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2013新浪金麒麟论坛定于11月25日在北京召开,本届论坛的主题为“梦想之路:改革深化和经济转型”。工商银行副行长谷澍在演讲中称,互联网金融发展是金融服务的方向,互联网技术已经并将继续为金融服务带来持续深刻的影响,商业银行必将紧紧抓住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趋势。
以下为谷澍发言实录:
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商业银行业务创新
近来,互联网金融成为社会广泛关注和热议的话题。互联网金融是否会代替传统的金融服务,未来它能否继续健康快速发展,商业银行又将如何顺应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发展潮流,这里我想从一个金融从业者的视角谈一谈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希望能为大家的讨论提供参考。
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过程是互联网技术与金融服务的融合过程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普及,社会生活逐步进入互联网时代。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日益网络化,形成了巨大的网络金融服务需求。
在过去的几十年,银行一直在主动应用信息技术,以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进入21世纪,互联网的普及更是加快了银行信息技术应用的步伐,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在IT系统开发和信息化、数据化建设等方面都投入了大量人力和物力,促进了经营效率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
以工行为例,在内部管理上,工行2002年就在国内银行业中率先完成了数据大集中,实现了境内外所有分支机构及集团化子公司各类数据的集中处理和统一管理,构建起集约化的业务运营平台。目前,工行自主研发的四代核心应用系统支撑起了海内外庞大经营网络的平稳运行,日均业务量2亿笔,每秒处理业务峰值达到6500笔。在对外客户服务上,工行已经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了完整的电子银行服务体系,能够为全球客户提供全天候、跨地域、24小时不间断的服务。
目前,我们的个人网银客户已经突破1.6亿户,手机银行客户突破1亿户,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处理的业务量已超过全部业务量的79%,相当于替代了30000余个物理网点。工行多数的理财、基金产品均通过互联网渠道销售,外汇、贵金属等交易占比更是高达99%以上。工行还推出了面向个人客户的网上质押贷款,面向企业客户的网贷通、易融通、电子供应链融资等产品,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就能够实现贷款的申请、发放和还款,充分享受互联网技术应用的成果。
网络金融服务需求持续增长也为互联网企业提供了拓展金融业务的机遇。以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网络理财等为代表的电商机构互联网金融模式陆续出现并迅速发展。目前国内已有200多家企业获得了央行颁发的第三方支付业务许可证,它们利用网络交易环境缺乏信用体系的实际,运用网络技术为个人客户及中小商户搭建了支付平台。
网络借贷,以P2P模式为代表,利用互联网平台为小微客户建立了资金供求双方直接交易的渠道,现在活跃的网贷平台已有约350家,今年整个行业的成交规模将有望达到千亿元。最近异常火爆的“余额宝”是网络理财的代表,它们为客户网络账户中的沉淀资金提供了理财渠道。凭借平台化的运营和良好的客户体验,互联网企业的金融服务迅速赢得了大量的客户。
从商业银行和互联网企业金融服务创新的实践来看,互联网金融的演化过程实质上是互联网技术与金融服务的融合过程。一方面,互联网金融服务未脱离存、贷、汇、投资理财等金融功能,并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显著提升了金融服务的效率,拓宽了金融服务的渠道,丰富了金融服务的模式。
凭借互联网技术,互联网企业介入传统商业银行的支付、融资、理财领域,实现了金融服务模式的创新。商业银行则通过互联网技术为客户营造良好的网上金融环境,为互联网企业介入金融业务提供客户身份认证、资金清算等各类基础服务,促进了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的繁荣,支持了第三方支付企业的成长壮大。商业银行也正在借鉴互联网企业的商业模式,不断调整自身电子银行的渠道定位,积极开展产品和服务创新,实现自身的持续转型发展。
二、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及其监管
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同时,其中暗藏的一些风险值得我们关注。互联网企业高度重视客户体验和方便快捷,但方便快捷其实是一柄双刃剑,如果忽视了安全性,潜在的金融风险就会积聚,甚至有可能爆发。
例如,与现有商业银行通行的安全控制措施相比,第三方支付机构对于客户真实身份的核实严格性不够,支付的安全级别也相对较低;P2P平台在承担筹资、资金中介和担保职能的同时,却没有严格的资本金约束和资金监控;理财类产品往往只宣传收益,对风险却揭示不够。这些风险的存在值得服务提供商加强关注。毕竟,金融业是经营风险的行业,其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是良好的风险管理。
互联网金融服务的长久健康发展更需要监管机构的规范。当前国内金融监管体系主要是面向机构的监管,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还比较薄弱,形成了互联网企业监管套利的空间。在越来越多的互联网企业开展跨业经营、提供金融服务的情况下,金融监管模式有必要从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型,以更好地规范和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一方面是有必要明确界定相关的禁止性业务领域及处罚措施,另一方面是对同类型业务要采用相同的监管标准,无论是商业银行还是互联网企业,只要从事贷款业务,都必须建立资本金、损失拨备、征信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只要从事存款业务,必须建立准备金、存款保险等制度,从事支付业务,也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
当然,完善监管也不局限于互联网企业。作为一项新兴事物,互联网金融也涉及跨行业发展和跨行业合作,这不仅涉及到对于互联网企业的监管,也涉及到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对这方面的创新如何监管还是一个新课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三、互联网金融时代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
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大潮,商业银行应当从战略上充分重视,尊重并借鉴互联网企业积极创新的互联网精神、开发共享的平台化运营、大数据挖掘分析方法、高度注重客户体验的理念,积极开展业务模式与产品创新。拿工行来说,我们已经启动了信息化银行建设,未来将以大数据技术应用为抓手,深度融合互联网技术与金融业务,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首先是要更加重视客户体验。互联网时代客户对于金融服务易用性的要求越来越高,银行要在竞争中继续保持主动,必须从客户角度出发,适应客户需求的变化,优化完善金融产品、营销方法、服务模式、作业流程、风险监控。银行需要进一步注重产品和服务的用户交互设计,在保证账户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用户操作,为客户提供更加高效和便捷的金融服务。银行将充分运用网站、移动客户端、微博、微信、社交网站等互联网平台开展全方位的营销,实现与客户之间的开放交互式接触,及时高效地满足客户需求。
第二是要加强产品、服务和模式创新。在支付领域,开发丰富的集线上线下支付功能于一体、适应各类大小额支付需求的支付产品,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发展,与此同时,还要处理好安全性与便利性的关系,在保障支付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小额支付的便利性。在融资领域,开发基于客户消费行为的线上线下融资产品。在电子商务领域,充分发挥工行在客户、品牌、技术方面的资源优势以及在支付、融资等领域的专业优势,打造集互联网商品销售、支付、融资等于一体的综合化电子商务平台。
第三是要积极运用大数据技术。数据的充分运用将成为银行巩固和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基础。银行将利用大数据技术手段,深化信息化成果在市场营销与客户管理、业务流程与运营管理、考核评价与资源配置、安全与风险管理等领域的应用,提升科学发展、集约化经营和精细化管理水平。银行将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充分整合客户的各类信息,通过大数据的集成挖掘分析客户的消费习惯和投资偏好,为客户量身定做优质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为改进客户体验和推动营销方式、服务模式、金融产品创新打下坚实基础。
当前,互联网技术已经并将会继续给金融服务带来持续、深刻的影响。商业银行必将紧紧抓住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趋势,在互联网时代为客户提供更加高效和便捷的金融服务,与各类市场参与者一起共同创造金融服务美好的未来。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