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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银行小微企业金融债获批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14日 05:40  新京报微博

  据新华社电 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等3家银行近日获银监会批准,可发行专项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的金融债共1100亿元。

  此次民生、浦发、兴业银行被银监会批准发行的人民币债券额度分别为不超过500亿元、300亿元和300亿元,募集资金须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贷款。

  兴业银行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此举将有利于解决该行小微企业贷款资金来源不足的问题,缓解银行存贷比压力,同时有助于补充中长期负债来源。

  兴业银行表示,发行专项金融债券所募集的中长期资金不用缴纳存款准备金,可百分之百用于支持小微企业贷款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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