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农民被贷款 银行当问责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20日 09:27  农村金融时报

  农村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屡触“红线”,并且呈逐步上升趋势,这不仅给自身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给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誉蒙上了一层阴影

  据媒体报道,江苏连云港灌云县农村合作银行的“一折通”用户发现自己的名下突然出现了贷款。这些贷款不仅让这些农民有了不良信用记录,也导致其他业务都无法办理。

  对于类似灌云县出现的农民“被贷款”事件,人们已是屡见不鲜了。近年来,农民“被贷款”的事件时有发生,对农民的利益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也暴露出农村基层金融机构管理混乱的现状。

  冒名放贷是违法行为,给农村金融安全造成直接的金融风险。在全国很多地方,只要有农村小额信贷就存在冒名放贷的违法行径。这主要是农村金融机构利用信息不对称之便,弄虚作假,甚至违法犯罪的行为。农村金融机构尽管有很多明确规定来规范放贷行为,但仍然有不少漏洞,各地农村金融机构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冒名、借名、假名贷款的事情发生。这固然有农村金融网点地处边远,交通不便,监督成本高、难度大有关,但管理上的漏洞是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

  不可否认,虽然农村金融机构在不断加强内控制度的完善,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对基层金融机构实行多头领导相互制约、高管权力相互制衡、大额贷款审批人员交纳风险金等管理办法,使犯罪成本大大增加,有效地遏制了农村金融犯罪案件的增长势头。不过,仍然存在着不少农村基层金融系统从业人员法制意识淡薄,金融系统监督不力以及体制不健全,造成了从业人员职务犯罪时有发生。这不仅威胁到金融系统资金的安全,也损害了金融系统的声誉和形象,甚至危机到基层金融系统的生存、竞争和发展。

  据连云港灌云县农村合作银行的解释,这是2007年时,该银行原某基层分理处主任冒用农户个人资料办理了贷款手续,现在此人早被开除。而让人们不解的是,这样的内部失察失管漏洞,在东窗事发、实情明了的情况下,却还不顾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把“失信罪名”归究于他们,甚至影响了农民正常领取国家补贴。银行内部人士肆无忌惮地越过客户私办贷款,无疑是一种监守自盗行为,如果银行为了拓展贷款业务或为了某些个人的短期利益,而对可能存在的信用风险视而不见,或者其中存在某种暗箱操作甚至骗贷,银行方显然有把关不严致使村民“被贷款”和某些人的骗贷成功负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

  随着三农政策的深入人心,农村金融机构以其点多面广、贴近农民和灵活多样的信贷模式,逐步在基层农村站稳脚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农村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屡触“红线”,并且呈逐步上升趋势。这不仅给自身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给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誉蒙上了一层阴影。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基层金融系统犯罪屡发不止,这一问题值得高度关注和认真思考。

  我们认为,究竟谁导演了农民“被贷款”,谁是农民“被贷款”的受益人,贷款用到哪儿了,这些村民的户籍资料是谁提供的,这些都应查个水落石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违法的要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分享到:
留言板电话:4006900000
@nick:@words 含图片 含视频 含投票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