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颜斐)四人团伙涉嫌伪造虚假购货合同从银行开具承兑汇票,骗取贷款后将资金挪作他用,最终无法归还款项,本金共计达2.3亿元。记者近日获悉,王燕等4人因涉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被公诉至朝阳法院,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王燕、彭明亮、马洁、王亚平于2007年至2009年,以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需要资金购买钢材为名,私刻印章、伪造虚假购货合同及财务报表,从北京市农村商业银行十八里店支行开具承兑汇票1.8亿元,办理流动资金贷款4800万元。王燕将资金挪作他用,造成无法归还款项本金为1.2亿元。
2006年至2009年,王燕、陈嘉源以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需要资金购买钢材为名,伪造虚假购货合同及财务报表,从北京市农村商业银行亚运村支行开具承兑汇票2.5亿元,王燕将资金挪作他用,造成无法归还款项本金为1.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