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洪磊:逐步开放外资银行基金销售及托管

  ⊙记者 张欢 ○编辑 朱绍勇

  在“2011陆家嘴论坛”上,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副主任洪磊表示,外资在华机构对于中国整个金融体系改革起着非常大的推动作用。在刚刚结束的中美经济对话中,又开展了两项非常重要的开放举措,即让外资在华法人银行在基金销售以及托管方面享有与国内机构同等的资格。

  “我想,这个开放会对国内整个投资顾问行业带来新的启发。”洪磊说,“外资在华机构对于中国基金业产生很大推动作用,一是改变了公司治理,二是改变内控,此外对我们的投资理念,对资产配置水平的提高,也起到了很大推动作用。”

  洪磊认为,应该鼓励基金业的创新。成熟市场把创新当成洪水猛兽,因为创新过度,而我们则是创新不足。“几大监管部门基本的方针是加强监管、放松管制,鼓励我们的机构开展各种各样的创新。在这个过程当中,监管部门要在鼓励创新中扮演好作用,关键要划好自己的监管边界。对于证监会来说,我们把监管部门的职能定位在为创新提供制度供给。”

  “我们要建立公共的服务平台,降低创新的成本。我们要加强监管制度政策的落实,特别是对我们投资类的产品,可能是创新最广泛的领域,作为监管部门来说是监管的重点。”洪磊说。

  在谈到基金第三方销售牌照发放问题时,洪磊表示,“第三方销售机构的批准,是以监管部门有能力监控我们销售机构资金的走向为基础。如果不能把握这个,我们是不敢轻易去审批第三方的销售机构。目前可以跟大家说,关于资金监管的中央数据交换平台,基本上已经有眉目了。”

  “同时,第三方的资金监督和划转的平台,有两个已经试点成功。我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我们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就会颁布,也会生效。颁布以后会有一批的专业人士发起第三方销售机构,提供更为专业的服务。”洪磊说。

  洪磊还透露,中国证监会现在正在打造基金销售的中央数据交换平台。“这个数据交换平台,就是要改变中小基金管理公司为了要销售代销其他基金公司的产品,要和若干个基金公司联网这种高成本的模式。同时,我们还在打造鼓励第三方的支付机构和我们的银行合作,开展第三方的支付,让我们更多的中小型的金融机构以更低廉的成本,取得参加竞争的机会。”

> 相关专题: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分享到:
留言板电话:4006900000
@nick:@words 含图片 含视频 含投票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