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静雅 李彬
银信合作业务在被叫停一个多月后,目前正以新信托方式重返市场。
《第一财经日报》获悉,银监会近日下发《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将此前的表外资产在今、明两年转入表内,同时融资类业务将不得超过银信合作业务余额的30%。
信贷类银信产品在信贷规模严格受控的情况下曾大显身手,银行通过表内转表外的方式持续了信贷投放的火爆局面。但《通知》正式下发后,腾挪大戏难以为继。
据业界测算,银信合作的业务规模约为2万亿~2.8万亿元。国泰君安的一份统计显示,今年1~6月,公开公布的银信产品规模约为1.3万亿元,估计整体发行规模2.85万亿元。
中金公司近日发布的一份报告则认为,今年下半年约有总量2500亿~3000亿元的银信理财产品将转回银行表内,每月平均400亿~500亿元。
市场方面,昨日沪深两市大幅下挫,而银行股大有引领大盘下跌之势,银行板块跌幅达2.29%。
比例受控
《通知》称,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将客户理财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并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商业银行代为推介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不归属上述范围内。《通知》特别提到,私人银行客户也包含在上述客户内。
《通知》称,对信托公司融资类银信合作业务实行余额比例管理,即融资类业务余额占银信合作业务的余额比例不得高于30%。
对于融资类业务的定义,《通知》称,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贷款、受让信贷或票据资产、附加回购或回购选择权的投资、股票质押融资等类资产证券化业务。
“银监会对融资类的定义,比狭义上的信贷类要广,之前业内传言部分信托公司信贷类业务占了银信合作的半数以上,最高甚至有八成。”昨日,一位银行业分析师如是表示。
《通知》要求,上述比例已经超标的信托公司应立即停止开展该项业务,直至达到规定比例要求。
对于银信产品而言,目前主要有三类,其一是理财类产品,主要是债券、票据等投资银行间市场的产品;其二是信贷类产品,也是此番被“规范”的重点对象,主要是用于银行调整资产负债表之用;其三是组合投资类,即资金投向涵盖上述两种,以及其他创新类的业务。
用益信托工作室的统计显示,今年6月,信托贷款类的产品发行数量占比约三分之一,规模占比约19%;但组合投资类数量占比达到50%,规模占比达78%。
《通知》也对组合投资类做出了要求。
而对于一些信托产品将各类资金通途打包的情况,《通知》称,信托资金同时用于融资类和投资类的,该信托业务总额也要纳入30%的考核比例范围。
《通知》还规定,投资类的银信合作业务,资金原则上不得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所有银信合作产品期限均不得低于一年。
一家国有大行人士坦言:“融资类银信合作业务后续开展面临很大约束,可以预期,银信产品发行规模将受到较大冲击。”
转入表内
对于银行而言,下一步将不得不将这庞大的一笔业务转入表内。
《通知》要求,商业银行要在今、明两年将表外资产转入表内,并按照150%的拨备覆盖率要求计提拨备,同时大型银行按照11.5%、中小银行按照10%的资本充足率要求计提资本。
尽管早前业界人士猜测“转入表内”是银信合作业务的最后去处,但这还将对银行的盈利和资产质量提出考验。
中金公司月初的策略报告称,预计7月份新增贷款在6000亿~7000亿左右,原因即是部分银信合作理财产品转回表内。据中金公司测算,约有总量2500亿~3000亿元的银信理财产品将转回银行表内,每月将平均到400亿~500亿元。
国泰君安更认为,由于银信合作属于直接融资,使得货币创造能力名义降低,筹资人直接从融资方吸取资金,不会通过银行系统产生派生存款,由此降低了货币供应的增速。
该公司预计,如果将银信合作的资金按照储蓄-信贷方式还原,将银行的信贷从表外转入表内,则估算的M2 增速将比公布值提高接近4 个百分点。
对于银行而言,有分析师认为,银信业务或对资产质量带来压力。
“我们对这一政策最大的担心是对资产质量的影响。银行表外资产风险将加速暴露和释放,长期来说有利于信贷质量的长期稳定,但在短期,使通常归入表外的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行业的融资渠道和融资规模大幅受限,进而给资产质量带来负面的影响。”国信证券分析师邱志承分析称。
此外,银信产品转入表内对于存款负债支持不足、贷存比较高的银行影响较大。“对中小银行特别是对一些通过银信产品调节资产负债结构的银行具有明显的约束作用,将降低这些银行的资产收益能力。”兴业证券分析师吴畏认为。
据用益信托工作室的统计,上周(8月2日~8日)共有11家银行和8家信托公司参与发行了83个银信合作理财产品,预计发行规模为1030.77亿元。自7月2日监管层“叫停”银信合作以来,发行银信产品的银行数量减少很多,目前仅剩9~10家银行还每周都有银信合作理财产品的发行,上半年“百花齐放”的胜景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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