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银行流动性覆盖率需超100%

  图/东方IC   图/东方IC

  羊城晚报讯 记者曾颂报道:在封堵了银行借理财产品高息揽存之路后,银监会又着手准备规范银行的流动性。

  10月12日晚,中国银监会在官网发布《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该办法参照了国际流动性风险管理和监管的框架,引入两大新指标来防范银行风险。

  有银行业分析师表示,新规可能会加大银行目前的揽存压力,但是从长期来看,可以有效防止银行的流动性风险演变为系统性风险。就在10月10日,银监会刚刚公布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将理财产品作为存款进行宣传销售,不得违反国家利率管理政策变相高息揽储。

  今年以来,央行多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并将存款准备金的缴存基数扩大,银行揽存压力越来越大,银行业的流动性风险,也在不断积累。

  针对此次发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银监会负责人表示,在本次国际金融危机中,很多银行虽然资本金充足,但仍因缺乏流动性而陷入困境。危机后,巴塞尔银行委员会相继出台了《稳健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与监管原则》和《流动性风险计量标准和监测的国际框架》。

  银监会参照这两大框架,引入了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比例”等监管指标;对原有的存贷比、流动性比例两个指标也予以保留。

  “流动性覆盖率”是指银行持有的优质流动性资产与未来30天净现金流出量的比例,要求达到100%。这意味着,银行可能要放弃一些高收益、长周期的项目,转而持有容易变现的资产,确保偿付能力。

  “净稳定资金比例”是指“可用稳定资金”和“所需稳定资金”的比例,也要求高于100%,主要引导银行减少“期限错配”。典型的“期限错配”是银行“短存长贷”,以致储户要求提款时,贷款资金尚未回收,账面资金不足于偿付。

  银监会国际部主任范文仲曾表示,流动性覆盖率主要监控的银行短期的流动性风险,而净稳定融资比例则关注长期流动性风险。

  按照计划,《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届时境内所有中外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都要参照执行,调整资产结构。银监会给银行预留了调整期:商业银行最迟应于2013年年底前达到流动性覆盖率的监管标准,2016年年底前达到净稳定资金比例的监管标准。

  曾颂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