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6月住建部等七部门发布《加快发展公租房的指导意见》后,具体政策却始终未出台。症结在于,按照公租房目前的租金收益水平,仅能支付贷款利息,本金须靠公租房销售回款和财政投入偿还。
以重庆为例,重庆市3年建设4000万平方米,需要1000亿元资金,政府投入300亿元,融资700亿元。目前,重庆公租房的月租金为每平方米10元,全部公租房月租金收入为4亿元,年租金收入为48亿元。而700亿元融资,年息约为6%,每年须支付利息42亿元,加上6亿元的维修费用,48亿元租金收入就分文未剩。
在项目本身的现金流不足以支付贷款本息的情况下,地方财政为公租房贷款提供了直接或间接的担保。若要靠公租房的租金收益覆盖贷款本息,几乎唯一的办法是拉长贷款期限。但这和银监会清理地方融资平台的思路几乎背道而驰。
重庆市获得的公租房贷款均为信用贷款。这并非是银行情愿发放信用贷款,而是因为公租房的土地由政府划拨,土地不能抵押给银行。一个原本可行的办法是,由政府安排其他资产,或由当地的国有企业提供担保,但历经2010年全年对平台贷的“解包还原”,“地方政府能拿出来的资产都基本抵给银行了”。可见公租房贷款的推进需要政策方面的突破。
【据安邦咨询文章综合整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