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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盘点:银行理财规范经营比盈利更重要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01日 11:33  中国经济网微博

  随着我国居民理财意识的逐步提高和商业银行业务创新与发展的逐渐全面,近几年我国银行业理财产品市场的发展速度可谓是“突飞猛进”。根据第二届国家理财规划师年会上发布的《2011年中国理财行业发展报告》显示,2011年上半年,我国商业银行共发行8497款理财产品,发行规模达8.51万亿元,已经超过2010年全年7.05万亿元的发行规模,从而创出历史新高。但在这种“爆发式增长”的背后,商业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暴露出来的种种隐患却时刻考验着监管层的智慧。

  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10月9日,银监会正式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在理财产品的风险评估、保证收益、变相揽储等方面做了细化,并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管理层出手治理乱象

  中国经济网(微博)记者看到,《办法》对商业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的宣传和风险评估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要求。比如《办法》规定,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对信息充分披露,并应当遵循风险匹配原则,禁止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同时应加强客户风险提示和投资者教育。

  在宣传材料方面《办法》也规定,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应当全面、客观反映理财产品的重要特性和与产品有关的重要事实,语言表述应当真实、准确和清晰,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夸大或者片面宣传理财产品,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与产品风险收益特性不匹配的表述等。

  此外,《办法》还在销售人员管理、理财产品自身评估等相关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对于此《办法》的出台,有律师行业人士表示,相比之前的一些管理办法和指引来说,这次出台的政策是最细化的,唯一的缺点是,没有明确说明银行应该对其在销售和经营理财产品当中的过错导致的损失进行赔偿,相信在以后还将会不断的完善。

  而当客户和银行在理财产品上出现纠纷时,最常见的导火索就是理财产品的亏损。今年6月份一名投资者状告银行违规销售理财产品一案闹到纷纷扬扬,虽然此案经过二审后依然判银行无需承担责任,但此案中发生的种种情形却不得不引起投资者和银行相关人员的格外重视。

  银行销售环节隐患重重

  据财新网报道,2007年12月底,高女士与其好友在中信银行北京安贞支行分别以20万和66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款名为“中信理财之蓝筹计划2号”的理财产品(下称“蓝筹2号”),产品期限为两年(自2008年1月11日至2010年1月11日结束)。该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为在中国境内依法公开发行的蓝筹股票(沪深300指数成分股)、证券投资基金、首发新股、增发新股、首发可转债等金融产品。本来在其宣传材料中宣称的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6%的该款理财产品谁知到2010年到期时却反而亏损了4.51%,随后高女士遂以中信银行销售违规为由将其告上法庭。

  高女士认为,“蓝筹2号”产品属于信托产品,中信银行销售该产品违反商业银行法第43条银行不得经营信托投资及证券业务的规定,因此理财合同无效;其次,中信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未按规定对其进行书面风险评估,未告知其最高年化收益率的计算依据,理财经理没有银行人员从业资格,擅自变更投资范围,存在虚假宣传、超募资金等违规行为。

  但在今年2月份经过朝阳法院一审和北京市二中院终审后,法院以“高女士属无效主张,缺乏相关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做出处理。此外,判决书还认为,虽然中信安贞支行在签订《协议书》及履行《协议书》过程中的行为存在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相关规定不完全一致之处,但高女士不能举证证明中信安贞支行的上述行为与其损失之间具有直接和必然的因果关系。高女士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行为人,在其阅读并接受《协议书》的相关条款且表示自愿承担相应风险后,对涉案损失应自行承担责任。

  从本案中我们可以看到,虽然投资者被判承担全部损失,但银行在其销售中还是有其不当的一面。而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随着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快速发展,银行在产品设计、销售手段和投资管理不断创新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甚至出现误导和错误销售的行为,使客户权益和银行声誉都受到了严重损失。

  银行销售误导现象频发

  据银率网(微博)今年11月的一份银行测评报告显示,24.79%的用户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有过被误导的经历。从误导现象发生的原因来看,银行业务人员出于业绩考核及自身利益的考虑,夸大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为误导现象的痼疾,占比16.67%,排在首位;其次是由于银行业务人员不专业导致的误导,占比15.56%。同时,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晦涩、信息不全等问题也是造成投资者被误导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这一点在外资在华银行的身上可以明显的感受到。今年5月份,我国知名人士、杂志出版人洪晃就发出一条微博怒批德意志银行。洪晃在微博中称,“德意志银行的私人理财是全世界最坏的服务,我快被他们给理成无产阶级了”。在此微博成为众多网友关注对象的同时,也折射出当下银行系QDII的尴尬。尤其是近两年国外经济形势波动巨大和人民币持续升值,导致银行系QDII出现了大面积净值下滑的现象,让本想借QDII抄底海外市场的投资者亏了本。另据扬子晚报报道,目前德意志银行在中国只接受资产在300万以上的高端客户,而其在今年上半年推出的10只QDII基金产品和投连险产品,全部都是不保本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德意志银行的一位理财顾问曾告诉华夏时报(微博)记者:“现在我们做的理财产品都是海外大基金公司发行的产品,德意志银行负责境内代理销售,都是高风险、不保本的。”在德意志银行的中文网站上,列出了11只在售“德银代客境外理财产品”的信息,但是投资者想具体了解这些理财产品前几个月的收益情况,还是得登录各个基金公司的网站查询。

  而另一家在华外资银行——渣打银行(微博),最近也是因为市场传言其一款QDII理财产品巨亏90%而成为注目的焦点。

  据经济参考报援引普益财富截至2011年11月18日的统计数据显示,正在运行的243款QDII理财产品中,累计收益率为正的理财产品有95款(占比39.09%)。也就是说,接近60%的产品累计为负收益率或零收益率。

  从以上几个事件中可以看出,目前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着各种问题,而此次《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的出台不可谓不及时。相信随着新办法的实施,我国银行机构在销售理财产品时的不规范行为也会逐渐得到改善,同时各银行的风险评级也有望更加严谨,从而给老百姓提供真正的又好又安全的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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