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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管理新规触及银行信贷神经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0日 04:01  证券时报

供图/CFP

  在银信产品暂停后,监管层和信托公司基本达成了三条共识:其一,银信产品不能进行PE投资;其二,信贷类资产规模不能超过银信产品总规模的30%;其三,不对从事二级市场证券投资、以及债券投资等的银信产品的规模进行限制。

  证券时报记者 张 宁

  本报讯备受业界关注的《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触及了银行历来敏感的信贷神经。

  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份与信托业未来业务发展方向息息相关的《办法》具体细则并未在信托行业引起很大波澜,但“信贷类资产不能超过银信产品总规模的30%”却更多地引发了来自银行业的不同意见。

  银信业务争议

  据知情人士透露,监管层早在7月底便批准了《办法》,而迟迟未能推出的原因,与业界对于暂停银信产品的相关规定的争议不无关系。

  证券时报记者经多方了解,在银信产品暂停后,监管层和信托公司基本达成了三条共识:其一,银信产品不能进行PE投资;其二,信贷类资产规模不能超过银信产品总规模的30%;其三,不对从事二级市场证券投资、以及债券投资等的银信产品的规模进行限制。

  业内人士认为,上述共识中“信贷类资产不能超过银信产品总规模的30%”的规定,将进一步调控银信产品整体规模。这是因为,《办法》本身已限制做大银信产品整体规模,而共识则进一步缩小信贷类资产规模的空间。

  《办法》要求,未来信托公司的自有资本投资于信托资产,均需根据银监会规定的比例系数计入风险资本,且与净资本直接挂钩。具体而言,信托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100%,也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

  因此,在不增加公司资本金的情况下,为满足上述要求,信托公司势必需要发展利润贡献率更高的业务。众所周知的是,银信产品多数由银行占据主导地位,信托公司从中所获得的收入是极为微薄的“通道费”,利润率偏低。因此,限制银信规模对信托公司的收入影响有限,更有利于信托公司转向收入更加合理的其他业务。

  数据同时显示,信托行业的整体资本金是极其有限的,但其管理的银信合作产品的规模却非常庞大,而这之间并不相称。以北方某信托公司为例,截至6月底,该公司银信合作的总规模接近1700亿元,而该信托公司的资本金不到10亿元。

  上述两方面因素叠加所带来的结果是,《办法》所认定的银信产品的风险指标越高,信贷类银信产品的整体规模就会越小。这对信贷压力较大的银行而言,显然不是一个好消息。

  动了银行的奶酪?

  自2009年下半年以来,信贷类银信产品的发行与销售市场均十分火爆。在今年发行的银信合作理财产品中,信贷类银信产品增速最为明显。据用益信托研究中心李旸测算,如将少数信托投资组合产品(资金使用方向包括信贷、投资债券和股票等)计算在内,上半年商业银行借道信托平台放贷的规模应在1万亿元左右。

  而据某上市银行人士透露,该行上半年信贷类银信合作产品规模,已占其全部银信理财产品规模的一半以上。

  据了解,银行热衷信贷类银信产品的原因有三:一是银行方面获取收益颇高,其从信贷类银信产品收取的手续费比例约为1%-2%,加上资金托管费等费用,银行获取的相关综合利润可能甚至超过利差收益;其二,银行可以借此留住因信贷规模控制而无法获取贷款的客户;其三,银信产品属表外业务,不占用银行资本金,以此可以规避监管层的资本约束。

  如上所述,信贷类资产规模一旦严重受限,银行将无法再像从前那样将尽可能多的贷款转移到表外,其信贷阀门将被进一步拧紧。

  信托业务影响有限

  但对于信托业而言,据知情人士表示,《办法》对目前绝大多数信托公司的业务发展影响不大。

  “早在今年4月份,监管部门已向参会的信托公司表示,经相关部门测算,《办法》的出台对绝大多数信托公司的业务不会造成太大影响。而我们进行相应测算的结果也显示,《办法》的出台确实对我们公司的业务影响有限。” 东部某信托公司对记者表示。

  上述人士同时表示,信托公司从中只挣了千分之三,甚至最低万分之五的手续费而已。即使银信产品目前被暂停,对于信托公司整体利润的影响实际也不大。

  据知情人士表示,《办法》对业内瞩目的房地产信托没有出乎意料之外的限制,“因为在年初时,监管层已经将房地产信托投资的风控要求,提高到与银行贷款等同的水平。”

  一位信托业人士则认为,在银行贷款受困于规模控制的时候,房地产将更多的借助信托渠道融资。

  数据来源:用益信托研究中心

  小知识

  在当下广受争议的银信合作产品中,信托公司是为商业银行提供运作平台,而产品的项目开发、产品设计、风险控制、资产管理均由商业银行主导和操作。信托公司基本没有话语权,一般只能获取千分之几的手续费。

数据来源:用益信托研究中心

  信贷类银信理财产品发行状况

(2010年1-6月)

(2010年1-6月)

  2007年和2008年上半年,央行实施从紧的货币政策,监管机构对信贷规模控制较严,信贷类银信产品于是受到各家银行的青睐,发行数量逐月攀升。

  2008年10月之后,货币政策由紧转松,该类理财产品的发行节奏明显减缓。

  2009年上半年,商业银行信贷投放创下了历史纪录,银信产品同比规模出现下降。

  2009年下半年,经过上半年大量的信贷投放后,银行迫于经营和监管双重压力,又将信贷类产品发行推向高峰。

  2010年上半年,银信产品发行出现“井喷”。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银信理财产品发行量在2.9万亿元左右。

  银信理财产品从合作到叫停

  2005年底,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首次尝试理财业务合作。然而,随着信贷政策的演变,银信理财合作也成为了银行规避信贷监管的手段。

  从2008年开始,银监会先后部署了三次专项调查,并利用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持续检测。

  2008年12月,银监会下发《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几乎同时,银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银信合作理财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要求信托公司提高风险意识,防范交易对手风险和法律风险。

  2009年12月,银监会再次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合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对银信合作存在的问题进行规范,强调信托公司在银信合作中的主导地位。

  此外,为引导信托公司开展主动型信托业务,银监会还修订完成了《信托公司监管评级和分类监管指引》和《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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