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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刘永涛 在小额贷款公司备受“钱荒”煎熬之际,有关“小贷公司改制村镇银行”的种种猜想,再次迎来政策曙光。
2月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研究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时,提出“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
变成银行,就意味着可以吸储,并打破资金瓶颈了。不过,长沙本地多家小贷公司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并不乐观:从“公司”变成“银行”的门槛一直不低,在新的细则出来之前,尚须继续观望。
“钱荒”考验小贷公司
在长沙打理一家影楼的黄峰,为扩大经营,想找小贷公司贷款。尽管黄峰资质无瑕疵,但问了几家小贷公司都被告知已无款可放。
记者采访获悉,目前湖南共有77家营业的小贷公司,资本金不足是共同的困境。比如,2009年12月成立的长沙开福区益商小贷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很快就贷完了,6个月后注册资本金追加到8000万元。该公司董事长吴长云透露,今年还将进一步追加资本金到1亿元。
根据政策,小额贷款公司是“只贷不存”的非金融机构,只能依靠资本金发放贷款,不能吸收公共存款。
身兼湖南小贷公司协会会长的吴长云坦言,此次国务院鼓励符合条件的小贷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让人看到了希望。一旦能“吸储”缓解资本困境,便可赢得更大发展空间。但政策究竟如何放宽,尚待观察。或许,“利好”对他们来说只是在“画饼”。
“变身”银行门槛不低
2009年6月银监会下发《小额贷款公司转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公司转为村镇银行,该文件对希望改制的小贷公司,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持续营业3年及以上,清产核资后无亏损挂账,最近两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不良贷款率低于2%等。
“持续经营3年及以上。”仅这一条件,就把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挡在改制门外。湖南第一家小贷公司怀化市辰溪县陶朱小贷公司,于2009年12月18日挂牌成立,按此规定,要想谈改制,起码要等到1年以后。
争议焦点
改制后的控股权归属
此前银监会出台文件中最受争议的条款,是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的市场准入基本条件,即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必须是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且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为公司的最大股东,所持股份不得低于20%。
“辛辛苦苦创办公司,谁希望到头来竟然不是自己控股?”长沙河西一家小贷公司负责人说,民间资本失去话语权,会让小贷公司们的股东、特别是发起人心有不甘。
改制担忧
会丧失“短、平、快”特色吗
改制为村镇银行后,小额贷款公司的特色也会随之丧失。“改制成为金融机构,纳入银监会的监管体系,发放贷款的过程可能不再会像以往那样便捷。”省金融办有关人士说,小贷公司放贷门槛低、速度快,银行的贷款程序则相对复杂,丧失了“短、平、快”的特色,也就失却了成立小贷公司最初的意义。
专家声音
吴晓灵:应放宽信贷市场准入门槛
在日前召开的2012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第十二届年会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吴晓灵表示,目前,要解决实业家、企业家缺钱的问题,最主要的任务是放宽信贷市场准入的门槛,而如果想让小贷公司变成村镇银行,应该放宽村镇银行发起人的资格限制,同时要放宽贷款公司股东资格的限制,还将鼓励中资机构投资设立融资公司,允许租赁公司吸收大额定期存款和发债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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