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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无时不普照着粤人社会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15日 11:43  《当代金融家》微博

  ——广东商帮的发展与特点

  文/许会斌

  编者提示:广东古时称做“番禺”,位居中国的南海之滨,据历史资料记载,从秦汉开始,就已成为我国南方的重要商业基地。特别是广东商帮的形成,使粤商的精神发扬光大。清朝道光十年,英国议会对曾在中国做过商业贸易的英国商人进行了一次调查,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在广州做生意几乎比世界一切其他地方都更方便、更好做。”海外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太阳无时不普照着粤人社会。”

  广东商帮发迹于潮汕、香港地区和东南亚。据历史资料考证,粤商虽然从秦汉就有,但是真正形成商帮还要从明清算起,也在这个期间商帮得到发展。可以说粤商商帮的兴起,与地理环境的优越、商品货币的发展,与封建政府对广东采取特殊的政策密切相关。从广东商帮的地域和社会构成而言,主要由广州帮和潮州帮构成。

  广州帮主要是由珠江三角洲各县的商人构成,清朝人曾做过粗略统计,在广州帮中,顺德人占3/10,番禺人占2/10,南海、新会人占2/10,其他各县人占2/10。就是说,珠江三角洲各县的商人占广州帮的90%以上。潮州帮主要是由潮州、海阳(今潮安)、澄海、饶平、大埔等县的商人构成。由于广州是明清封建政府允许开放对外贸易的唯一港口,所以,外省商人纷至沓来广州经商贸易,甚至定居,成为“半是侨居半故家”的商人,他们不仅在广州、佛山等地建立会馆,而且设有“义庄”“义山”,供同省商人客死广东者以棺榇(chen)暂厝(cuo)之地或埋葬之所。据载,当时在广州、佛山等地定居经商的外省商人主要是徽商、晋商、闽商、浙商、湖广商等。可见,明清时期的广东商帮在某种程度上已具有全国性的意义。

   粤商的职业构成

  从历史上考证,粤商职业构成大体分为六种情况:一是亦盗亦商。这是明清政府实行海禁政策的产物,潮州帮商人多属此类。例如,饶平县人林国显,在南澳岛建立基地后,于明朝嘉靖四十一年(1563),偕同其族孙林凤、林隆阳,其侄女婿吴平居汕头、厦门一带经商20多年。张琏,亦为饶平人,嘉靖三十九年(1560),“入海为乱”,从事走私贸易,开始自大埔的三饶岭攻县城,然后带领士兵9000多人攻破福建的宁德、福清、永福等县,又攻江西的宁都、瑞金等地,震动闽、粤、赣三省。二是亦官亦商。例如,明朝嘉靖年间南海县人霍韬,在吏部任职期间,亦在佛山经营炭铁、盐鹾(cuo)生意而发家致富。三是弃儒而商。这类商人情况不一,有人是因一次或多次应试落第而经商者;有人是为继承父辈商务而“弃儒就贾”者;有人是嫌教书薪金微薄而弃教服贾者。四是弃吏而贾。主要是一些地位低、俸禄薄的小官吏,为了生活富裕,不愿做芝麻官而走上经商的道路。五是弃农经商。随着广东商品货币经济的日益发展,一些农村的自耕农或佃农,眼见经商利大于农,往往积聚少量资本而弃农经商,这种情况在番禺、顺德、新会等地相当普遍。六是达官致仕经商。主要是有些外出做官的人,在年老退休后还乡经商。

  粤商的经营方式和内容

  据史料载,粤商大致可以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海商。它是指专门从事经营海外贸易的商人。明清史籍记载的包括“海寇”“海盗”等,多数都是这种海商。这些海商的经营方式按其资本构成可分为四种类型:一是,封建型,即由“豪门巨室”“势家宦族”和“封建士绅”豢养‘义男”“厚生”,或利用属下官吏造船直接出海贸易;二是,租赁型,即海商向豪门之家租赁舶船,雇水手揽载其他商人出海贸易;三是,独资型,有雄厚的资本,招募雇员,制造船舶远涉重洋,经营于海外异域;四是,合资型,这是中小商人比较普遍采用的一种合伙经营方式。第二类是牙商。就是替买卖双方说和并抽取佣金的经纪人。第三类是国内长途贩运的批发商,其主要经营方式是在广州、佛山等中心市场设置批发商行经营业务,一方面到各省或省内边远地区收购货物贩运回广州、佛山等中心市场批发给零售商,或通过牙商向外商批发;另一方面将广东的货物贩运到外省或省内边远地区批发给当地中小商人。为此也在全国各省都会,设立商号或会馆,这些长途贩运商,主要经营项目有:米、盐、糖、丝、洋货等。

  粤商的典型代表人物

  粤商的典型代表人物主要有以下3人:

  第一,一代酒王张振勋(1841~1916),他是广东大埔人,幼年因家境贫寒,十几岁就漂洋过海,流落到了荷属东印度(今印尼)首府巴达维亚(今雅加达),最初在米店当伙计,后得到岳父的资助,自立米店。由于善于经营,事业获得巨大发展,到19世纪末,经营的范围涉及米业、酒行、种植、金融、商业、药材、航运业等,成为当时南洋华侨中首屈一指的巨富和德高望重的侨领。1890年清政府委任他为槟榔屿首任领事,1895年继任新加坡总领事,从此走上了亦官亦商的道路。19世纪60~90年代,经李鸿章推荐,张振勋回国先后任粤汉铁路帮办、总办等职,光绪皇帝也多次召见他,并采纳其抵制洋货、发展实业、兴办铁路的建议。1890年,张振勋在巴达维亚出席法国领事举行的一次宴会时,听到法国领事说,用山东烟台产的葡萄酿酒,酒味醇香,不亚于法国的白兰地,于是便萌发了在山东建立酒厂的念头。两年后,赴烟台考察,并着手创办了张裕葡萄酒公司,他投资300多万银元,购地千亩,引进欧美葡萄良种,聘请美国、日本工程师,引进设备,训练员工,经过近10年的苦心经营,在20世纪初,生产出近20个品种,行销全国,与茅台酒并列,为当时八大名酒之一,1915年巴拿马万国博览会在美国旧金山举行,张振勋带着自己公司酿造的三种酒参展,一举获得金质奖章,从此张裕公司酿制的金奖白兰地闻名于世,奖章缩印在商标上,一直沿用至今。

  第二,珠宝大王郑裕彤。他1925年8月27日出生于广东顺德县一个贫寒家庭,幼时靠父亲开小店勉强糊口,父母原希望他专攻学业,但到中学辍学。13岁那年,日军进犯广州,父亲将他送到挚友周志元开的“周大福(微博)”金铺当伙计。由于对珠宝十分钻研和有兴致,很快就掌握了坐店营销的要领,未满3年学徒就升任金铺掌管。他一贯务实至上,善于把握机会,开拓发展,在他的主持下,将周大福珠宝行改为有限公司,下设23个分行。他首创制造999.9纯金,珠宝生意远至东南亚、比利时、英国、美国等地,并在南非建立了一个钻石加工厂,是香港最大的钻石商,成为饮誉东南亚的“珠宝大王”。

  第三,草根小商潘振承(1714~1788),字逊贤,号文岩,又名启,外国人称之为潘启官,潘振承早年家贫,学习商贾。青年自闽入粤,从事海外丝茶贸易,潘振承冒着犯天条之险偷渡到海外经商,搭乘瑞典哥德堡号返回广州,被虎门水勇擒获,生命垂危之际,偶然被广州十三行总商陈焘洋救出,由此投在陈焘洋门下做跟班,进入十三行,开始了跌宕起伏的行商生涯。最终,潘振承在危机中把握良机,坐上总商宝座,将十三行带进全盛时期,成为当时名震海内外的粤商。

  “胆”“容”相济——粤商的特点

  粤商最大的特点是:“胆”“容”相济。就是既有冒险行商的精神,又有大海般的包容气度。社会上流传着一句俗话形容广东人和东北人:“广东人是文大胆,东北人是武大胆。 ”广东商帮就是这样,善于抓住机遇、扩大经营;善于大胆开拓、独立进取;善于吃苦耐劳、多作奉献;善于宽容豁达、和气生财。纵观粤商的特点,可以说自古以来赚钱发财的兴趣大于当官的兴趣。

  (作者为本刊特约专栏作家,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批发业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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