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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户7万存款遭盗取银行被判负全责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8日 10:01  三秦都市报

  4月10日晚8时,东莞市民张先生持银行卡到某银行东莞市新基支行附近的ATM柜员机存了一笔钱。3天后,张先生却发现银行卡中的存款竟然少了74400元,而张先生并没有取过钱。于是,张先生向东莞市公安机关报案。

  警方调取ATM柜员机的监控录像资料了解到,今年4月10日晚7时28分左右,有两名男子在某银行新基支行外的ATM机上安装了不明物体。张先生在ATM柜员机上存款3小时后,两名不明身份男子利用盗取得来的张先生银行卡密码信息对存款进行了转账和提现。

  张先生将银行告上法院,要求银行承担全部责任。银行辩解称,公安机关尚未破案,张先生所称的被他人伪造银行卡将账户内款项支取及转账的事实,并未被司法认定,因此并不足以证明张先生所称的事实。法院审理认为,张先生案发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可以认定案涉存款被他人取走或转账是他人伪造储蓄卡盗取了存款的事实。

  法院表示,银行未能识别伪造的储蓄卡,对ATM柜员机疏于管理和维护,未能及时检查、发现、拆除犯罪分子安装的不明设备,致使ATM柜员机成了隐藏犯罪分子作案工具的场所,给储户造成安全隐患及财产损失,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银行支付张先生存款74400元及利息。双方均未上诉。 据《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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