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特约记者 张有义
早在1991年,经济学家厉以宁与其学生孟晓苏[微博](企业家)、李源潮(现任国家副主席)、李克强(现任国务院总理)等人合作创作的《走向繁荣的战略选择》一书问世(排名以参与创作的章节顺序为序)。
时至今日,83岁的厉以宁又有新书《中国经济双重转型之路》问世。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标志着中国经济社会再次迎来重大改革契机。为此,本刊特约记者近日对厉以宁进行了专访,畅谈中国双重转型之路。
《陆家嘴》:“中国经济双重转型之路”中“双重转型”是指什么?
厉以宁:从1979年起,中国进入了双重转型阶段。双重转型是指体制转型和发展转型的结合或重叠。 体制转型就是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转型就是从传统的农业社会转向工业社会。
两种转型的结合或重叠是没有先例的,也是传统的发展经济学中没有讨论过的。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一些新独立的发展中国家,由于过去不曾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所以只出现发展转型,即从传统的农业社会逐步转向工业社会。而1979年以后的中国则不同,一方面,要摆脱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以市场经济体制代替计划经济体制,这就是体制转型;另一方面,要从传统的农业社会转向工业社会,使中国成长为一个现代化的国家,这就是发展转型。
《陆家嘴》:1979年至今,您认为中国在双重转型之路上积累了哪些经验?
厉以宁:我总结了八点,其中体制转型是双重转型的重点。
第一,在双重转型中,重点是体制转型,即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并要以体制转型带动发展转型。这是因为,计划经济体制对中国经济的束缚和限制是全面的,既包括城市,又包括农村;既包括工业,又包括农业;既包括城市居民,又包括农民。如果不打破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和限制,中国不仅不可能实现从传统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变,而且中国转型的目标(使中国成为现代化国家的目标),也是无法实现的。
其次,在双重转型准备阶段,必须解放思想,清除计划经济理论的影响,否则改革与发展都寸步难行。
第三,产权改革是最重要的改革。在双重转型中,必须把产权问题放在改革的首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产权模糊、投资主体不确定、投资方的权利和责任不清晰是改革的主要障碍,也是发展的巨大阻力。对广大农民来说,土地权益需要确定,住房产权也需要确定,而且确权工作应当落实到户,这既有利于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也能使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用于改善生活、扩大再生产和创业。
第四,在经济增长的同时改善民生。在双重转型中,一定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改善民生。改善民生是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和缩小地方收入差别的重要途径。在宏观经济政策目标中,就业是重中之重。同时,由于新的工作岗位是在经济增长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所以经济需要保持一定的增速。经济增长率过高当然不行,如果经济增长率偏低,则会产生更大的就业压力。再者,扩大内需同改善民生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唯有扩大内需才能使中国经济增长逐渐转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第五,必须不断自主创新、产业升级。在双重转型中,要不断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而提高企业竞争力的核心是鼓励自主创新。如果自主创新不足,产业迟迟未能升级,企业的竞争力不足,在日趋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中国必将丧失自己的市场份额,或者又会回到过去依靠资源出口、初级产品出口以获取外汇、进口必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境地,这就难以实现现代化的目标。
第六,必须不断提高经济质量。相对于较早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的国家而言,环境压力在中国显得更为突出。中国在双重转型中,必须重视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第七,城镇化是今后若干年内最有潜力的投资机会。
第八,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以上八项经验说明了中国双重转型之路是怎样一步步走过来的。总的来说,这些经验表明了这样一点:中国有中国的国情,不根据国情进行转型,什么经验都不会产生,也不会有“中国道路”。
《陆家嘴》:双重转型中的宏观调控应以微调和预调为主,您这么说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
厉以宁:问题首先在于政府职能的正确定位。政府不可能是万能的,政府调控经济的作用在任何情况下都带有局限性。一般来说,政府总是在不完全信息的条件下作出决策的。这就是政府在宏观调控中不可避免的局限性之一。
政府在宏观调控中的另一个不可避免的局限性是:政府的博弈对手是公众,政府在同公众的博弈中通常处于被动的地位。这是因为,政府只有一个,而公众则有千千万万;公众的千千万万双眼睛都盯着政府,政府却无法把眼睛盯着千千万万的公众。于是就必然形成了如下的格局,即政府有政策,公众有对策,或者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公众人数众多,每个人,无论是投资者、消费者,还是储蓄者,都根据自己的预期选择自己的对策,从而抵消了政府政策的效果。这表明,来自方方面面的公众的预期和对策,会使政府趋于被动。
政府在宏观调控中还有一个不可避免的局限性,这就是:由于政府总是在不完全信息的条件下作出决策的,以及由于政府政策的推行总是处于同公众博弈中的被动地位,所以政府的宏观调控措施往往会力度过大,矫枉过正,因此造成了“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局面。
在双重转型中,这种时紧时松、时“死”时“乱”的现象之所以一再发生,既由于市场机制尚未完善,又由于政府职能未能正确定位。
由此得出的结论只能是:在双重转型已经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政府职能更应正确定位,切不要再像过去那样认为政府是万能的。政府要遵循市场规律,不要打乱投资者、消费者、储蓄者的正常预期,宏观调控不宜大升大降、大紧大松、大起大落;否则,会导致经济中出现大量泡沫,经济中的泡沫甚至会突然破裂。这些都会使经济遭到伤害,并使公众对宏观调控失去信心。
经济运行中会出现运行不正常的预兆,即使政府掌握的信息始终是不完全的,但通过筛选,仍会发现经济运行不正常的预兆。所以今后政府的宏观调控应当重在微调,并且要尽可能少采取总量调控措施,而要以结构性调控措施为主。与总量调控措施相比,结构性调控措施所引起的震荡较小,效果会更显著。
今后在宏观调控中,除了应当重在微调外,还应当采取预调措施。宏观调控起始时机的选择是十分重要的。过去,宏观调控起始时机往往滞后,宏观调控结束时机更可能滞后。这两种滞后都会给国民经济造成损失,也会给后续一段时间的经济运行增加困难。
在中国,宏观调控滞后的主要原因在于政府不仅所掌握的信息不完全,更重要的在于政府没有对自己掌握的信息进行认真筛选,从而易于被各地区、各部门报喜不报忧的假象所迷惑,而经济运行中的许多真实情况却不一定能被政府所掌握,这样,宏观调控的时机往往滞后。在今后的宏观调控中,政府应当汲取以往的教训,要尽可能掌握经济中的真实情况,并把预调放在重要位置上,做到预调和微调并重。
《陆家嘴》:无论在上世纪90年代的著作中,还是在《中国经济双重转型之路》这本书中,您都谈到了价格问题。在宏观调控之下,限价政策局限性体现在什么方面?
厉以宁:既然我们要继续体制转型,那就必须懂得限价政策的局限性,因为这是破坏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手段。加之,在经济生活中,商品价格总是相互影响的,也是互为成本的。在宏观调控中,有时为了控制某种商品价格的上涨而采取对该种商品限价的政策。经验表明,限价政策只能短期有效,但给经济带来的损害却是不可低估的,因为限价政策实行的结果是,结构失调现象必然更加突出,更加严重。
资源价格的管制所造成的后果是同样的。从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角度来考察,不能完全按市场需求来制定使用和分配规则,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配额管理。但配额管理的利弊并存,不能随意使用,否则对经济运行不利。配额管理的弊病中还包括了“寻租”活动的盛行。
当然,资源产品的价格有特殊性,为此,应当考虑到资源有限供给的现实性。配额在这种条件下可以起到一定作用。除了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三原则,还应看到配额管理的长期效应,即配额制会导致双轨价格制的长期存在,甚至会导致正常的产业链断裂,扭曲结构现状,甚至使结构失调更严重。对于资源产品价格不合理之处,最有效的对策是推进资源价格体制的改革。只有通过这一改革,使资源定价趋向合理,才能避免资源价格不合理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这再一次证实了体制转型在双重转型过程中的首要作用。
此外,还应当强调,双重转型过程中,政府应当以有效管理为目标,市场应当以有效运行为目标。有效的政府是指:政府应当做自己该做的事情;有效的市场是指:市场应当做自己可以做的事情。凡是市场做不了或做不好的事,由政府去做。这样,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就协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