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宝琛
对于近期市场上关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申请A股证券承销和保荐牌照的传闻,证监会有关部门部门负责人20日澄清,截至目前,证监会相关部门并没有接到来自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以及工银国际、建银国际有关A股承销牌照事宜的来人、来电、来函咨询和申请,也未接到上述机构关于保荐机构资格的咨询和申请。
据负责人介绍,目前国内金融行业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但在推动综合经营的试点工作,按照《证券法》第六条规定,证券业、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现行法律法规下,除非国家另有规定,商业银行是无法直接取得A股承销牌照和保荐机构资格的。”负责人说。
“2010年2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开发银行改制的批复,证监会核准国开行收购航空证券(现更名为“国开证券”)100%股权,这符合《证券法》和《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属于‘国家另有规定除外’的情形。”负责人说。
另外,我国加入WTO以前,作为个案,证监会曾批准中国银行香港全资子公司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合资证券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中国银行持股比例为49%。
“即使国开行、中国银行也只能通过下属证券子公司从事A股承销业务,商业银行还不能直接从事A股承销业务。”负责人说,目前非证券公司类金融机构参股、控股证券公司,都属于综合经营的试点,需要经过专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