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于2013年12月4日-5日在北京举行。招商银行副董事长张光华出席会议并发表演讲,他表示,即使在进展相对缓慢的存款利率市场化方面,目前也有近12%的存款实现了利率市场化。
以下是张光华演讲实录:
张光华:各位嘉宾大家上午好!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是经济改革的重点,特别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出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这样的改革主旨体现在金融领域,就是要加快利率、汇率的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放松外汇市场和金融市场的管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其中,作为价格机制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是诸多金融改革的核心,近年来国内利率市场化的改革明显提速,除了遭已实现市场化定价的外币市场、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信贷市场的利率市场化也在加速推进,据央行统计的数据。截止2012年末,已经实现市场化融资占比已经达到60%,比2011年全年提高了22个百分点,创历史的新高。到今年7月份,央行宣布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全面放开,尽管目前存款利率管制尚未完全放开,但由于外部形式的变化,特别是存款脱媒的愈演愈烈,各家银行纷纷通过加大理财产品发行,创新推出结构新存款、智能通知存款等附带产品等方式吸引客户资金,这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形成了存款利率的变相市场化。
即使在进展相对缓慢的存款利率市场化方面,目前也有近12%的存款实现了利率市场化。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在加速推进,互换着商业银行要加快自己风险定价水平的提升。银行是风险的“机器”,其核心的盈利模式在于对风险进行精确计量的基础上,按照收益覆盖风险的原则,对各类金融资产和客户进行细化,差异化定价,从而获得收益。在利率市场化的环境中,市场利率可以自由浮动,银行之间的竞争格局将由利率管制时代的非价格竞争转向完全意义上的价格竞争。银行能否通过主动的利率定价准确覆盖各了风险,从而提升风险回报水平,成为衡量其是否适应市场化环境,能否成为众多银行中的优秀银行的“试金石”。
然而,我们也必须清楚的看到,面对日益提速的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商业银行普遍还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特别是在风险定价方面还和市场化利率的要求相差甚远。比如,尽管国内一些银行在风险定价方面已经做了很多的积极探索,但大多数仍着眼于测算风险调整后的收益为主手段的事后评估,而较少能有能力从市场的前端,从客户端出发,考虑如何通过调整银行的客户细分、业务定位、定价水平、风险能力来考虑风险定价水平。
再如,客户评级系统,现在的准确性和客户评级和定价水平的相关性等风险定价的科学性,目前我们还缺少这方面有效的能力和水平。我们在目前国内也缺少权威的外部客户评级机构,同时银行内部的评级系统运用和处理缺乏完整的经济周期数据积累,违约损失率模型的准确度、有效性都有待于时间的考验。
再如,普遍缺乏科学的风险定价考核评价机制,对客户经理,对分支机构的考核仍然以业务量、规模等指标为主体,导致其压低利率放贷款,抬高利率拉存款的情况等等。
总之,面对利率市场化严峻挑战,国内银行应急需加快自己提升风险定价的能力和水平,不然就是我们在市场中会遭到淘汰。顺应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历史趋势,借鉴国内银行的成功经验,我认为国内银行当务之急是要加强自己的管理、转型,尤其是要提升风险定价的能力和水平。在提升风险定价水平方面是要作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努力。
第一,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风险定价战略,作为银行整体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风险定价战略决定了银行风险定价的理念、策略、方法和途径,对风险定价水平的提升就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现在我们的银行还没有建立完整的风险定价的战略。国际先进银行已经高度重视风险定价战略的制定,普遍成立了以董事会或者银行高级管理层为首的风险定价战略专门机构,专门负责制定定价战略和定价方法。一般而言,风险定价战略应具备前瞻性、全局性和市场性,所谓前瞻性既加强对外部宏观形势、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客户需求等方面的研究分析,准确预判未来风险和收益的波动性。所谓全局性,即服从全行的整体发展战略,战略设计应该在董事会的战略框架内与业务和客户发展战略相一致,与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战略目标相协调。所谓市场性,即及时关注市场价格的变动情况,调整自身的定价水平,实现财务承受能力和市场占有率的合理平衡。
第二,积极构建以客户为中心的风险定价机制。在银行业流行一句话,这就是定价是银行和客户最核心的关系,价格是银行和客户之间的供需关系户作用形成的。紧密围绕客户需求建立风险定价机制,是提升风险定价能力的关键。从实践上看,不少先进的银行都已实现了从单一产品定价向客户关系定价的转变,也就是通过综合分析,整体客户的利润贡献度、价格敏感度、确定差别化的产品和服务价格,对利润贡献度大,合作前景广的优质客户实行综合定价,以促进客户价值的提升。
第三,优化形成畅顺高效的风险定价流程,这是商业银行提升风险定价的重要趋势,建立总行的基本定价政策和基准价格为指导,赋予各级经营机构适当的定价权和决策机制,授权的标准要根据分支行的经营管理水平,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状况,当地同业竞争关系等因素加以综合考虑。按照贴近市场,了解客户的原则,持续改进定价运作流程,实现高效、专业的定价审批执行,提高市场反应程度。加强对定价结果的评估和考核,对定价情况,产品联动和客户综合收益情况进行跟踪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灵活调整定价政策,加大定价结果与机构、个人绩效考核的挂钩力度。
第四,充分利用有效的风险定价工具。目前国内银行在风险定价中运用的技术手段、数量模型相对单一,客户风险、期限、业务量等因素没有得到科学有效的细分和量化,基本还停留在经验判断多于客观量化分析的粗放定价阶段,为此,有必要积极借鉴国际成熟的定价成果,对传统的风险识别、监测和风险定价的工具进行改造和升级。结合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实施,尽快尽力完善的信用风险的内部评级法、市场风险的内部评级法以及操作风险的高级计量法等高级方法,根据评级模型准确识别、衡量客户风险状况进行合理定价。同时,借鉴国际先进银行的经验,推广运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工具、管理会计系统、经济资本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等先进管理系统和工具。
第五,培养专业优秀的风险定价队伍。风险定价是一项技术含量高的工作,风险定价专业人才不仅要具备一般的金融知识,还有风险管理、成本管理、IT技术等方面深入的研究。国内银行可以通过引进专家型人才,立足内部培养等打造一支业务精良,富有经验的定价专家型队伍。同时对客户经理、产品经理加强这方面的培训。国内银行提高风险定价水平,除了自身努力外,还离不开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机构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应致力于以市场化为基础,建立完善的基准市场收益率曲线,对市场参与主体形成约束,形成敏感的价格传导机制,完善利率风险监管分析指标体系,充分发挥监管的风险警示作用,尽快修改《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指导价的界定范围,使商业银行定价行为有法可依,有据可寻,完善市场定价和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治理机制的约束作用,自觉营造公开、透明、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