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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五级分类重构 1.7万亿第三类贷款损失难估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7日 04:04  21世纪经济报道

  21世纪经济报道 史进峰 北京报道

  三季度已过半,监管机构再次对地方融资平台祭出重拳。

  8月16日,某国有银行南方分行人士透露,该行已按照当地银监局要求,于8月11日前把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模拟分类调整情况上报给监管机构(参见本报8月16日10版《地方融资平台风险模拟分类 200%拨备覆盖率倒逼银行做实贷款》)。

  按监管层此前制定的时间表,2010年三季度,地方融资平台工作重点是“三季度末前,必须做到准确分类,提足拨备”;不过,时间过半,监管层却将酝酿多时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分类管理指导意见下发各地方银监局,使得分类处置情况生变。

  尽管整体模拟分类调研情况尚不得而知,但从商业银行反馈过来的消息较为乐观。

  16日,一位上市股份制银行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向本报表示,从该行调研的情况看,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五级分类执行前后,变化情况并不大,不良率很低。

  不过,监管层政策导向趋严,引发部分市场人士的担忧。一位券商银行业分析师向本报表示,“最令人担忧的是占比高达23%的第三类平台贷款,即项目借款主体不合规,财政担保不合规,或本期偿还有严重风险的贷款,这一部分将近1.7万亿,到底有多少计入不良?哪怕有10%,也会对银行拨备和资本计提产生很大影响。”

  八类贷款归入次级重构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五级分类的想法,并非贸然。

  早在今年4月,已有商业银行人士向本报透露,银监会要求在2010年三季度末前完成政府平台贷款担保方式转换,如未能按要求完成,商业银行必须将“三无” 地方融资平台贷款[政府不兜底(没有担保)、没有抵押、没有自偿性现金流]计入可疑类贷款,并计提20%特别拨备。

  按照当时情况判断,7.3万亿融资平台贷款中有足额土地抵押的不足50%,若最坏的情况出现,20%的专项拨备,将有可能吃掉商业银行7300亿的额外拨备。

  消息甫一公布,舆论哗然。

  据报道,目前银监会的统计口径中,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余额已由7.38万亿增加到7.66万亿,代偿性风险敞口大;而此次监管层针对地方融资平台贷款“重构”五级分类,参照依据便是监管层根据项目现金流和还款覆盖能力进行的“三分法”。

  “三分法”中,此前被视为正常公司类贷款的第一类平台贷,占比27%,约2万亿左右,并未进行特殊要求;第二类和第三类贷款是监管重点。其中第二类,第一还款来源不足,必须依靠第二还款来源覆盖本息的贷款,有4万亿元左右,占7.6万亿的一半;第三类为项目本身的借款主体不合规,财政担保不合规,或本期偿还有严重风险(贷款挪用和贷款做资本金)的,占比23%。

  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分析,“第二类有偿还风险;第三类贷款风险更大,甚至存在违规操作的案件。”

  第二类贷款中,凡项目本身现金流、担保及抵质押品折现价值合计不足贷款本息120%的,要求应至少归为次级类。

  一家券商银行业分析师认为,目前地方融资平台抵押率在50%-60%间,按现有情况看,大多数抵押贷款第一加第二还款来源(含抵押物)折现金流都能达到120%覆盖本金和利息的要求,风险并不大。

  第三类贷款中的八项——即没有明确项目指向的贷款、项目没有稳定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的,不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贷款等——至少应被归为次级类,并在6个月内整改,整改未果则至少归为可疑类。

  “在目前1.7万亿左右的第三类贷款中,上述八项贷款占去了相当大的比例。”上述股份制银行人士分析。

  本报对江苏省一个计划单列市的调查发现,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中如资本金不到位、挪用贷款、包装项目等违规贷款至少占到第三类贷款的20%。

  东部经济发达,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质量较高,即使全国按照最乐观的估计,第三类应当计入次级和可疑类的至少有20%。就算按20%计算,次级或可疑类的贷款规模也在3400亿左右。

  如按照规定的银行需对平台公司贷款计拨备覆盖率不应低于200%计算,上述3400亿元就需计提拨备在6800亿左右, 2009年14家上市银行净利润合计才4348.33亿元。

  倒逼地方政府数字很残酷。

  不过,在上述券商分析师看来,6个月的整改期是银行和地方政府博弈缓冲期,如果抵押和担保逐一落实后,多数第三类贷款可归入第二类。而后者大都可满足120%的要求。

  如此下来,上述人士预计到2010年底,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不良率实际上仅仅有1%-2%的水平,而200%的拨备要求对商业银行亦影响并不大,目前上市银行平均拨备覆盖率已达到186%的水平。

  在商业银行人士看来,真正的风险在于第二类和第三类贷款中占相当比例的政府信用贷款和财政担保贷款。

  银监会对此亦是痛下杀手。

  针对第二类贷款的政府信用贷款,监管层要求银行不得对政府贷款债务率超过100%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发放政府信用贷款。对已经发放的贷款不得展期,对违规展期以及新发放的此类贷款应至少归为次级类。

  同时,政府信用贷款一旦发生本息逾期,银行应将该借款人所有同类贷款至少归为次级类;对逾期6个月以上仍不能支付本息的,应将该借款人所有同类贷款至少归为可疑类。

  “监管层重拳出击的初衷并不是要银行暴露多少不良贷款,而是倒逼银行组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向地方政府索要更多的抵质押物。”上述股份制银行人士表示。

  监管层亦明确商业银行应,审慎评估各类担保或抵质押品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充分性,不得将地方政府或人大等违规提供的政府担保作为贷款分类依据,不得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作为贷款分类依据。

  按此前银监会的要求,进入三季度,商业银行需在一个月内完成清查分类,建立台账,推动银政对账,银政对话。不仅要汇总各家行的,也要汇总各个地区的地方债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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