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记者 张 琨
近日,交通银行总行私人银行业务原负责人徐浩发布公开邮件,表示国内私人银行多把客户视为‘大贵宾理财’,贵宾理财客户买十万元,私人银行客户就该同种产品购买一百万元,以实现“掠夺式发展”。内容传开后在网络快速传播,引起广泛关注。徐浩此举令人重新审视“私人银行”大跃进式扩张。
私人银行不能当“花瓶”
“一家银行如果真正要将私人银行业务发展成功,并把她视为个人金融业务的重中之重,必须由最高决策者在总行层面确立私人银行的独立地位,而不是零售个人金融部的“花瓶”,并配以与发展目标相匹配的人、财、物资源。”在记者得到的徐浩这封发给媒体的公开信中,他对国内私人银行的现状表示忧虑。
徐浩认为,那种把私人银行客户视为“大贵宾理财”、贵宾理财客户买十万,私人银行客户就该同种产品购买一百万的掠夺式发展,只会“杀鸡取卵”客户越做越少。
据最新公开报告显示,交通银行去年三季报期末私人银行客户、沃德客户数量分别较年初增长26.55%、24.17%。多家银行的私人银行业务旺盛,截至2011年底,中资银行开设私人银行业务的家数增长至11家。
但同时,以理财产品为主的规模指标也成为各大银行衡量私人银行发展速度的“硬指标”。某商业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其2010年理财产品的发售总额约1.6万亿人民币,2011年一季度就则超过1.7万亿人民币。徐浩认为,这种作法对上忽悠最高决策者,使决策层对市场产生过度盲目的乐观;对下硬压指标,导致怨声载道,客户投诉不断;牺牲了银行私人银行品牌、“斩掉”了客户、虚增了销售。
“新颁布的《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已规定对销售人员不能单一采用产品销售业绩作为考核指标”,徐浩透露。
高收益率背后是高风险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另一个令人尴尬的事实是,私人银行这个行业在中国出现不足5年,还没建立针对性的监管政策,现行的大多数监管政策通用于一般的商业银行和公司银行业务。
记者了解到,目前私人银行业务监管主要遵循2005年以来银监会颁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等一系列规章和制度,在近年来私人银行投资产品领域流行艺术品、收藏品异常火热,股权投资、信托理财产品泛滥的现状面前,这些法规显得力不从心。
在记者获得的一份某银行最新私人银行理财产品列表中,大部分理财产品“借道”信托,有些甚至和应收账款、股权投资等挂钩、宣称年收益率高达8%~12%以上,不少产品更按认购资金规模分类,比如某产品认购金额300万以下的收益承诺12%,而认购300万以上的则承诺13%以上。
“这显然是‘擦边球’,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违规了。”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有些过高预期收益率的产品可能和一些风险较大的贷款挂钩,而在私人银行的光环之中,这种风险往往被忽略。
不过,于今年1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对私人银行销售理财产品有了一些明确的规定。比如,《办法》规定,商业银行为私人银行客户和高资产净值客户提供理财产品销售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不得销售无市场分析预测、无风险管控预案、无风险评级、不能独立测算的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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