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认真贯彻执行贷款新规 上海银行业实现两个双达标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10日 04:20  金融时报

  记者 马翠莲

  今年以来,根据年初制定的抓全辖、督法人、重检查的工作方针,上海银监局多措并举,推动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属地监管的中外资法人银行深入贯彻执行贷款新规,提前实现“统计口径”和“合规口径”、辖内机构和法人银行按贷款新规走款比重两个“双达标”,取到良好效果。

  截至6月末,上海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个人贷款三类贷款的受托支付比例分别达到95.93%、80.36%、95.28%,总体受托支付比例即统计口径走款比重达到85.46%,比2010年底提高26.9个百分点。

  根据现场检查数据,上海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2011年累计新发放三类贷款的受托支付金额与2011年累计新发放三类贷款按贷款新规要求应受托支付金额的比例”,即合规口径走款比重达到96.73%。同时,上海银监局属地监管的24家中外资法人银行两个口径的按贷款新规走款比重均已实现全行达标。

  为了上海银行业更好地贯彻执行贷款新规,今年以来,上海银监局连续下发《关于明确2011年进一步落实贷款新规工作要求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2011年上海银行业执行贷款新规口径标准及考核评价要求的通知》等文件,把规范中长期贷款合同、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差额补足协议作为贷款新规的有机组成部分,要求法人银行对全行落实贷款新规情况负责,分行对辖内分支机构落实情况负责,并要求辖内银行和法人银行内审稽核部门进行全覆盖的自我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内部问责,定期向上海局报送专题落实报告。

  对辖内银行受托支付比例达标情况,上海银监局建立了逐月监测、逐月通报制度和监管评价机制,印发《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贯彻执行贷款新规评价操作表》,制定了走款比重、基础性工作和执行情况等三大类43个指标,分为银行自我评估、监管处室复评、局专题小组汇总通报等三个步骤。

  上海银监局明确提出,对于6月末受托支付比例离80%仍有较大差距的银行,主要负责人须作出书面说明,监管部门将视情况采取审慎监管措施,直至达标为止。通过评估和通报,对受托支付比例低、支付管理松的银行起到了很好的鞭策作用。

  上海银监局明确要求,辖内银行不得通过提高流动资金贷款受托支付起点金额标准或者放松支付管理,进行不正当竞争。各监管处对受托支付比例较低的个别银行进行现场督导或约见谈话,促其主动降低流动资金贷款受托支付起点金额。

  今年1至5月,上海银监局对辖内机构去年四季度至今年1月份新发放贷款执行“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检查对象涵盖了中外资法人银行、中资银行分行和外资银行分行。

  从6月中旬开始,上海银监局集中力量开展了“三项工作”现场检查,投入683人/天工作量,加上之前已经开展的检查项目,上半年累计检查了35家中资银行今年新发放的2505.01亿元、3.19万笔贷款,金额、笔数的抽查比例分别达到27.61%和14.8%。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上海银监局持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下半年,在确保全年做到两个“双达标”的基础上,上海银监局将重点抓真实性和“质量达标”,防止虚假执行,督促上海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真正建立科学审慎的信贷文化。

  目前,上海银监局正在对上半年贷款新规现场检查发现的违规案例进行梳理,准备按照统一标准实施处罚和问责,通过处罚一批违规银行,形成震慑,树立监管权威。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