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全面电子化

2014年09月24日 11:45  《中国外汇》  收藏本文     

  抓住移动互联,实现网上再造,是实现银行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加速发展的重要契机。

  文/廖起平 编辑/韩英彤

  目前,国内部分银行在国际结算电子化发展的道路上积极探索与实践,实现了部分进口信用证业务全流程的电子化操作。这无疑是中国贸易金融业在电子化发展上的全新尝试与突破。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全面电子化所要实现的目标是:客户只需在自己的网络终端进行操作,就能实现随时、随地、随心地办理银行所有的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

  当下,笔者之所以提出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全面电子化这一设想,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我国大部分银行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都实现了集中化处理,但从实际效果来看,其集中的优势还远没有得到最大化体现。

  二是国内已有部分银行在大力推动信用证通知业务电子化和交单业务电子化,但客户接受的程度却极为有限。

  三是客户在银行办理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普遍存在各业务环节重复提交资料的问题。

  四是实现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全面电子化的内在需求客观存在,外在条件也已初步具备。

  主要发展方向及初步架构

  主要发展方向。目前,商业银行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集中化处理系统基本实现了银行内部各总、分、支行间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信息传递的无纸化。但要更进一步实现整个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系统全面的电子化,就必须将远程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系统功能延伸到客户端,不仅使进出口商和银行,还包括其他所有参与机构和部门(如保险公司、运输公司等)等,都能通过一个安全可靠的信息技术平台,实现单证及相关业务资料的无纸化传递,从而实现客户在线开户、授信、开证、制单、交单、单据预审、审单、交涉、融资、收付汇、外汇资金清算、外汇义务性报告、反洗钱、外汇申报、查询、查复等一系列功能。即做到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全流程、全产品、全系统、全客户电子化。

  初步架构。初步设想的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全面电子化的架构如附图。要实现这一架构,我们必须尽可能地利用一切内部和外部可利用的资源。而早日加入BOLERO(Bill of Lading Electronic Registry Organization,即“电子提单登记组织”)系统,则应是国内银行实现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系统全面电子化的首要任务。欧共体TT Club与SWIFT组织共同开发的BOLERO.NET系统,于1999年9月27日向全球推出,其用户包括国际贸易中的进出口商、银行、保险公司、运输行、承运人、港务机构、海关、检验机构等。客户透过这个单一窗口,就可直接与全球的物流及金融服务社群连接,并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换单据、核查数据、结算,完成整个贸易过程;同时,客户还可通过权利注册申请,在线转让货物所有权。银行作为BOLERO的主要成员之一,在为进出口商提供国际贸易结算与融资服务时,经授权进入BOLERO中心注册系统后,可进行在线开证、通知信用证和审单,并可通过与银行自身电子结算系统的连接,完成付款清算、融资等系列信用证操作。与SWIFT网比较,BOLERO最大的特点是具有高度开放性、中立性、安全性和合法性。目前,全球10大银行已全部加入BOLERO系统;在国内,则有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率先进行了EUCP电子交单的成功尝试。

  可行性分析

  为实现上述目标,接下来我们将从四个方面分别来探讨实现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全面电子化的可行性。

  内在需求

  一是进出口客户方面的需求。这也是实现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全面电子化的核心需求,其他各方面的需求都是围绕这一基本需求展开的。进出口客户的基本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业务效率,节约运营成本;(2)加速资金和货物周转;(3)扩大业务规模和收益;(4)防范贸易欺诈风险。

  二是银行方面的需求。此类需求可以概括为:提高效率,节约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控制操作风险,提高服务水平,强化市场营销力度,提高客户满意度,扩大业务收益。

  三是外围第三方平台系统方面的需求。这方面的需求主要包括,够扩大自身影响力、扩大用户量、增加业务品种、扩大业务收益。

  四是其他方面的需求。其主要指运输、保险、检验检疫机构和供应链服务公司等方面的需求,基本都可以概括为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争夺市场、扩大收益。另外,海关还有特殊的需求,就是加快关税安全归集和提升海关监管能力;外汇管理的特殊需求则包括:利用科技手段协助外汇业务检查、提高外汇统计分析能力,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为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顺利实施提供重要保障。

  外在条件

  关于国际上已建成的外围第三方系统平台的情况。(1)目前国际上已有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外围第三方平台系统包括:BOLERO系统、ESS(Electronic Shipping Solutions,即电子航运解决方案)系统、TSU(Trade Services Utility,即贸易服务平台)系统、TRADECARD系统、CCEWEB系统、CARGODOCS系统等。其中,BOLERO系统、ESS系统和CARGODOCS系统,可以实现货物所有权在线转让,交易的安全性与快捷性均可以得到保障。(2)上述各系统所提供的结算品种,以及在客户准入、加入成本、系统对接和已有用户数量、安全性等方面各不相同。(3)目前的所有系统尚需完善业务品种及增加会员,以适应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全面电子化的需要。

  关于国内银行系统方面的情况。目前,国内绝大部分银行均已建立或开通网上银行系统(或电子银行系统)、国际结算集中化处理系统和SWIFT系统,部分银行内部建立了授信审批无纸化系统、客户信用评级系统,还有部分银行建立了会计核算集中化系统;国内各家银行均已同外汇管理局建立了涉及外汇义务性报告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反洗钱监测与分析系统(AMLMASP)、外汇收支申报联网系统(金宏工程系统),同人民银行[微博]建立了人民币清算CNAPS系统和企业征信系统,部分银行还开通了网上报关业务系统、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并有银行加入了BOLERO及TSU等系统。

  关于客户方面的情况。(1)现阶段大多数客户均使用了网银系统。(2)客户申请办理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大都还只能通过纸质单据传递方式办理。(3)外贸企业ERP电子制单系统已经普及。(4)极少部分客户加入了BOLERO等系统。

  关于其他部门及机构的情况。(1)目前其他部门及机构除运输公司之外,加入BOLERO等系统的还很少。(2)电子提单和电子保单时有所见,但电子检验证、电子产地证则还未曾出现。(3)海关已推行电子化报关系统,部分保险公司已开发电子保单系统,国内各主要供应链服务公司均拥有成熟的供应链管理系统。

  关于国际贸易关联方的情况。目前,国际上大的运输公司大多已经加入了BOLERO组织,并能够出具电子提单。国际上已有部分银行、船公司、保险公司等加入了BOLERO组织。

  关于法律体系建立方面的情况。就实现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全面电子化方面而言,应该是先有实践,后有相关的法律需求。目前已正式颁布并实行的国际惯例是EUCP(《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600关于电子交单的附则》);国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认可电子单证的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则规范了电子签名的行为和效用,但至今还没有制定有关规范信用证电子交单行为,以及针对电子提单物权凭证属性确认和电子商务公司参与电子交单业务的法律主体风险的专门法律、法规。

  存在问题

  一是如何将现有的各种相关业务系统通过一个安全有效的公共网络平台形成相互连通的信息交付体系?前面提到的BOLERO系统、ESS系统或CARGODOCS系统,都是可以利用的安全公共网络平台。

  二是如何让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的各当事方及关联方都成为上述信息交付体系的成员?这需要依靠我们各方面的力量来大力宣传才能实现。

  三是如何让上述的信息交付体系涵盖所有的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产品?这主要需要前述的安全公共网络平台能扩大其业务服务范围和品种,以适应目前银行全面的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品种的业务开展需要。

  四是如何在相关法律尚不健全的情况下推动该项业务的发展?这主要需依靠银行在办理该类业务过程中,在客户准入、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技术审核与操作控制、风险提示等方面加强防范。

  最佳现实途径和策略

  最佳现实途径

  客户将自身的INTERNET系统与BOLERO系统连接,再通过电子数据交换(EDI)将贸易中有关运输、海关、商检、保险、银行、外管等方面的信息,用一种国际公认的标准格式进行编制,并通过计算机通信网络,实现各有关部门或公司与银行的数据传输与处理,完成以贸易为中心的全部业务查询、查复和办理过程。

  策略

  (1)原则:有条件的,先行先试;没有条件的,创造出条件后再试。

  (2)方法:流程全电子、系统全对接、产品全覆盖、客户全参与。

  (3)具体实施:循序渐进、由易到难。对已具备条件的客户及业务可以采取先行先试的方式进行,对尚不具备条件的客户及业务则要创造条件去开展。比如说国内“走出去”企业的进出口业务,以及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由于其大都要求单据简单,时效性要求较高,且大都需要做融资,参与机构各方相对较少,该类业务就属于可以先行先试的业务;再比如目前加入BOLERO组织的客户及银行还有限,我们就可以通过银行专业营销手段引导客户和相关银行加入到BOLERO组织来,为开展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电子化业务创造必要条件。目前,BOLERO组织能提供的业务品种有:EXPORT LETTER OF CREDIT(出口信用证),IMPORT LETTER OF CREDIT(进口信用证), GUARANTEE/STANDBY LETTER OF CREDIT(保函/备用信用证),ELECTRONIC DOCUMENT PRESENTATION(电子交单),ELECTRONIC BILL OF LADING(电子提单),BANK PAYMENT OBLIGATION(BPO,银行付款责任)。应该说,目前BOLERO组织能提供的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品种还极为有限,尚无法满足实现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全面电子化的要求。为此,我们有必要和BOLERO组织协商,让其增加业务服务品种至能覆盖全部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产品。

  目前,BOLERO系统网上已公布部分已成为其会员的主要客户、主要银行和主要运输公司(CARRIER),还有大量的信息可以通过BOLERO组织去了解获得。当然我们的银行也可以通过自身营销,引导大量的客户、银行、运输公司、保险公司等相关机构及早加入BOLERO组织,为推动自身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全面电子化创造条件。

  如何实现加入BOLERO组织会员费减免的问题。按照BOLERO组织的规定,凡加入该组织的会员,须缴纳一定金额的会员费。尽管BOLERO组织会员费比较昂贵,但如果通过集团捆绑的方式加入,则可以大大降低每个成员的会员费用。

  就目前国内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全面电子化一个重要方面——eUCP项下电子交单而言,无论是中行、中信银行还是农行所做的eUCP项下电子交单,其出口方(受益人)均为澳大利亚必和必拓公司和巴西淡水河谷几家公司。也就是说,国内的进口方(申请人)和开证行都是在必和必拓和淡水河谷公司的要求下被动办理eUCP项下电子交单业务的,且各家银行该项业务还均处于尝试阶段,根本谈不上普及推广。如果我们能够转变经营策略,变被动为主动,积极推动该项业务的发展,则形势将完全有可能发生根本性改变。例如,我们现在大量的出口企业中不乏经营大宗商品且具有市场话语权的企业,这些出口企业完全可以像澳大利亚必和必拓公司和巴西淡水河谷公司一样,要求其国外大的进口商和进口商银行接受eUCP项下电子交单业务。另外,目前大量办理的跨境人民币进口信用证业务也已具备电子化的条件:一方面其客户基本都需要办理融资,且时效性要求很高,单据相对简单,业务涉及的关联方相对较少;另一方面,该类业务不论是银行(海外联行)、客户(国外关联客户),还是政府机构、运输、保险、检验机构,都更容易接受并加入BOLERO系统,成为该系统的会员。而只有单证业务的各当事方都成为了BOLERO系统的会员,跨境人民币信用证结算及其融资全面电子化才可能完全实施。为此,建议该类业务可以率先尝试采用eUCP项下电子交单方式办理。再有就是我们现在正在逐渐推广的传真交单业务,也完全可以通过电子交单方式加以替代,从而规避因传真(非正本单据)交单可能带来的银行操作风险。

  基本业务流程

  考虑到可能涉及的业务品种及关联方繁多,且很多方面存在相通性的特点,在此不做一一列举,而仅以业务相对复杂的进出口信用证完全电子化结算及贸易融资的全流程简要说明如下(从客户申请开户开始直至所有业务办理完毕为止的全电子化流程)。

  客户申请开立银行账户

  客户申请加入BOLERO组织,成为BOLERO系统的会员。客户在自己的终端利用自己的柜员通过BOLERO系统向是BOLERO系统会员的银行递交开户申请及相关资料,该银行通过BOLERO系统接收客户申请资料并将相关信息导入银行核心系统(IT蓝图系统),通过银行系统核准(包括人民银行核准颁发开户许可证,客户在开户行预留电子印鉴等)后,该客户即可在该银行办理相关结算业务。

  客户申请信用评级及公司授信

  客户在自己的终端利用自己的柜员通过BOLERO系统向是BOLERO系统会员的银行(同时是开户行)递交信用评级及公司授信申请和相关资料,该银行通过BOLERO系统接收客户申请资料(客户开户时提供的相同资料无需重复提供),并将相关信息导入银行信用评级系统及公司客户授信管理系统,通过银行内部系统完成客户信用评级及授信额度评定工作。

  电子信用证基本操作步骤

  (1) 电子信用证的申请、开立。国际货物买卖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同意用电子信用证方式付款的前提下,开证申请人在自己的计算机系统上生成开证申请书,或者登录开证行的网页下载银行提供的通用格式,通过INTERNET与BOLERO系统连接,将电子信用证申请书发送到开证银行国际结算集中化系统;开证银行根据客户在本行的授信额度管理系统中核定的授信额度,在国际结算集中化系统中无需重新手工录入相关信用证条款就能快速开出电子信用证。

  (2)电子信用证的通知。开证行在核实客户的授信额度基础上通过内部作业系统和外部网络的接口将信用证直接发送到受益人的计算机接受系统,或者通知受益人所在地的往来行通知受益人。在后一种情况下,开证行可以通过银行之间的内部作业系统将信用证发送到通知行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通知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将该电子信用证等通过BOLERO系统转发到受益人的电子信箱,即完成了信用证的通知步骤。

  (3)电子化制单、交单和融资。出口商用ERP系统自动审核信用证后,再通过INTERNET与BOLERO系统将信用证相关信息连接传送至运输、保险、海关及商检等有关部门,并要求这些机构根据电子信用证的内容和实际货物的情况出具诸如提单、保险单、原产地证明、检验证明等电子单据。出口商则在按照电子信用证的规定发运货物以后,备制电子汇票、电子发票、电子装箱单等自制单据,并连同从其他有关部门发送来的电子提单、电子保险单、电子原产地证明、电子检验证明等通过BOLERO系统经交单行(议付行)转发给开证行或指定的付款行索偿。之前,出口商还可以通过BOLERO系统向指定交单行(议付行)提交融资申请,在获得交单行(议付行)同意后得到收款前的融资。开证行将从BOLERO系统接收的单据导入自身国际结算集中化系统处理,核对单据无误后,再通过SWIFT系统付款给议付行;然后,开证行通过BOLERO系统通知进口商付款赎单, 进口商通过网银系统直接付款后(或通过客户在BOLERO系统上递交资料给开证行办理进口押汇等融资方式对外付款), 开证行将各类电子单据通过BOLERO系统转发给进口商,进口商将电子单据再通过BOLERO系统转发承运商换取货物。交单行(议付行)或开证行还可以在线监控融资还款到期日和还款来源,系统可自动进行销售分户账管理,自动根据历史交易综合评判企业信用等级等等。

  (4)电子外汇收支申报、义务性报告、反洗钱和报关。由于外汇收支申报、义务性报告、反洗钱和报关系统通过BOLERO系统平台可实现与银行的国际结算集中化系统对接,从而客户可以在完成上述业务基础上直接通过自己的终端进一步完成有关的外汇收支申报、义务性报告、反洗钱及货物电子报关等一系列工作。

  在上述流程中,电子汇票、电子提单、电子保险单等,可通过电子数据加签及批注方式解决电子单据签发、背书及转让问题。但在单据电子化并未完全实现的情况下,会大量出现受益人将电子单据和纸质单据一起提交的情形,这就要求银行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系统全面电子化后,能对传统的有纸化单证业务实现兼容。

文章关键词: 外汇货币汇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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