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银联杯”全国商业服务业收银员职业技能竞赛总决赛参赛选手守则
第一部分 总则
一、为确保第五届“银联杯”全国商业服务业收银员职业技能竞赛总决赛公平、公正、公开、有序举行,特制定本守则。
二、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本守则的有关规定,发扬良好的比赛风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竞赛组委会安排和裁判裁决。
三、参赛选手一经审定,原则上不得更换。如有冒名顶替或自行更换者,一经发现将取消该代表队所有竞赛成绩。
四、总决赛分为选拔赛和夺冠赛两个环节。选拔赛分为理论考试(以下简称笔试)和实际操作(以下简称机试)两部分。笔试、机试按照40%、60%的权重加权得出选手个人选拔赛成绩,若选手选拔赛成绩相同,先以机试成绩高低排序,若机试成绩相同,再以完成机试时间先后排序,若完成机试时间相同,再以成功率高低排序。选拔赛成绩排名前10位的选手获得参加夺冠赛资格。
五、参赛选手需凭本人身份证和竞赛组委会统一制作的准考证方能进入赛场参加比赛。
六、参赛选手在竞赛期间如发生下列情况,视为自动弃权:
1、在笔试开始15分钟后、机试开始5分钟后,未能入场;
2、在比赛过程中,擅自离场。
七、参赛选手竞赛期间如发生下列情况,将取消竞赛成绩:
1、在裁判长“开始”口令前、“停止”口令后,进行答题者,取消选手该竞赛成绩;
2、未按照试卷、答题纸的要求真实、清晰、完整填写个人信息者,该竞赛成绩不计分;
3、经查实有作弊行为者,取消选手所有竞赛成绩;
4、在赛场内喧哗或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干扰竞赛正常进行者,取消选手所有竞赛成绩;
5、经查实有冒名参赛者,将予以通报并取消选手所在代表队的所有竞赛成绩。
第二部分 笔试
一、笔试规定时间为90分钟,卷面总分为100分。
二、竞赛组委会将提供笔、草稿纸等文具,选手不得携带手机、文字资料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赛场。
三、参加笔试时须根据竞赛组委会的安排对号入座,并将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放在考桌左上角供监考人员核对。
四、为保证笔试顺利进行,请注意以下事项:
1、在听到“开始”的口令后,在答题纸规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地区、准考证号等内容后,方可进行答题。如发现试卷字迹模糊、分发错误等问题,选手应举手示意,请工作人员及时解决;
2、答案一律填写在答题纸上,填写在试卷上视为无效;答案书写应字迹清晰,任何无法识别的答案都将视为错误答案;填写答案必须用黑色签字笔作答,不得用铅笔。
3、如需更改答案,无论是文字还是数字,必须划线更正,即将原答案用横线划去,然后在空白地方重新书写新的答案,并保持答题纸的整洁,如发现在答题纸上做记号,视为作弊;
4、在听到“时间到,停止答题”口令后,选手不得故意拖延交卷时间,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及答题纸反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统一收取试卷及答题纸后,安静离开考场。
5、为使参赛选手掌握竞赛时间,在下达“停止答题”口令前,裁判长将进行“最后30分钟”和“最后10分钟”的倒计时提醒。
五、笔试期间,选手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任何试题的内容。
六、选手可在笔试开始45分钟后提前交卷,并举手示意,待监考人员收取试卷后,安静离开考场。
第三部分 机试
一、机试操作时间为12分钟。装机、签到、结算和签退环节不计入选手操作时间。总分为100分。
二、竞赛组委会将提供笔、草稿纸等文具,选手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文字资料等与比赛无关的物品进入赛场。
三、选手应在机试正式开始前30分钟,即12:30,达到指定侯考场签到。
四、各场次选手应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提前排队候场并按指定路线进场。
五、选手进场后,应按照机试排序表,在对应比赛收银台就位,并将身份证和准考证放在收银台左上角供裁判员核对。
六、本次考试所用银行卡背后签名条均无持卡人签名,持卡人签名不作为核卡要素。收银主管密码为“123456”。所使用银行卡均凭个人密码进行交易,密码为“000000”。交易中涉及需要输入的时间要素请以签购单为准。
七、本次考试每道题均为一笔交易操作。选手应认真审题,务必按照试卷中题号顺序选择操作完成试题,不得跳题、漏题。若某一题目做错需重做,请同时按POS机上“功能”键和数字“9”键后,输入需重做的题目编号,并依次按顺序向后重做。
八、本次考试签购单打印为两联,每做完一笔交易后打印的签购单无需签字和撕下,考试结束后在签购单首单空白处填写个人姓名及考号,与试卷一起交给裁判员,并将所有比赛用卡交回。
九、本次考试中银行IC卡具备非接触式电子现金功能,但涉及IC卡的交易一律使用接触式芯片交易,不判卡号,只需输入交易密码。
十、为保证机试顺利进行,选手就位后,请听清并严格按照统一下达的口令完成动作。
竞赛口令包括:
1、在听到“核对个人信息”口令后,配合裁判员核对选手身份证和准考证。
2、在听到“开始装机”口令后,选手按顺序将POS机各个配件连接到主机上(本次考试中POS通讯线路采用以太网连线),并做好开机前检查。安装POS签购单,开机并确认POS机处于待签到状态,停止操作,等候口令。此时严禁擅自进行签到操作。若POS机显示已签到,应立即举手示意,由裁判员判定是否换备用机具或进入补考批次。
3、在听到“开始签到”口令后,所有选手统一进行签到操作。本次考试操作员号为“01”,操作员密码“0000”。若签到不成功,应立即向裁判员或现场工作人员求助。签到成功后选手应停止所有操作,等候下一步口令。
4、在听到“开始发卷”口令后,裁判员将试卷背面朝上放在POS机具旁边。
5、在听到“秒表归零”口令后,由裁判员完成相关工作。
6、在听到“开始答题”口令后,选手按照试卷中题目要求开始操作。中途不允许签退或结算操作。若涉及退货等需要结算再操作的交易,则假设已经结算,实际在操作中不必结算。
7、选手若在裁判长发出“时间到”口令之前完成所有交易操作(不含结算、签退和拆机),应向裁判员举手示意并声明“完毕”,裁判员应同时停止计时。选手不得提前离开考场,双手不允许再接触POS机具。在裁判长发出“时间到”口令之前,不得做“结算”、“签退”和“签到”等动作。
8、裁判长发出“时间到”口令后,所有选手应停止操作,双手离开POS机具。违者机试成绩扣10分。
9、裁判长发出“结算并签退”口令,所有选手先执行结算,再执行签退操作。在“待签到”状态下执行“关机”操作,并拆解机具。签退后,在签购单首单空白处填写个人信息,并将POS机恢复到组装之前的原始状态。因未执行签退操作造成在“已签到”状态下关机的,该名选手机试成绩扣10分。
10、在听到“退场”口令后,选手按工作人员指示依次退场,保持赛场安静。
十一、在机试过程中,如发生任何非正常问题,选手应立即举手示意,由裁判员和工作人员当场处理。对非选手因素(如系统故障、机器故障等)造成的操作失败,经裁判长核实后,可安排选手补考,当场次机试成绩作废;对选手个人因素造成的操作失误或失败,据实计分,不予重试,所耽误时间由选手自己负责。
十二、选手在所属机试场次以外的时间,不得进入机试现场,不得影响竞赛秩序。选手不得蓄意破坏POS设备或网线,违者取消考试成绩。
如参赛团队对笔试或机试过程或成绩提出疑问,可于竞赛当日成绩宣布后1小时内向裁判长提出申诉,过期不予受理。由裁判长对申诉进行裁定或提交裁判长组最终裁决。一经裁决,结果不得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