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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特大地下钱庄案开庭 涉案金额达5亿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31日 08:19  北京晨报

  特大地下钱庄案38人受审

  涉案金额达5亿 银行行长牵连其中

  邮币卡市场的摊主做庄主,庄主的亲属忙前跑后打下手,银行的工作人员当中间人,就是这样的一个地下钱庄隐藏在马甸邮币卡市场中。昨天,西城法院开庭审理京城首起特大非法经营地下钱庄案,38人受审。

  庭审:

  身穿病号服受审

  昨天上午,随着法官宣布带被告人到庭,38名被告人鱼贯而入,在押的人员由法警看护,站成一排,取保候审的14人在前面站成一排。有多少被告人,就有多少辩护人,辩护人同样坐了四排。在庭审前法官提示,在庭审时发言的被告人和辩护人,都要自报姓名,以便于法庭记录。

  起诉书共有25页,公诉人仅宣读起诉书就用了20多分钟。根据检方指控,张某、黄某等38人,从2009年到2011年4月间,为70多家单位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中提取现金,非法收受这些单位通过转账支票、电汇和网银转账的方式支付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资金后套现,从中谋取非法利益,经营额高达5亿余元。

  受审的人员中,除5人是在金融机构工作外,其余人员大多数都是在马甸邮币卡市场工作,或是有相关业务的人员。按照起诉书的顺序,第一个出庭的应该是帮助套现金额最多的张某,但是65岁的刘某却身穿病号服第一个受审。法官表示,刘某因患有心脏病,一直在公安医院治病,为了保证他能参加庭审,昨天由999急救车送到法院,医护人员一直在法庭外待命,

  到昨天下午,庭审只进行到法庭调查阶段,法官表示,庭审预计持续三天。

  庄主:

  支票兑现金摊主有需求

  地下钱庄的经营额高达5亿元,张某的经营额就达到2.2亿元,和2亿元的黄某是位居前两位的大户。张某今年35岁,以经营电话卡为生,在马甸邮币卡市场有一处摊位,从2009年开始,张某开始从事支票换现金业务。“我实话实说,我们这个特殊行业产生很多现金,每天有几百万上千万元的现金流。”

  张某说,别人购买他的电话卡,以现金居多,而他购买上级代理商手里的电话卡,必须银行转账,每次去银行存现金时,都非常麻烦。“银行也烦我们,耽误他们办理其他业务。”与张某的说法类似,在随后出庭的其他摊主,也都有相同的烦恼。“后来,我发现收取别的单位的支票,能减少资金流通的麻烦,而且还能收取好处费,于是就开始干上这一行。”

  随后出庭的黄某,更是自称有切身的体会,才会干上支票换现金这一副业。

  套现业务贴补主业

  为了便于收支票,黄某用别人的名字注册了11家公司,张某注册了7家,在不同银行开设户头,以实现同行转账尽快到账,方便套现的单位用钱。对于自己的盈利情况,张某、黄某等大多数受审的庄主都自称不清楚。

  按照行规,庄主和中间人收取好处费大多在万分之五到千分之一之间,例如一笔一百万元套现业务,可以收取500到1000元不等的费用。“如果我们手头现金没周转开,耽误对方用钱,他们就不给我们好处费了。”黄某说,做电话卡生意也是有赔有赚,一张一百元的卡最多赚一两毛钱,有时甚至还会赔钱,因此支票换现金业务,还能贴补他的主业。

  中间人:

  市场能套现不是秘密

  按照在支票套现中的分工,陈某属于中间人,他和很多中间人一样,联系到需要支票套现的单位后,找到张某、黄某操作。“据你的了解,支票套现在马甸邮币卡市场是否普遍?”面对公诉人的询问,陈某的回答很直接:“市场的商户全知道,这么做很普遍。”

  “张某和黄某是大户,找我套现的人,就给他们介绍过去。”曾经在马甸邮币卡市场经营,现在经营服装店的刘某说,他先后介绍了两笔业务给黄某,自己从中抽取了好处费。黄某也表示,很多业务都是别人主动找上门来,根本不用他去找客户。

  支行行长被拉下水

  昨天出庭受审的,还有五名在各银行工作的人员,四人是普通职员,但有一人是广东发展银行一家支行的行长。他是在朋友介绍下,参与到支票套现之中,触犯了法律。而其他四名职员,由于摊主长期在银行办理资金存取业务而熟识。

  得知摊主有支票套现的能力后,银行职员给有需要的单位介绍,也充当中间人的作用。不过,银行职员不拿好处费,他们乐于牵线的原因是银行大多有吸储指标的考核,商户套现后会经银行之手存取钱,职员正好可以完成任务。

  现金需求方:

  70多单位覆盖各行各业

  找庄主的单位涉及各个行业,起诉书上显示,套现的企业包括房地产公司、旅行社、餐饮企业等70多家单位,套现金额大多在百万元以上。其中最大的一笔套现来自于安徽和县第二建筑安装劳务公司,张某、黄某212次为该公司套现1.13亿余元。

  据西城检察院李满山检察官介绍,作为现金需求方的这些单位,选择绕开银行,通过地下钱庄从自己的公户大规模套取现金,是因为他们提取现金的用途并不完全合理合法。他们规避人民银行对企业基本账户和现金的管理以及税务机关的监管,达到隐匿资金走向等非法目的,可能涉嫌逃避纳税义务。下一步,将会考虑追究这些单位的责任。

  晨报首席记者 王彬/文

  ■案情回放

  张某、黄某以为自己的套现不会被发现,但是大量资金交易集中在几个账户,早在2008年前后,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反洗钱处就陆续接到北京市各商业银行反洗钱部门的可疑交易监测报告,报告显示: 北京马甸邮币卡市场中部分商户有大量可疑交易行为。

  经侦查发现,张某、黄某等人长期从事非法以支票或电汇方式兑换现金的业务,并收取手续费。

  2011年4月28日,在本市西城、海淀、通州等地,公安机关将张某、黄某等17人抓获,所有嫌疑人的银行账户被冻结。此后大半年的时间里,其他人员陆续被查获归案,另有14人陆续到公安机关主动投案,这起京城首起特大地下钱庄案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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