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 银行 > 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 正文
【财新网】(记者 张宇哲)久未破局的存款保险制度,将在全国第四次金融工作会议讨论,有望通过此次会议加快出台进程。
中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已探讨有十年之久,由于各部委对其出台的时机和具体费率设定等核心内容的一直存在争议,存款保险制度一直处于徘徊状态。
这一制度涉及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市场化退出机制,即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机构的倒闭由市场埋单而不再是国家财政担保,这一制度亦是《金融机构破产条例》出台的先行条件,但始终都没有明确的推出时间表。
“现在应该是比较成熟的时机。”一位接近央行人士认为。
此前,2009年9月央行第二次上报存款保险方案之时,银监会曾以农信社仍处于深化改革之中,可能会受到较大冲击为由,对存款保险制度推出的时机持保留意见。
2010年初,国务院决意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命央行牵头制定详细方案。按照分布走的设想,先在央行内设一个存款保险基金,而非作为实体的存款保险公司;先临时性推出“全额保险”,将来再过渡到“限额保险”。待到未来条件成熟时,再设立完全独立的存款保险公司。存款保险机构的保险基金由各投保银行按照存款的一定比例交纳。
随着中国式存款保险制度方案的推进,争议由存款保险是否具有监管权、放在哪个部门之下的制度设计,转变为对具体问题的担忧。大银行原本对参与存款保险制度积极性不高,但在财务状况好转后,对是否参与则无所谓。监管当局深感棘手的是,像农信社这样数量众多、问题重重、尚未完成改革进程和财务重组的存款类机构,加入存款保险制度后,会不会出现后遗症。
2010年末,央行第三次上报存款保险方案,由于决策当局觉得时机不成熟,一直未予批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