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银行卡在ATM机上跨行取款,因银行设置取款上限不得不两次取钱,结果每次被扣除2元钱。近日,北京市的林先生因此将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告上法庭,诉求判令两家银行共同归还原告人民币2元整。
有媒体报道,有银行将调高跨行取款费,由原来的2元调整为4元。随即有媒体曝出,浙江台州、广东深圳等地的国有四大银行早已低调调整跨行取款费为4元。
银行提高ATM跨行取款费,此举受到社会普遍质疑。不仅如此,银行收取跨行取款费用涉及到“公平、透明、合法”的问题。在银行没有实现服务增值的情况下提高收费标准,是侵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而且违反了银行服务收费透明度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