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谈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
新快报讯 审计署发言人陈尘肇11日在京表示,审计署近期公布的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审计结果,不存在个别机构和个人所说的低估或遗漏。此前有媒体称3.5万亿元贷款被漏报。
陈尘肇表示,审计署是依据宪法成立的监督机构,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此次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历时三个月,每一笔债务、每一个数据都是有据可查、真实可靠的,不存在个别机构和个人毫无依据、凭空推测出的所谓“低估”或“遗漏”的问题。
陈尘肇表示,从审计结果看,一些地区和行业存在债务规模较大、债务负担较重的问题,存在风险隐患,但个别单位出现的偿债困难或风险隐患,并不构成系统性或全局性的风险。
审计署6月27日公布的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超过10.7万亿元人民币。其中,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与地方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为52%,地方政府性债务负担总体未超出其偿债能力。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