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29日, “《财经》年会2013——预测与战略”在北京举办。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在接受和讯网独家访谈时表示,中国银行业实施巴塞尔协议Ⅲ是由国务院批准的,全球银行业对于即将到来的2013年并不是那么期待的。根据巴塞尔委员会此前的规定,2013年1月1日开始,巴塞尔协议成员国银行业必须开始实施《巴塞尔协议Ⅲ》,并将于2019年全部落实。
早在11月,已经传出美国和欧洲推迟实施巴塞尔协议Ⅲ的消息。美国三家金融监管机构——美联储、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以及美国通货监理局当月联合宣布,美国将不会如期实施从2013年1月1日开始生效的巴塞尔Ⅲ协议。另据报道,欧盟亦考虑将实施更严苛的巴塞尔银行资本规则的时间推迟一年,即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面对美国和欧盟对实施《巴塞尔协议Ⅲ》的态度,中国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明确表示,中国金融监管当局会坚定不移实施新的国际资本监管标准,不会受美国、欧盟推迟实施的影响。
但是这一态度受到来自国内银行业的异议。工商银行城市金融研究所所长詹向阳近期向和讯网表示,巴塞尔协议Ⅲ主要以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阶段为背景和出发点,监管当局应考虑中国社会经济和金融的当前特点,使用适合自己的监管政策,而不应简单套用巴塞尔协议Ⅲ。
今年上半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新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这个被称为中国版的巴塞尔协议III中明确规定,系统重要性银行和其他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分别为11.5%和10.5%,与国内现行监管要求保持一致。该办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不过截至今年10月,只有包括中国、日本、印度和瑞士在内的8个国家公布了最终的新资本金监管规定。
其实早在2010年11月,《巴塞尔Ⅲ》获得G20首尔峰会获得正式批准之际,蔡鄂生即表示,巴塞尔Ⅲ协议很大程度上是为弥补发达国家金融体系在危机中暴露出的缺陷而制定,因此中国不能够照搬。
因此,在面对来自银行业的异议,蔡鄂生表现的较为无奈,“希望媒体们看清楚,这是经过国务院批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