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金融腐败大案迭出 银行行长接连落马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13日 01:21  第一财经日报微博

  近来,引人注目的金融案件不少。“明星”基金经理李旭利涉嫌“老鼠仓”一案昨天开庭。早几日,则有烟台银行董事长被抓、农行一副行长落马。更令人惊讶的,是邮储银行行长陶礼明涉案被“双规”。

  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有不同的故事。李旭利一案,暴露出的是证券市场中的经典问题;烟台银行的案情,跟城市商业银行的风险管控不力不无关系;农行副行长杨琨的落马,给人的直觉则是“水很深”;而陶礼明犯案,让人感到颇有些莫名。堂堂一个大行行长,如果说仅仅是涉嫌违规放贷和受贿,并不觉得奇怪——诡异之处在于,陶礼明居然涉嫌非法集资。

  这么多的银行行长集中出事,让人觉得本为“金领”的银行行长倒成了“高危职业”。而不论这些案件背景有多么不同,若拿同一个概念来套的话,这些案件当事人所牵涉的,都为金融腐败。多数金融腐败案件,要么利用垄断金融信息的稀缺性,操纵资本不当得利,要么利用行政权力的稀缺性,通过权钱交易得利。

  其实,对于金融腐败案件,人们并不陌生。近年中,金融腐败的大案要案可谓迭出。董正青、魏军、王益等诸多名字,给人的记忆何其深刻。更早些时候的朱小华、刘金宝、王雪冰、张恩照等一批金融界精英沦为阶下囚,确实让人不胜感慨。

  金融腐败有其机制可循,其“恶性毒瘤”般的巨大负面效应无法忽视。此类案件频发,造就了高风险融资者,也抬高了资金成本。总体而言,经济成本巨大。从更深层次上去思考,金融腐败伤害金融稳定性,也会破坏金融运行环境。也正因此,中央高层此前在谈及金融问题时曾经指出,金融越发展,越要加强监管。其含义在于,要坚持把金融监管作为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尤其是做好金融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监管,加快构建金融安全网。

  现在的情形是,各类金融腐败案件揭示出的矛盾,不单单是金融监管问题。金融安全网的构建,固然需要在完善金融企业公司治理、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以及完善防范与查处上市公司信息虚假披露等行为的制度等技术面上发力,更要在金融体系的深刻改革上下工夫。金融领域的改革,有助于消弭腐败现状,且其作用不止于此。

  中国的金融体系,至今主要仍是行政主导型,而非市场主导型。无论是在直接融资市场,还是在间接融资领域,均是如此。如此,在大大损耗金融效率的同时,也容易导致金融腐败的发生。特别是金融领域各类管制的存在,给寻租提供了机会与空间。商业银行行长的接连落马,原因恐怕也在于此。

  比如针对利率的管制。政府对利率管制的一大特征,即是将管制利率控制在市场利率以下。利率偏低,导致需求大于供给。其结果为人所熟知,包括灰市加价、所有制歧视等现象颇为常见,更有行长意志在其中发挥作用。显然,一些腐败的发生,跟这样的情形大有关系。多年来一直在呼吁的利率市场化,需要有进一步的实质性变革。

  另外,商业银行与地方政府之间关系一直微妙。上世纪90年代初期,商业银行负责人为属地化管理,当时的银行,几乎成为地方政府的出纳部门。这种状况,曾经引发过较大的经济混乱。商业银行实行垂直管理乃至改制之后,地方政府的控制力下降,但是双方之间,仍有微妙配合。在地方债务危机爆发之后,银监部门一度要求,银行须审慎与地方政府合作。此类微妙关系,曾导致不少坏账,也为一些金融腐败问题埋下伏笔。

  本质上,金融腐败不过是腐败在金融领域的表现而已,具有金融的特性。透过不断爆出的金融案件,在完善金融法制的建设,以及约束金融官员的权力之外,更重要的着力点,是深化金融体系的改革。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