强同周边国家和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这是新时期我国对外开放、完善开放型经济体系的新举措。本刊特别邀请人民银行[微博]、商务部和相关专家学者对加大金融支持,充分发挥信用、货币以及相关服务的功能与作用,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进行了探讨。

  2013年习近平主席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构想,指出可从加强“政策沟通”“道路联通” “贸易畅通”“货币流通”和“民心相通”方面,以点带面,从线到片,逐步形成区域大合作。2014年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把新疆建设成“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下称“核心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研究、探索和推动金融支持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金融支持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金融是新疆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有助于加速核心区建设

  新疆作为中国向西通往中亚、西亚、南亚及欧洲的战略省区,具有新欧亚大陆桥、西出桥头堡的区位优势,处于北、中、南三条“丝绸之路”通道交汇地,是中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各国贸易的主要枢纽和关键节点,是实现“贸易畅通”和“道路联通”的陆路必经之路和战略支点。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过程中,新疆的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航空、铁路、公路、管道等通道建设的瓶颈之一是缺乏资金。

  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是促进经济健康良性运行的血脉,更是推动区域经济建设和国际经贸合作中各国商品流通的动脉,在国际国内资本的快速集聚,发挥小变大、短变长的杠杆作用上具有显著功能优势,有利于有效配置资源、便利资产交易、拓展融资渠道、降低流通成本、引导贸易结构优化,促进国际国内各类资本聚集新疆。作为推动核心区建设的主力军,金融是撬动和连接各国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贸易畅通和道路联通的支点和纽带,有利于发展跨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道路联通、贸易畅通和民心相通,实现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间的互利共赢。

  金融是推动新疆对外开放、加速建设核心区的重要手段,有助于促进形成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

  新疆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区,特别是喀什、霍尔果斯开发区、中哈霍尔果斯边境合作中心是中国面向中亚、西亚、南亚乃至欧洲距离最近、最便捷的开放窗口,是我国加快向西开放的实验区。新疆“十二五”规划提出要构筑对内对外开放新格局,把新疆打造成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和基地,要以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为契机,全面推进对外开放。

  丝绸之路经济带本质是道路经济带,核心是形成区域经贸大合作,其流通、价值体现的基础和外在表现形式都是货币或金融,离不开资金投入、计价、融资、汇兑、结算、套期保值等金融服务和支持。从国际层面看,丝路经济带要加强“五通”,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加强货币流通”,通过金融的介入和引领,有利于促进国际资本、技术、服务等各要素流动、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降低融资成本、商品服务贸易自由化、贸易结构优化和投资便利化,给新疆和丝绸之路经济带各国贸易比较优势的结构性变动和贸易商品的结构优化创造物资基础。

  因此,金融开放是推动核心区建设、形成区域利益共同经济体的基础,是加速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区域合作的关键环节,可以起到媒介、导向和调节作用。在国家推进向西开放战略的进程中,充分发挥新疆独特地缘优势,发挥金融的引导和支持作用,将有效促进新疆向西开放水平的提高和深入,有助于加快形成我国陆地开放与海上开放、西部开放与东部开放并重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金融是新疆融入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速器,有助于加快推进核心区建设,打造中国新的经济增长极

  丝绸之路经济带东边牵着亚太经济圈,西边系着欧洲经济圈,辐射东亚、中亚、南亚和欧洲以及北非区域,涵盖40多个国家30多亿人口,是横跨亚欧大陆的世界最长最具发展潜力的经济大走廊和战略性经济带,新疆正处于东西两大经济圈的重要节点和枢纽。

  长期以来,资金短缺和投入不足是制约新疆经济发展的瓶颈之一。民生连着民心,民富则本固,本固才能安邦,各项民生保障工程也迫切需要金融的介入与支持。金融将加速货物、资本、技术、服务等各类要素在新疆与其他地区之间自由流动,大大缩短新疆融入区域经济一体化及经济全球化进程。特别是区域金融与合作将更加有利于增强新疆与周边国家的全方位反恐融资合作,对新疆社会大局稳定,实现长治久安将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金融是建设核心区、促进各国能源合作,加强新疆作为能源重要通道和基地的有力保障,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国家能源安全保障水平

  新疆周边的中亚国家能源资源富集,是未来世界经济发展中最具潜力和活力的关键所在。新疆是中国重要战略性资源接替区和大通道,随着途经新疆中哈石油管线以及中国—中亚天然气管线的建成,以及未来“中巴经济走廊”建设,新疆已成为中国陆上石油、天然气等战略能源进口供应的最重要通道和基地。广泛而深入的能源合作需要能源金融市场全方位、多样化的金融支持。加强基于能源合作的金融合作,将能源金融的各大功能辐射到周边区域,将有利于中国进一步加强与中亚以及其他国家的经济合作,形成更为稳定的陆上能源“黄金”大通道,落实国家能源、矿产资源市场多元化战略,维护我国能源资源的战略安全。

  金融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为金融支持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构建了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金融政策框架体系,为核心区建设构筑了良好的政策环境。2010年以来,树立“政策也是生产力”的理念,新疆先后在信贷支持、金融市场、金融创新、对外开放等方面争取到一系列优惠政策。这些政策既有综合的,也有区域的,还有专项的,初步构建了有利于新疆金融发展的政策框架。同时,通过举办跨境贸易与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启动仪式、金融支持新疆跨越式发展座谈会、金融市场支持新疆经济发展座谈会等系列重大活动,为宣传金融政策、推进政策高效落地提供了广阔、有效、务实的平台。

  二是构建总量扩大与结构优化同步推进的融资发展模式,为核心区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新疆存、贷款分别于2011年、2013年突破万亿元大关。2014年末,新疆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为15217亿元、12237.6亿元,分别是2009年末的2.2倍、3.1倍。在银行间市场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已突破500亿元大关。2010年以来累计在银行间市场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1671.5亿元。信贷结构也明显优化。连续四年实现涉农、中小企业新增贷款不低于上年、增速不低于全疆平均水平的“两个不低于”目标,南疆四地州贷款年均增速高于全疆平均水平3.7个百分点。

  三是金融基础设施日臻完善,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建立了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目前,新疆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135家,保险公司30家,证券公司21家,期货机构4家;第一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新疆共引入银行机构5家,新开业证券公司6家、保险公司8家,新设村镇银行16家,新增小贷公司195家,为新疆金融市场注入巨大的生机与活力。全面开通“12363”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电话,全辖金融IC卡发卡量突破1300万张,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乡镇、团场覆盖率分别达80%和90%,惠及530余万农牧民。

  四是金融支持新疆对外开放力度持续加大,为核心建设区构建了有效的对外交流平台。目前,我国已与新疆周边国家建立了多项金融合作机制,包括中哈金融合作分委会定期会晤机制及其下设的中哈本币结算、挂牌交易、支付清算、银行卡工作组机制,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的银行联合体、中国—亚欧博览会金融发展与合作论坛等。在银联体多边合作框架下,贷款支持了各国政府间普遍关注的能源资源、交通、电力、化工、民生等一系列重大项目建设。与周边国家跨境人民币结算总额不断扩大,截至2014年末新疆已与68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跨境人民币实际收付业务,跨境结算实际收付累计达1578.32亿元,覆盖了全区15个地(州、市)和18家银行机构。

  金融支持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若干思考

  金融支持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总体思路:紧紧围绕核心区建设,促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为指引,以深入实施金融创新驱动工程、金融向西开放带动工程、金融市场培育联动工程为抓手,以建立财政金融政策对接机制、普惠金融发展机制、系统监测评估机制、金融人才成长机制为保障,以推进融资中心、清算中心、金融市场中心、外汇交易中心和金融信息服务中心建设为依托,以金融调控监管、市场准入、绩效考评和服务创新政策为支撑,做大金融总量,优化融资结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快金融对外开放,激发市场活力,整体提升金融对新疆经济的贡献度,加快助推核心区建设,使核心区建设成为勾画“丝绸之路经济带”和中国经济新版图的新动力。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激励原则。坚持从顶层设计出发,研究制定支持核心区建设的金融政策,努力正向激励政策,引导国内外金融资源向新疆地区集聚,发挥金融支持保障作用,促进核心区建设和国家战略目标实现。二是坚持商业可持续原则。正确处理市场主导与政策引导的关系,遵守市场经济规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前提下,构建符合核心区建设实际的、稳定可持续的金融支持保障体系。三是坚持就业第一原则。紧紧围绕新疆各族群众实际,优先保证能够增加就业岗位的项目和扩大就业容量的企业资金需求。四是坚持扶贫开发原则。新疆是一盘棋,南疆是“棋眼”,是国家集中连片扶贫开发地区之一,围绕南疆地区扶贫开发工作实际,建立金融精准扶贫机制,加大对扶贫开发项目信贷投入力度,重点解决农牧区、边境地区、特困人群创业就业所需资金。五是坚持创新突破原则。围绕核心区建设金融需求,培育新疆金融核心竞争力,创新发展适合核心区建设特点的电子金融、互联网金融、直销银行、人民币跨境使用等新型金融业态和金融产品,推动形成功能齐全、分工合理、竞争有序、富有活力的现代金融体系。

  以实施“三大工程”为抓手,激发金融市场活力,提升金融服务核心区建设的核心能力

  一是实施金融服务创新驱动工程。鼓励金融机构引进、开发、推广有利于核心区建设实际和特点的各种金融创新产品、业务和服务模式,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创新性金融服务。二是实施金融向西开放带动工程。加快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与发展,促进人民币在边贸结算中的使用。三是实施金融市场培育联动工程。拓宽货币市场广度和深度,发展债券市场,稳步推进资产证券化,推进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灵活、发达的具有交易场所、交易品种和交易机制多元化等特征的金融市场体系。

  以建立“四大体系”为保障,构建金融支持核心区建设的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财政货币政策协调对接机制体系。扩大财政货币政策执行效应,形成财政预算定向扶持与金融定向支持联合发力机制,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流向新疆,助力核心区建设。二是建立普惠金融发展体系。积极构建有利于核心区建设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打造多层次、广覆盖、多样化、可持续的普惠金融平台,努力提升普惠金融服务的普及性和便捷性,着重提高“三农”和中小微企业享受的金融服务覆盖面、渗透率和便利性。三是建立系统监测评估体系。建立和完善金融统计监测制度,开展金融支持核心区建设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加强经济金融数据的统计和监测分析,规范信息披露,为核心区建设需求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金融信息服务。四是建立金融人才成长体系。加大东西部金融人才交流力度。制定吸引和培养中高级金融管理人才的优惠政策和措施,满足核心区建设金融人才需要。

  以推动“五大机制”建设为依托,加快推进核心区建设步伐

  一是推进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投融资合作机制”。借助亚洲开发银行倡导的中亚区域经济合作机制(CAREC)实现多渠道融资,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争取外部资金支持,实现政府资源、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的融合。二是推进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支付清算机制”。进一步完善支付清算系统,创新支付结算工具和服务手段,发展支持多币种产品交易和清算,建设集多种支付工具、多种交易方式和多种支付渠道于一体的综合支付服务网络。三是推进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金融市场运行机制”。依托“丝绸之路经济带”煤炭、石油、天然气、棉花等为标的,发展区域性大宗商品现货和期货交易市场,建设立足新疆、辐射中西亚、欧洲地区的能源资源交易平台。四是推进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外汇市场合作机制”。加快推进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双边本币结算。积极推进货币互换资金在贸易结算中的使用。五是推进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金融信息服务机制”。将新疆建成集金融信息采集与发布、数据库与数据挖掘、指数研发、价格研究和征信系统等多重功能于一身的丝绸之路金融中心信息高地。■

  作者系中国人民银行[微博]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行长

  (责任编辑 许小萍)

文章关键词: 中国金融银行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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