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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建议应鼓励充分竞争根治银行乱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13日 01:15  经济参考报微博

  近日,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表示,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基本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将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商业银行自行制定的价格,必须“明码标价”。对此,有网民认为,对繁多的银行收费项目,规范金融产品销售和服务收费标准势在必行。也有网民认为,“征求意见稿”的相关政策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让银行收费行为更加合理和透明。网民建议,应从重建制度和改革入手,明确银行乱收费将承担的法律代价,另一方面应推进银行业更充分的竞争。

  规范势在必行

  对于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很多网民认为,其中不乏亮点,基本商业银行服务价格政府定价、全国收费需统一、价格调整需公示等规定,对治理银行乱收费行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荆楚网署名“刘雯雯”的文章认为,在中国银行业服务项目中,免费项目只占极少一部分,而收费项目却占整个服务项目将近34。面对如此繁多的银行收费项目,看来规范金融产品销售和服务收费标准势在必行。有网民认为,各大银行的官方网站,都很不容易找到收费标准项目,即使找到也多是过时的,根本就没有明码标价。因此规定银行收费必须明码标价十分必要。

  还有网民认为,从储户的角度看,银行的各种莫名其妙的收费项目,真的很让人头疼。这无异于,为钱找个管家,却招来一个收保护费的家伙。商业化的银行和储户,应是平等主体关系,所有业务往来应基于合同契约。而不是任由银行想什么时候出台什么收费项目就出台什么项目。

  监管有待完善

  对于“征求意见稿”,很多网民在表示支持的同时,也认为,相关政策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让银行收费行为更加合理和透明。

  新浪网网民“丹丹”表示,有政策也要有监督,三部委应该创建一些客户投诉的渠道,公布投诉方式和投诉电话,对违反收费规定的银行予以通报或处罚,并向客户反馈处理结果。只有有了有效的监督才能更好地督促政策的落实。

  “征求意见稿”规定: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基本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将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对此,有网民认为,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所规定的范围太窄,银行自主定价的范围太宽。银行业既是经营性企业,也存在公益性质,因此政府对银行业的监管既不能“管得太死”,也不能放任自流。

  而对于“商业银行自行制定的价格,必须明码标价”的规定,也有网民提出质疑。署名“朱四倍”的博客文章指出,银行收费若无正当性,“明码标价”有何用?文章认为,仅仅明码标价还远远不够。公众不仅需要知道服务收费明明白白,更需要知道该收费合不合理。银行收费虽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公用事业价格,但这些收费,显然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理当听证,但多年来银行想收就收,想收多少就收多少,完全罔顾程序正义和民众感受。正因为如此,在笔者看来,与其明码标价收费,不如先解决银行收费的正当性与合理性问题。

  竞争仍不充分

  除了完善监管之外,对于如何遏制银行乱收费行为,网民也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署名“林嵘”的微博表示,遏制银行乱收费,不能寄希望于银行良心发现、道德自律,也不能一味期待行业内的监管,必须从重建制度和制度改革入手:明确银行乱收费将承担法律代价,另一方面进行金融改革,推进银行业更充分竞争,打破银行靠收取手续费和吃利差赚得盆满钵溢的不合理局面。

  署名“朱振宇”的微博也表示,是银行业竞争不足、社会金融服务的稀缺,导致了高价服务的产生。

  新浪网网民“平江村民”表示,老百姓去银行办理各项业务,就像到酒馆饭店吃饭喝酒一样,客人需要某项服务,可以根据该酒馆饭店提供的菜单进行点单,享受完毕付钱这是天经地义之事。问题是,收费怎样才是合理的,怎样才是老百姓能接受的。打破垄断,竞争性发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才是大多数人所接受的。

  (记者 张松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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