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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按规晒收费 储户仍难言满意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20日 00:59  经济参考报微博

  银行收费名目繁多、标准不一的混乱状况一直备受诟病,为此银监会要求,各银行在3月前完成对不合理收费、不规范经营行为的整改,4月1日起在各银行网点、网站公布的新版服务价目表执行。

  “明码标价”是否真正意味着银行收费项目得到合理化,老百姓何时才能满意银行服务等问题再度引发各方思考。

  正在办理理财业务的董女士告诉记者,一年前,因办理女儿出国的相关手续,她来到位于合肥市阜阳路上的一家工行打印存款对账单。当时银行表示,只能免费提供半年以内的对账单,超出半年前的,则需收取一定的费用。

  面对这样的情况,安徽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张纯表示很无奈:“消费者面对的不仅仅是一个业务员,而是庞大的银行业体系,当消费者遇到不公时,业务员会解释‘这是上面的规定’,当他们有规定时,消费者投诉也是白搭。”

  据有关人士介绍,2003年《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时,银行的服务项目仅有300多种,现在已发展到超过3000种。

  那么,老百姓在银行服务性收费价格的制定上到底存在多少话语权?“可以说没有。银行现在只是把争议较大的收费项目剔除,把不告知变成告知。在调整新的收费目录时,仅是几大国有银行之间相互沟通,并没有征求老百姓的意见,老百姓只能被动接受。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上说是损害了老百姓的知情权、选择权,违背了公平的原则,从某种意义上说带有强制性。”

  据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工行、建行、中行、农行、交行五大银行的净利润总额达到6808 .49亿元。

  中国农业银行一位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目前实施的收费标准,普通银行卡工本费每个5元,普通卡年费每年10元,银行卡在A T M机上跨行取款每笔收手续费2元……就是这样的2元、5元、10元,银行一年从各项服务性收费中获取的利益也是相当可观的。

  “在我国国有银行占绝对主导地位,在市场上占的比例非常高,达到70%、80%,具有绝对的话语权。”安徽大学经济系教授徐亚平说。

  银行作为金融服务业,应该在合理利润下以一个比较低的成本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老百姓。从收费项目中赚得高额的利润,根本上来说不利于银行业的良性竞争。

  安徽省社科院研究员王开玉认为,我国银行业迫切需要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参与市场竞争,迫使其改变经营行为。政府应通过采取完善法律法规、宏观调控的手段,适度扩大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适用范围,适度缩小市场调节价的适用范围。银行监管部门也要转变思路,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从机制和制度上改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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