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金融业积极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15日 11:44  《当代金融家》微博

  编者提示:金融业通过调整信贷结构,扩大支农贷款对象,加大力度支持农民工创业就业等一系列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地方“三农”经济的发展。

  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是促进农民增收和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环节,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对于县域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至关重要。

  农民工就业质量及金融服务情况的调查

  文/单玉琴

  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农民工已成为现代化建设不可缺少的一支重要力量,农民工进城务工实现转移就业的重要性也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近年来,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农民工转移就业问题,把农民工转移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来抓,下大工夫狠抓劳务输出工作,并相应出台了一些农民工转移就业的优惠政策和措施,使全旗的劳务输出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

  一是农民工流动转移的规模不断增加。2011年巴林左旗农民工输出总数为55113人,其中:转移就业6个月以上40185人,就近就地转移就业22120人。二是农民工流动转移就业组织程度有所提高。2011年通过劳务经纪人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转移农民工达35124人,占输出总数的63.7%。三是农民工产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四是农民工素质不断提高。五是农民工的收入逐年增加。据统计,巴林左旗2004年劳务输出收入为1.5亿元,2007年劳务输出收入为3.31亿元,到2011年已实现劳务输出收入4.85亿元,增长较快。

  通过对农民工转移就业情况的调查发现,农民工流动转移就业质量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民工劳动合同没有落实。劳动用工关系方面矛盾较为突出,尤其是非公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建筑、服装加工、纺织等行业,除少数从事管理和稳定的技术骨干以外,大多数农民工没有落实劳动合同。

  二是安全生产无保障,农民工工作环境恶劣。一些非公有制企业用工大部分是农民工,生产环境差,阴暗闭塞,整个生产车间粉尘、噪音、有毒气体往往与农民工作业相伴,农民工缺乏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更有甚者,为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违规要求农民工无证上岗作业。这些不仅严重摧残了农民工的身体健康,而且造成事故频繁。

  三是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没有真正落实。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自身利益,给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极其有限,致使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另外,农民工劳动报酬存在严重的被拖欠现象,劳动报酬被拖欠克扣,使农民工不仅没有剩余的资金参加提高自身素质的培训与开发,甚至连基本的生存都成问题。

  金融服务农民工的现状

  调查发现,目前金融部门还没有出台针对农民工就业的具体金融支持政策和措施。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生力军,也将农民工视同农户看待,由居住地农村信用社对其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或农户联保贷款等。

  一是金融服务品种少。目前农民工涉及的金融服务,一般只局限于存款开户、办理储蓄和电子汇兑等几项常规业务。商业银行缺乏针对农民工客户群体的专门金融服务产品,现有的金融产品使用成本较高。如银行卡开立需手续费和年费各10元,向异地汇款要收取汇款额0.5%~1%的手续费,异地取款也要收取相应的手续费,这对于靠打工谋生的农民工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二是金融服务渠道少。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强、收入不稳定,金融资产微薄,在外务工整体收入水平不高,不少农民工由于工资发放不及时造成暂时生活困难,因为户口不在当地,难以得到信贷支持。而对于回乡创业的农民工来说,县域信贷服务农村信用社是主力军,但农村信用社实力有限,加之农民工有效抵押资产少,贷款需求满足程度也不高。

  三是金融服务宣传少。农民工普遍流动性强,金融知识匮乏、信息不灵、理财意识不强,很难有时间主动接受金融服务宣传,从而无从接受各类新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也缺乏针对农民工的金融知识普及宣传,使农民工无法充分享用各类现代化的金融服务。

  改进金融服务的对策

  就业是民生之本。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的过程中,仅仅关注农村剩余劳动力在数量上的转移是不够的,还必须注重提高农民工就业的质量。2006年3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充分阐述了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目前,农民工转移就业,从总体上来看,应该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依法规范劳动管理,加快农民工技能培训,强化对农民工的金融服务,扩大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覆盖面,从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是制定相关的法规和规定,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目前农民工大量转移就业的现状,应制定保障农民工就业、择业权利的相关规定,取消因农村户籍给农民工带来的种种不平等规定,保证农民工平等就业;制定农民工教育培训的规定,依法使农民工及子女享受较全面的教育和培训的权利;加快制定农民工就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定,依法对农民工进行管理和服务,使农民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规范化、有序化、法制化;制订相关措施,依法惩治克扣和拖欠工资、乱收费等损害农民工利益的行为。

  二是完善各种金融服务,为农民工提供便利。各金融机构应从为农民工服务的角度出发,切实降低农民工使用银行卡的手续费用。另外,农民工也尽量选择不收费或收费较低且在农村地区覆盖面较广的农村信用社的“金牛”卡等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的金融扶持,在完善对农民工异地汇划、结算等金融服务的同时,开办农民工异地应急信贷业务。

  三是发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共享作用。尽快完善个人征信系统,实现个人征信体系对农村的全覆盖,并扩大信息采集源,将农民工的基本信息、信贷信息、其他信息等尽快纳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为金融机构开拓农民工信贷业务提供信息支持。同时,各金融机构应积极进行信贷产品创新,为农民工量身定做开发出特色小额信贷产品。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信息及时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使金融机构对具有不良信息的企业在信贷服务上给予必要的限制。

  (作者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支行)

  金融业支持农民工创业致富取得积极成效

  文/周师田 李慧林

  金融危机以来,针对吉林地区返乡农民工较多的情况,中国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引导金融机构适时调整信贷结构,扩大支农贷款对象,积极改造授信业务流程,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实行差别授信或权限弹性管理;加大力度支持返乡农民工在家乡创业致富,同时积极支持地方企业扩大发展规模,为返乡农民工创造就业机会。

  为切实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与财政等部门积极互动,将支持对象由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返乡农民工,对返乡农民工进城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且进行了就业和失业登记的,比照国企下岗职工自主创业规定,可提供5万元以内的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贴息;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人员数量和经营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贷款规模,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企业新增岗位吸纳返乡农民工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了一年期限以上劳动合同,缴纳了养老保险,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给予200万元以内的担保贷款。

  人民银行吉林中心支行还积极鼓励吉林市农村金融机构积极开办农民住房、农户宅基地、林业产权、果园、有偿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地上收益权、林权等各类动产和不动产的抵质押贷款,扩大农民工贷款有效担保物范围,开办农民工返乡创业信贷的延伸品种,如蛟河市开展了“三权抵押贷款”,舒兰市开展了“直补资金担保贷款”。

  此外,人民银行吉林中心支行通过支持本地小企业发展,吸引更多的返乡农民工实现在本地再就业;改善了结算服务,为返乡农民工创业和就业企业提供便利;以普及金融知识为重心,加强对农民工培训和宣传力度。

  目前,金融业支持农民工创业致富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是增加了农民工收入。人均收入1.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500元,增长13.6%。二是带动了大量的农民工创业和就业。目前全市共建立了8家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占地总面积120万平方米,投入金额达到21亿元,已经吸纳891名创业者,直接带动1.2万人就业。三是在支持小企业扩大再生产的同时,也增加了农民工的再就业岗位。2011年,全区农村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余额152亿元,比年初增长85亿元,直接增加农民工就业岗位1.4万个。如蛟河天岗石材产业园区为解决农民工创业难题,于2009年成立蛟河首家“农民工创业园区”,为返乡农民工和当地农民提供优惠政策,开展创业服务,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效果明显。四是推动了地方“三农”经济的发展。

  吉林市“十二五”规划要求,到2015年,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80万人。为此,加强对农民工金融服务工作,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人民银行要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就业协调工作,协助政府尽快落实保增长扩内需的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域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增加对县域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二是涉农金融机构要研究信贷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减化贷款审批手续,降低贷款手续费用,享受优惠贷款政策。三是适应市场需求,创新信贷品种和担保方式。积极依托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自律组织,建立并完善多种资金来源、多种形式参与、多层次结构的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为返乡农民工创业和就业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四是以搞好返乡农民工金融服务为着力点,以创业带就业,结合农民工返乡创业特点,建立和完善适合其特点的评级和授信制度,积极为其提供金融支持,加大对回乡创业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引导农民工就近转移就业。

  (作者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