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商行发展十九年奏响四部曲

2014年07月23日 16:31  中国银行业  收藏本文     

  文/中国银行业协会城商行工作委员会

  从1995年全国第一家城商行成立至今,城商行已历经19年的探索与变革发展,19年的励精图治、奋发图强,城商行发生了脱胎换骨般的变化,成为我国金融体系中最具活力的商业银行,成为中国普惠金融的生力军。在这一过程中,城商行群体奏响了发展四部曲。

  截至2014年第一季度末,全国145家城市商业银行资产总额达到15.9万亿元,存款余额10.75万亿元,贷款余额6.58万亿元,不良贷款余额619.21亿元,不良贷款率仅0.94%,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从1995年全国第一家城商行——深圳城市合作银行成立至今,城商行已历经19年的探索与变革发展,走过了重组改制、引进战投、跨区域发展、综合化经营以及上市等不平凡道路,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简单粗放到规范集约、从风险积聚到资产优质、从基础薄弱到业绩卓越的质的转变。

  19年的励精图治、奋发图强、攻坚克难,城商行发生了脱胎换骨般的变化,成为我国金融体系中最具活力的商业银行,成为中国普惠金融的生力军,折射出一代城商行人饱含艰辛的创业历史。城商行群体实现了共铸辉煌和“涅槃重生”。

  在这19年的时间里,中国的城商行奏响了发展的四部曲,实现了数次华丽转型与变身。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城商行改革创新,稳中求进的重要一年,回顾、沉淀城商行的发展经验,对于城商行承上启下、深化改革有着格外特殊的意义。

  第一部曲:1995-2000年

  组建改制 城商行艰难起步

  清理整顿,组建城市合作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来源于城市信用合作社,是中国经济改革的产物,是伴随中国经济发展而不断发展、壮大的。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引导中国经济改革重心由农村转移至城市,伴随城市经济改革和发展,各类经济主体的金融服务和融资需求急剧增加,特别是“两小经济”(集体经济和个体私营经济)的开户难、结算难和融资难问题尤为突出,在此背景下,城信社应运而生。从1985年底武汉汉正街小商品市场成立第一家城信社起,到1994年末,全国共计成立城信社达5200家。城信社在活跃城市经济、支持“两小经济”发展的同时,由于社会经济体制的双轨制,以及城信社自身经营管理的不规范、定位的不准确和经营基础的薄弱,也隐藏和积累了较大的风险。

  1995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微博]成立城市合作银行领导小组,推动城信社向城商行改制的工作。在城市合作银行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城商行组建工作以“先试点、后分批”的方式稳步推进。1995年3月,领导小组召开组建城市合作银行试点城市座谈会,部署了北京、上海、天津、深圳、石家庄5个试点城市的城市合作银行组建工作,此后又将试点范围逐步扩大到全国16个试点城市,并在当年9月,国务院正式下发《国务院关于组建城市合作银行的通知》,决定自1995年起在35个大中城市进行第一批组建工作。1996年6月,领导小组决定在35个大中城市以外的满足特定条件的60个地级城市开展组建工作。1997年12月,根据95个城商行的组建进程,国务院批准在东莞等58个地级城市继续开展城商行的第三批组建工作,城商行组建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

  回归本质,更名城市商业银行

  1995年《国务院关于组建城市合作银行的通知》将城市合作银行确定为股份制银行,实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相互制衡的治理结构,业务范围与其他商业银行没有本质区别。鉴于城市合作银行不具有“合作”的性质,1998年3月,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微博]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关于城市合作银行变更名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城市合作银行统一更名为城市商业银行,促进了各地城商行的企业形象设计和企业文化建设。

  积聚效应,经营模式逐步完善

  城商行自成立开始即明确“一级法人、两级经营”的管理模式。城商行总行作为全行的经营管理中心,掌握人事权、资金拆借权、对外投资权以及财产支配权等,保持支行作为业绩经营单位的自主权,对支行实行扁平式管理,在贷款审批、存贷比例、大额取现、财务费用、人事安排等方面实行分级分类的差别授权管理,从而使全行的积聚效应有效发挥,又能调动支行业务经营的积极性,有利于稳定经营和促进发展。

  总的来看,这一阶段城商行主要发生以下几方面变化:一是城商行创造性地进行体制改革,完成了从信用合作经济向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转变,开始了走向公司制、规范化、商业化经营的道路;二是城商行在业务发展过程中,逐步明确了市场定位,要以地方银行、市民银行、中小企业银行为立足点,充分发挥区域和地缘优势,服务好“两小”经济,与监管机构确立的“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当地市民”的城商行发展方向相一致;三是通过改制,原城信社存在的乱拆借、账外经营等违规、违法情况逐渐减少,风险蔓延趋势得到遏制,稳定了风险和金融市场秩序;四是城商行继续完善和推进体制改革,在“一级法人,两级经营”的基础上,探索中心支行、管辖行、前中后台分离以及事业部制等改革,改革的深化为城商行的发展注入活力,促进了城商行经营水平的提高。

  第二部曲:1998-2003年

  大胆改革 相关部门完善监管

  风险化解,逐步处置不良资产

  城商行在成立之初便背负了沉重的历史包袱,加之各机构初期的发展理念、管理体制、经营状况也不尽相同,造成管理模式和经营机制差别很大,经营业绩良莠不齐,而经济高涨所带来的房地产泡沫以及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又对城商行初期业务发展造成较大障碍,导致当时城商行群体不良率居高不下,部分机构不良率超过50%,个别城商行甚至爆发挤兑风波。在监管部门的大力推进下,城商行充分依靠自身的能力和地方经济的资源,通过资产置换、增资扩股、债务重组、收购兼并、自我消化等方式处置了大量不良资产,逐步化解各种风险,成效显著。

  管理提升,开始公司治理探索

  城商行成立后逐步摆脱原城信社粗放式经营和管理的模式,依法建立了现代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框架,完善和健全了城商行的制度和流程,逐步规范了城商行各项业务的开展和经营。通过聘请外部监事和独立董事,提高城商行市场化竞争能力,提升综合化经营实力。通过对“引资、引智、引技”模式的探讨,拉开了国内银行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序幕。通过导入国际先进理念,实现了经营管理理念的转变,提升了经营管理水平。通过引入国际经验和做法,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打破了原有体制束缚,建立起市场化运行机制,并以国际理念为引导,实施组织架构再造,提升了运营效率,提高了产品创新步伐,带领了银行业的改革和发展。

  监管先行,多措并举加强风控

  此时期的监管机构人民银行在充分调研城商行风险特点的基础上,以加强风险控制、防范系统性风险为主导,及时调整监管思路,确立监管模式,建立监管体制,明确监管重点。一是根据城商行经营的实际情况,确立分级监管原则,由人民银行各分行对城商行实施法人监管;二是调整城商行监管的指导思想,确立“巩固、改革、整顿、扶持”的监管原则;三是根据城商行的发展状况,及时建立完善了对城商行的非现场监管体系和现场检查的工作程序和方法。1998年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强城市商业银行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城商行建立和完善一级法人体制和两级管理的扁平化管理模式,有力地加强了对城商行的监管,对推动城商行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总的来说,在这一阶段城商行在以下几方面发生明显变化,并对未来的改革和发展产生显著影响:一是开创了中国商业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先河,上海银行、南京银行、西安银行三家城商行率先引进战投,取长补短,完善了银行业管理和服务体系,推动城商行转型;二是通过自身尝试,城商行将信用风险管理从三级分类拓展至五级分类,促进整个行业信用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并利用多种方式对存量风险进行化解,有效地遏制了新的信用风险发生,促进了城商行的稳健经营;三是在改制后所形成的公司治理架构雏形的基础上,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以及有关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等法律法规要求,探索建立科学的公司组织架构,推动和强化了公司治理;四是城商行间联合与合作取得突破性进展,2002年上海银行牵头的城商行清算中心得到人民银行批准,国内城商行间的同业合作进入实质性阶段,有利于城商行增强互信合作、提升经营品质。

  第三部曲:2003-2012年

  准确定位 城商行突破性发展

  崭露头角,战略定位逐渐明确

  2003-2012年这十年间城商行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坐标越来越明确。早期城商行就提出了“地方银行、市民银行、中小企业银行”的方针,经过前期的不断探索,城商行深刻认识到上述提法不仅是口号,更是赖以生存的根本,从而在这10年间对上述战略进行了真正有效的落实,凭借地缘优势和与中小企业紧密联系的优势,初步形成城商行的经营特色。

  城商行服务中小企业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98年上海银行建立第一家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01年起,北京银行和上海银行都相继推出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小巨人”培育工程,扶持优良的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此后包商银行、南充市商业银行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台州银行等为代表的城商行群体基于对市场环境和自身特点的系统性研究,确立了以小微企业为核心的市场定位。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使得人们认识到小微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而立足于本地的城商行恰恰是小微企业天然的盟友,服务小微的战略在城商行得到进一步落实。2009年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温家宝两次听取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董事长王钧汇报,充分体现了对城商行服务地方、服务小微、服务市民定位的肯定,温家宝进一步要求监管机构全力支持城商行的发展。战略定位的明确使中国资本市场出现了一批有特色的城商行队伍。

  突破瓶颈,拓宽资本补充渠道

  在科学监管理念下,资本对确保城商行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日益突出。充足的资本金是城商行扩大规模经营的基础,也是防范风险、维护经营稳定的基本保证。城商行补充资本金的途径主要有:一是提高利润存留比例和额度,用短期的股利损失换取长期的资本收益,实现内生性的资本增长;二是吸引自然人、民营企业和国际金融机构增资扩股、优化股权结构,特别是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自1999年上海银行率先引进IFC开始,到2006年已经有上海、南京、西安、济南、北京、杭州、南充、天津、宁波等9家城市商业银行引进了境外战略投资者;三是发行资本债券。2004年上海银行成为首家发行次级债的城商行,募集规模30亿元, 2012年全年城商行发行次级债达到700亿元。发行资本债券成为城商行群体资本补充的重要工具;四是一些业绩优良的城商行实现了公开上市,形成了对城商行的长效资本补充机制。

  加速追赶,业务特色更加显著

  过去几年中,城商行实现了服务对象扩大化、多元化。城商行在这一时期业务全面完备,通过开办中间业务服务,如咨询服务、保管箱、保险代理、代客理财等基本满足了各种客户的日常金融需求,实现了服务对象扩大化、多元化。通过提高服务水平,多家城商行在当地金融市场占比达到第一,如锦州银行存贷款市场占有率接近当地金融机构的40%,包商银行接近当地的30%。

  城商行在这一时期也实现了跨区域发展和下沉式发展。2006年4月,上海银行宁波分行挂牌营业,标志着中国城商行异地经营拉开帷幕,2006年,银监会发布《城市商业银行异地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规范了城商行异地分支机构的管理。截至2010年末,共有78家城商行实现了省内或省外跨区域发展,共设立异地分支机构和境外代表处286家,城商行服务网点下延到县、镇,形成遍布城乡的格局。

  上市突破,扣开资本市场大门

  2007年南京银行、宁波银行和北京银行通过了监管部门的批准,成功在国内A股市场上市。此后不少城商行积极筹备上市工作,但由于总体经济形势和行业整体原因其他城商行在国内上市至今处于停滞状态。为此一些城商行选择将境外作为募集资金地,如重庆银行和徽商银行在2013年、哈尔滨银行在2014年都实现了在香港H股的上市。

  通过上市,城商行建立了最为有效的资本金补充途径,城商行上市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完善了对城商行经营的社会监督机制,推动城商行经营管理体制发生彻底转变。

  资源整合,城商行间加强合作

  城商行由于个体规模相对较小,在竞争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为此城商行积极建立合作联盟,实现在资源、平台等方面的共享,将过去传统的“各自为战”转变为“集团行动”,在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同时也提高了抵抗风险的能力。

  城商行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自2000年开始每年一届的城商行发展论坛(自2013年起更名为“城商行年会”)已经成为城商行相互交流经验、与监管高层沟通反映诉求的颇具影响力的平台。

  为解决早期各城商行就存在的跨地域资金清算问题,1996年起成立了“全国城市商业银行清算中心筹备组”,承担了全国大部分城市商业银行间的异地清算业务。2002年筹备组被人民银行批准升级为城商行清算中心,为保障城市商业银行各项业务顺利开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城商行还按照地域发起了一些合作组织。 如2008年山东省城市商业银行合作联盟成立,为成员提供共同的IT系统运营与维护、金融产品研发等。此外还有长三角城市商业银行联席会议、西部联盟、河北城市商业银行合作组织等。

  创新模式,重组省级城商行

  联合重组是通过对相关区域内城商行、信用社、农信社等金融机构的合并、重组,组建新的银行实体,在规模扩张的同时,实现业务的跨区域布局。2005年,徽商银行按照“6+7”的方案进行了联合重组,是全国第一家由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联合重组设立的区域性股份制银行。其组建和运营模式是中国城商行重组并购的典型代表,对中国城商行的重组并购之路具有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此后,据不完统计,各地先后重组了江苏银行、吉林银行、龙江银行、长安银行、华融湘江银行、湖北银行、贵州银行、富滇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晋商银行、甘肃银行等省级城商行。

  总的来看,这一阶段城商行开始了质的转变。截至2003年底,城市商业银行共计112家,营业网点5162个,从业人员16.9万,总资产1.45万亿元,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6.27%,资产规模在1000亿元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有2家,最大一家城商行上海银行的资产规模仅为1934亿元,城商行平均资本充足率仅有1.31%。截至2012年底,城商行总资产已达11.44万亿元,占银行金融机构总资产的8.90%,资产规模达千亿元以上的城商行达到29家,北京银行更是成功步入万亿元资产规模的阵营。早在2008年城商行资本充足率就全部达到了8%的监管标准。

  城商行开始战略引领发展,不再盲目跟随发展。越来越多的城商行认识到要想从红海中突围,必须将立足小微、立足本地的战略做到实处。城商行形成了以资本管理为导向的风险管理架构。2008年的金融危机给年轻的中国城商行群体上了生动的一课,城商行管理从粗浅的就风险而论风险上升到按照资本金配比开展业务,在资本金范围内开展业务和承担风险的意识已根植于城商行的经营理念中。

  城商行在主营业务发展的同时,其他特色业务得到了加强和完善。大多数城商行看准当地群众公共事业需求,开通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地税等代缴费业务,服务内容涉及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开辟了一片独特的蓝海市场。城商行的基础管理,包括IT、人力资本、内控合规等也发生了根本变化,为科学管理提供技术和手段。

  第四部曲:2012年至今

  继往开来 改革提供继续向前动力

  下沉服务,服务小微服务实体经济

  中小企业、小微客户是城商行赖以生存的根本,是城商行支持实体经济的着力点。由于目前大中型银行也将目光逐步聚焦到了这一领域,城商行必须与大中银行开展新的差异化竞争,寻找新蓝海。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各家城商行都已经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面形成了基本经验和做法。比如,包商银行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等改变过去“点对点”粗放分散的人海战术,调整为“圈链结合、点面结合”的批量化、规模化模式,实现客户下沉、机构下沉、服务下沉。大连银行建立了智能金融吧,通过新颖的、高科技的智能渠道满足社区居民以及中小企业日常金融的大部分需求。贵阳银行、吉林银行、齐鲁银行、南充市商业银行等实施了社区银行战略,将网点和服务向社区和商贸区延伸,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便民服务网络,强化社区金融服务。苏州银行则将发展小微业务总结为:主动营销,“做加法”坚守小微服务理念;简化流程,“做减法”畅通小微服务通道;创新产品,“做乘法”丰富小微服务功能;降低门槛,“做除法”提升小微服务质效。

  把脉经济,扎实服务地方

  城商行的另一个主要职能是服务地方。在当前新一轮的经济改革浪潮中,城商行在城镇化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中,正在结合地方经济的特色,创造出新的做法。比如重庆银行和重庆三峡银行等支持城镇化建设,将重庆城市发展新区作为城镇化主要市场,达到地方与银行自身经营同步发展双赢的效果。杭州银行在村镇留用地开发、村民拆迁、小产权房抵押,以及宅基地资本化等方面,探索采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抵押担保方式,创新金融模式,为村镇经济开发、新居民创业就业提供金融支持。兰州银行坚持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出发,在教育、就业、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公益性文化体育建设、城乡居民增收、生态环境保护等民生工程方面不断加大信贷投入力度。

  坚守底线,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

  城商行始终将提升风险管理能力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建立市场风险管理架构,不断完善管理举措,提升市场风险应对能力和速度。高度关注并着力化解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紧密盯防信息科技风险和操作风险,不断提升科技风险治理能力、关键技术和防护水平。一些城商行在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方面做出了特色,比如,徽商银行打造了风险政策、风险协同、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排查、风险报告、风险监督评价、风险处置、风险责任追究九项机制全面控制风险。温州银行、重庆银行等完善风险治理的顶层设计,优化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能,建立风险管理的政策体系框架,引入并运用风险管理工具,强化风险管理的数据和信息系统建设。广州银行将声誉风险和传统风险并驾齐驱,全面管控,坚持既不失声,也不失语。

  共谋成长,合纵连横开拓未来

  新时期下,城商行加强互助联合,抱团取暖,共谋发展的需求日益突出。2013年6月,中国银行业协会城商行工作委员会应运而生,标志着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城商行深化交流合作的有效机制和平台。北京银行担任城商行委员会第一届主任单位,上海银行担任常务副主任单位,江苏银行担任副主任单位。截至2014年6月,委员会成员达82家。城商行委员会的成立既是城商行自身发展的诉求,也是行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委员会充分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对内积极搭建行业沟通合作平台,研究和解决城商行面临的共性问题,对外传递城商行声音,畅通与相关机构、社会各界间沟通渠道,为凝聚行业合力,促进城商行金融机构稳健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新时期下城商行必须通过改革和转型应对形势和环境变化。

  当前,城商行处于只有转型升级才能持续发展的关键阶段,转型升级势在必行。一是实体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要求城商行转型升级,老百姓日常生活、居民的储蓄与投资、小微企业、三农的发展以及实体经济本身的转型升级对银行业金融服务的需求与日俱增,要求城商行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对自身金融服务进行相应的转型升级;二是金融领域的重大改革促使城商行转型升级,例如利率市场化改革、民营银行的潜在竞争、存款保险制度的即将推出等,都需要城商行进行转型升级来提高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三是金融业态的发展变化迫使城商行转型升级;四是金融风险的形态变化驱使城商行转型升级;五是金融监管的进一步强化倒逼城商行转型升级。

  城商行的转型升级可从以下七个方面着手:一是要从服务实体经济出发实施城商行转型升级,并在服务实体经济过程中着力打造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教育金融与消费金融;二是要从客户下沉启动城商行转型升级,善于寻找并发现小微企业中的“金芝麻”,制定非优质客户发展战略与商业模式;三是要通过业务拓展促进城商行转型升级,深挖传统业务,发展客户认为物有所值的真正的中间业务;四是要从业态创新带动城商行转型升级,加强自身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建设,学习互联网金融技术与精神,并与网络开展深层次合作;五是要从网点改造凸显城商行转型升级,改造传统银行网点,发展社区支行、小微支行,探索新概念银行;六是要从外延到内涵发展这一主线切入城商行转型升级,推动“规模银行”向精细银行、特色银行、智慧银行、增值银行转变;七是要从安全稳健发展全面谋划城商行转型升级,继续发挥银行线下风险管控优势,并通过大数据、云计算强化线上风险管控。

  结语

  从1995-2014年将近20年的时间中,城商行在监管部门的正确引导下,顺应我国经济转型和金融改革的要求,积极推进自身的体制改革、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在中国金融业内形成新的核心竞争力,服务地方经济、中小企业、城市居民,为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展望未来,城商行应始终坚守风险底线、创新金融服务,以更加奋发图强的姿态和坚定不移的决心创造灿烂辉煌的未来。本文原载于《中国银行业》杂志2014年第6期。

文章关键词: 中国银行业城商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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