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

华夏银行引爆理财乱象

2012年12月17日 09:02  财经杂志 

  借银行名义、募资总额近1.2亿元的投资项目,其销售、签约、托管、合规等环节漏洞百出,何以在几乎没有风险控制的情况下“裸奔”一年

  12月12日下午2时,位于上海西北近郊嘉定区塔城路453号的华夏银行嘉定支行,迎来了11月26日以来难得的清净。其门楣上的滚动电子屏,依然在推销利率约为4.5%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然而在过去半个月间,因员工私售高收益投资产品无法兑付而导致的信任危机,已令其声誉遭到重挫。

  此时,五六十名投资者将支行一侧的泮苑酒店三楼会议室挤得水泄不通。在这里,华夏银行分行和支行管理层人士对中鼎项目投资者召开又一次通气会,在该支行以类似方式购买了其他高收益产品的投资者,纷纷闻讯而来。

  11月26日兑付当日,购买了中鼎项目的投资者方获知,这款经嘉定支行VIP室理财经理濮婷婷介绍的入伙计划,可能“血本无归”。11月27日,濮婷婷和投资者分别前往上海嘉定公安分局报警,紧接着,上海公安经侦总队介入调查,29日拘留濮婷婷。据悉,调查过程预计持续两个月,此后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华夏银行随即表示,该产品并非华夏银行代销或托管,系濮婷婷个人行为。

  人声鼎沸的通气会上,前来谈判的投资者以40岁到60岁的中老年人居多,不少为多个家庭凑齐一个整额购买,甚至有借钱购买的情况。这些购买了上百万股权入伙计划的投资者,自兑付失败后,日日齐集在嘉定支行内外抗议,银行已多日无法正常营业。

  在投资者的不断抗议和媒体关注下,事态进一步扩大。《财经》记者调查发现,这款通过华夏银行支行员工参与私售、四期总募集金额高达1.2亿元的投资入伙项目,其销售、签约、托管、担保各个环节漏洞百出,项目本身几乎毫无风控地“裸奔”一年,直至到期无法兑付才被曝光。同样性质的投资产品仍为数众多,此案很可能不是最后一例。

  贵宾室“盲区”

  11月26日夜间,投资者张先生接到了濮婷婷的短信,被告知“此前投资的中鼎理财项目被发现资金亏空”。张先生急忙请假赶往塔山路嘉定支行,发现情绪激动的投资者早已聚集,却没有等到当初接待他们的理财经理濮婷婷。

  实际上,25日凌晨1点钟,濮婷婷已收到了华夏银行辞退的红头文件,理由是“违反了银行从业人员工作禁令和职业操守,私售投资产品”。

  2011年下半年,在嘉定支行VIP室工作三年的濮婷婷,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及熟识的大客户介绍一款收益率丰厚的投资产品,门槛50万元,存续期一年,预期收益率11%-13%。

  一名认购金额上百万元的女士对《财经》记者表示,当她走进支行,向大堂经理咨询理财产品时,大堂经理表示有收益很高的投资计划,并将她带到VIP室。在那里,濮婷婷向她推销了整个计划,并称项目全额担保,没有风险。

  不同于一般理财产品,投资者手中的凭证仅限于:一份与北京中鼎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订的入伙协议书、一份由中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签发的合同履约担保函、一份由通商国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出的认购确认书。

  在这些文件上,既没有加盖华夏银行的印章,也没有理财经理濮婷婷的签字。部分投资者对《财经》记者表示,确认投资之后,濮将其带到柜台划款,一个月之后才陆续收到合同。

  投资者表示,汇款有的是柜台划款,有的是网银划款。华夏银行向《财经》记者证实,转账单据仅是汇款单据。

  对凭证感觉蹊跷的投资者曾找到濮询问,“濮婷婷说,我们这么大的银行开在这里,跑都跑不掉的。”另外一些投资者认为,“我就是在银行买的,怎么会想到不是银行的产品!”

  濮婷婷的丈夫许先生表示,中鼎产品并非濮婷婷一人销售,嘉定支行其他几个理财经理也参与其中。据了解,该支行行长蒋黎亦买了第一期和第三期产品,濮婷婷本人也购买了第三期产品。

  据悉,蒋黎和濮婷婷在加入嘉定支行之前就职于同一家银行。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办公室主任王峰对《财经》记者表示,正在对蒋黎进行调查。目前华夏银行尚未披露其嘉定支行共有多少名员工接受调查或卷入该案。

  许先生告诉《财经》记者,事发后,华夏银行一直劝说濮辞职。濮曾打回电话称,华夏银行表示只要签署一份与银行无关的声明,可以容许其无因辞职,也不将其上报到银监会的黑名单,未来仍有望继续在金融机构谋职。经过商量,濮及家人决定不辞职。

  华夏银行相关人士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称,对员工的个人行为监控难度较大,特别是“员工自己的办公室”。

  某外资行合规部人士向《财经》记者介绍,如果产品真的在柜台或者华夏银行理财室签署,一般是有监控录像的,但问题是这些录像现在是否还存在。另外,国内商业银行基层业务流程纰漏较难发现,因其分支行行长权限较大。嘉定支行一案中,资金缴存均通过柜台,内审应该有所察觉,但内审往往两年才做一次,或有所纰漏。

  他举例说,在外资行,“所有的监控录像汇总到总行合规部门”,用以抽查理财经理销售产品时,是否夸大收益而回避风险等,但是国内商业银行往往是“自己查自己”。

  “裸奔”的投资

  在“中鼎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入伙计划”到期无法兑付曝光后,华夏银行否认该计划是该行发行或代销的理财产品。华夏银行总行相关人士表示,濮婷婷通过第三方中介寻得融资方后甩开中介,直接与河南融资方联络。

  华夏银行财富管理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华夏银行代理的国债、基金和证券、保险以及本行理财产品均有对应的管理系统。“中鼎计划”并未进入任何一个系统。通常,理财产品由总行审批,再推荐到各分行进行销售。分行仅为分销渠道,并没有产品的审批权,更何况支行。

  入伙协议书上显示,资金托管账户设立在中信银行。另据知情人士介绍,投资者转账的资金,直接划入了“中鼎财富投资中心”在中信银行北京某支行开立的对公账户中。

  记者致电中信银行托管部门负责人,其否认中信银行为“中鼎”相关计划提供过任何“托管服务”。“他们是找过我们,但我们拒绝了。”

  作为该项目风险防控重要一环的担保公司,也以项目诈骗为由,不愿承担责任。据警方对投资者透露,担保公司的费用并未收足,且投资方提交的公章、董事会融资决议等文件均系伪造。

  在“中鼎”项目尚未到期前,该项目担保公司中发投资担保的张姓经理就已经连日出差调查。

  该经理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中鼎相关资料“是虚假的,骗我们公司”,四期中鼎入伙计划的钱,并未用到合同中的项目上。她称已经向中鼎项目所在地郑州公安局报案,投资幕后人“魏辰阳已经被抓,部分资产已经被控制”。

  此次华夏银行员工参与代销的四款入伙计划共募集资金1.19亿元,四期项目分别为河南省商丘市永恒生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计划、河南郑州新盛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马自达4S店)股权投资计划、河南省奥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奥迪4S店)股权投资计划和云鼎文化娱乐俱乐部投资计划。

  事实上,早在投资到期前,相关各方已经察觉到项目异常。

  许先生向《财经》记者表示,11月濮曾携律师,以及上海分行风险管控的一位副行长,中发担保公司的一位女士,前往河南考察,发现第一期和第三期项目正在营业,而第二期和第四期项目已然关门,其中第四期项目仅装修了20%即停工。濮婷婷自河南返回上海之后,就被华夏银行上海分行留在浦东某酒店居住,直至被辞退后才返回嘉定。

  而“在濮婷婷离开嘉定期间,华夏银行清空了濮婷婷的个人办公室,并粉碎了部分文件,包括文件、合同和奖状等”许先生说。不过,该事实并未得到华夏银行方面证实。

  据知情人士透露,四期计划都与河南商人——河南新通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魏辰阳有关。

  魏与此前2011年发生的河南担保大案亦有诸多关联,相关报道称其公司有4.3亿元左右到期债务无法偿还,此次中鼎项目募集的资金是为了填补此前的资金亏空,此说法尚未得到证实。不过通商集团爆出资金链断裂的时间,正好是中鼎财富系列产品发售的前夕。

  许先生称,募集资金的确经过该公司账面,但最终流向不明。典当行仅有一名大股东向濮表示对投资计划入伙一事知情,其他股东均表示不清楚资金的流入和流出。

  艰难的司法定责

  对于记者询问为何银行参与调查但最后突然辞退员工时,华夏银行总行相关人士解释说,银行希望先搞清事实再做行动,“对违反规定的员工当然立即辞退”。

  据知情人士透露,华夏银行方面之所以“拿捏不定”,是因为其上海分行嘉定支行行长亦卷入其中,在事实披露等方面颇感为难。

  “银行并不想为这件事兜底,希望尽快启动司法程序。”一位知情人士介绍,但是投资者最希望的还是银行赔付本金,迟迟不愿到公安报案,直至濮被开除。

  “投资者还是希望把事情闹大,银行来背债。”华夏银行人士说,但银行只能协助追讨资产,所能承担的是管理失察的责任。

  一位曾任职监管机构的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一两单业务可能失察,上亿元的项目必定是银行风险控制存在漏洞。分行很难讲不知情,因为其日常对员工均有一定的风险评估体系,如8小时之外是否有高消费现象、是否与民间借贷关联、是否接到投诉、与客户之间的联络等。

  11月28日,濮婷婷及家属曾向上海银监局举报。据了解,银监会监管二部过问了相关情况,但具体工作交由上海银监局相关部门处理。情况已经口头报告银监会,尚未形成书面材料。处罚决定也需要等待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

  据银监会有关人士介绍,此事已经引起中央注意,令监管层恼火。从过往经验来看,走法院程序公开处理可能性较小。“银监会方面还是希望通过行政手段来解决问题。”难点在于如果要求银行对投资者损失做代偿,先例效应可能影响未来类似事件的处理,进而绑架银行业,对信托业也有示范作用。

  如何权衡华夏银行需不需买单,成为摆在监管机构面前最重要的问题。上述人士分析,最终可能是上海银监局作出行政决定,如果不同意还可以要求行政诉讼。

  行政干预过多,恐难以发挥金融市场风险与收益匹配的应有之义。某券商合规部总经理认为,类似的案件多由政府、监管机构行政处理,并未真正移交司法机构。基于维稳的处理需求是刚性的,而对于类似事件,不论判决结果如何,能走到司法程序已经是一种进步。

  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最重要的是划清责任,银行的内控流程和资金转账等都在调查范围之内。虽然银行兜底可以安抚投资者,但并不建议责任完全归咎于银行,否则后来者恐以此为先例。

  据悉,理财产品一旦出现亏损,如果规模不算太大,银行出于声誉的考虑而自行垫付,几乎已成为行业潜规则。某股份制银行理财业务部负责人对《财经》记者表示,理财产品刚性兑付的现状,一定要打破。

  12月6日,上海银监局召开辖区内商业银行座谈,询问是否有代销非“一行三会”管理的产品。随后,上海银监局要求辖区内各商业银行,针对代理股权投资计划的理财产品进行排查,并上报自查结果。据悉,近期上海各家商业银行也纷纷下达指示,严禁员工销售非本行代销的理财产品。

  银监会有关人士透露,在正式报告形成后,还将组织全国范围内银行理财产品的大检查,以期及时发现问题。

  多位银行业人士对《财经》记者强调“买者自负,卖者有责”的原则。

  隆安律师事务所陈旭对《财经》记者表示,个人行为和职务行为应严格区分。若仅仅是银行员工的个人行为,而在相关文件上没有银行的印章,则很难让银行来承担责任。银行监管不力或管理缺位是另一回事,不构成代偿的理由。

  某外资律所律师持不同看法,他认为案件核心在于理财经理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若构成,华夏银行需承担合同项下的义务。考虑是否构成表见代理,需基于一般人的思维,综合多种因素,如在VIP室签订合同,是否由投资者先签订而另一方起先空白,投资者是专业投资者,还是普通老百姓等。

  当下更值得关注的是后端的资产保全、处理和清偿问题。中金公司12月4日发布的报告认为,此次华夏银行事件对行业而言具有标志性意义,监管机构应当借此时机拒绝由银行兜底,转而通过市场化方式来解决,这些方式包括产品发行方、担保方清偿,抵质押资产处置,投资公司股权转让等。

  报告还认为如果监管层还试图在权限内摆平矛盾,要求银行兜底则后患无穷。在产品并非银行发行、渠道并非银行代销、高收益非保本条款、50万元认购门槛等情况下,若不打破兜底预期,则进一步强化刚性兑付预期,对银行甚至所有金融机构是灾难性的冲击,会进一步扭曲金融体系风险定价体系。

  狂热投资退烧

  华夏银行“飞单”风波,也被看做是投资者教育的重要一课。

  目前,华夏银行事件持续发酵,已有其他高收益投资产品的买家聚集在华夏银行嘉定支行要求兑付。而有的中小型银行也陆续接到询问产品兑付的咨询电话。

  大量除中鼎项目之外的投资者齐聚嘉定支行要求提前兑付。如“北京汇丰财富投资中心入伙”计划与中鼎项目如出一辙,通过中方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GP)向河南中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资金用于河南中意汽车物流园区项目。记者在现场了解到,自濮婷婷处销售的投资计划,投资标的多种多样,甚至包括镇江保障房项目、房地产项目、白酒类项目等。

  “只想拿回本金。”现场的一位中年女性投资者对《财经》记者表示,中鼎项目涉嫌诈骗,但其他项目仍在运转。部分资金已经开始追回,十数名投资者已收到华夏银行的退款通知。

  该事件对其他地区的投资者亦产生警示作用。一位北京的投资者对《财经》记者表示,将尽快抽出资金,投资一些保本的产品,“10%以上的产品短期不再考虑”。

  “中鼎”项目的投资模式在业内并不新鲜。根据目前公开的信息,华夏银行员工代销的“中鼎”项目,其产品本身采取了分层设计结构。四期产品均由通商国银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GP),客户作为有限合伙人(LP)投入资金。

  据一位也从事“飞单”业务的PE人士介绍,这种分层设计的私募产品并不少见,其投资标的多种多样,以股票、PE、房地产最多。此类产品也多看重银行的客户资源,所以由银行网点员工私自接活形成的“飞单”已是行业现象。

  另据信托业人士介绍,信托公司的集合理财产品,通过直销渠道的非常有限,通过第三方理财的高达80%-90%。而第三方理财中,银行是主要的渠道,国内第三方目前的代销能力,很大程度上也是仰仗银行员工兼职做“飞单”发展起来的。而银行网点理财经理也获利颇丰,对此类业务相当热衷。

  某业内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银行理财经理通过银行渠道将产品卖给客户,银行对此事明了,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通过这种行为,银行可得到开户、存款等好处,理财经理能拿到1%-1.5%的佣金。

  据濮婷婷的同事透露,外接私活返点高达3%,远远高于销售正规产品的佣金比例。

  此前银行代销渠道屡屡出现违约问题,各家银行对代销产品更为警惕,而此次“飞单”事件再次为银行敲响警钟。有银行业人士担心,此前陆续发行的“预期高收益”理财产品的风险开始释放,“明年上半年可能成为此类产品违约的高峰期”。

  “大家都会引以为戒,严管代销渠道。”一位股份制银行人士说,“信托、PE、有限合伙以后要通过银行代销就更难了。”

  兴业全球基金总经理助理兼渠道总监曹磊认为,想要真正纠偏,需要在国内的金融销售领域尽快建立高门槛的CFP(国际金融理财师)、AFP(金融理财师)准入制度。他认为,在信息高度不对称的行业中,只有依靠行业自律和高度的责任心才能持续发展。“销售人员持牌上岗,一旦出现违规,应该执行行业禁入,终止其职业生涯,才能起到震慑作用。”

  业内人士预计,监管层未来数月可能在业内推行严打,或将波及银行网点客户经理的既得利益,严打可能会迫使一批银行客户经理投奔其他机构。

  【作者:《财经》记者 董欲晓 曲艳丽 由曦】 (责任编辑:黄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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