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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与银行再续前缘 加码自主管理型产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4日 00:55  21世纪经济报道

  陈植

  距银监会口头通知信托公司叫停银信合作已整一月,信托公司也面临着丢失数十亿元中间业务收入的尴尬。尤其是那些涉足银信合作较深的信托公司,不得不迅速转向,试图以自主管理型的信托业务作为新的发展空间。但在谋求业务转型时,他们依然离不开与银行的亲密合作,譬如请银行向高端客户“代销”,或利用集合型信托产品在资金闲置期间适时购买银行短期优质信贷资产。

  信托公司加码自主管理型信托业务,俨然成为扭转信托业报酬率偏低的捷径。去年银信合作产品发行迅猛,但受制银信合作产品的低报酬率,公布2009年年报的50家信托公司平均信托报酬率仅为0.86%。

  加码集合信托

  “银信合作”被叫停之前,王强每周都要按时和银行人士聚餐沟通,但这一个月来,他们的沟通内容发生了变化。“以前银行方面会直接把信托融资项目、资信评级与产品条款交到信托公司走个流程,现在我经常请他们提供一些项目资源与高端客户,为下一步发展集合信托业务做储备。”

  或许,在他身上发生的“业务转型”,正是银信合作被叫停后,信托公司纷纷加码自主管理型集合信托产品业务的缩影。

  王强每周能从银行引荐过来两个信托融资项目,仅有极少数通过审核要求。

  “有些银行推荐过来的信托融资项目很难通过审批,这在银行合作蜜月期间很是少见的。”他指出。在房地产信托融资项目还款能力评估方面,银行考虑的是项目融资方的经营性现金流是否为正数,信托公司则要求抵押资产的可变现能力。

  “信托公司会对自主管理型的信托融资项目的现金流与还款能力进行日常监管,并承担信托产品相应风险,产品报酬率将有所提高。”渤海信托业务一部总经理王学江表示。

  相比银信合作项目中信托公司2‰-5‰的报酬率,多数信托公司自主管理型集合信托产品的报酬率要求偏高,投资股票市场为主的集合信托产品报酬率基本在1%以上,预期收益率高的股权投资类在2%-3%,房地产融资信托约有2%。

  然而,通过加码集合型信托产品业务增厚自身利润率,信托公司同样面临诸多困扰。比如要承担相应的管理风险,且销售难度增加。因为,集合信托产品的最低认购额在100万元,银信合作产品则仅在5万-6万元;再者,集合型信托产品报酬率的变数同样很高。

  “如一家房地产公司约定的信托融资实际成本在15%,如果这款产品能以8%-9%利率发行,信托公司实际报酬率将达到3%,但若是以10%-12%利率发行,信托公司实际报酬率可能仅有1%。”一位信托公司投资银行部负责人透露,“有时信托公司发现给一家企业设计主动管理型信托融资产品,赚不到利润。”

  另类“银信合作”

  集合型信托产品的兴起,并不意味着银信合作产品被彻底埋没。

  据用益信托工作室不完全统计,仅7月19-25日当周,共有9家银行和7家信托公司参与发行85款银信合作理财产品,发行规模为1324.96亿元。

  用益信托工作室李旸分析说:“7月2日银监会暂停银信合作后,尽管银信合作产品发行数量与规模逐周下降,除了部分是在叫停前已审批通过的银信合作产品在陆续发行之外,有些银信合作产品开始寻找变通的方法。”

  记者了解到,所谓的变通方法,主要是指信托公司将自主管理的集合型信托产品放到银行渠道,由银行代为销售。即银行为集合型信托产品介绍投资者,由信托公司与客户签订认购合同。相比银信合作产品数万元的认购起征点,银行“代销”的客户最低购买额在100万元。

  “银行渠道只负责收取代销佣金,不会参与信托产品的售后管理与风险监控。”一家银行渠道部人士透露,“银行渠道代销佣金比银信合作产品更高,基本在5‰-8‰。”

  银行之所以敢于代销集合型信托产品,主要基于部分银行对银信合作叫停的“不同理解”。

  据上述银行渠道部人士分析说:“银监会叫停的银信合作产品,主要是指银行表内信贷资产转移到表外的各类贷款类信托产品,私人银行的信托代销业务以及证券投资类业务暂时不受影响。”

  然而,一条延续以往“银信合作模式”的暗道却若隐若现。

  例如,中融信托鹏程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明确,在信托资金提前收回或资金闲置期间,可以用于投资信贷资产转让(包括贷款资产和票据资产的转让)等。

  “监管层没有规定信托公司自主管理的集合信托产品不能购买信贷资产。”王强表示,“银行向集合型信托产品提供代销渠道,提供客户资源与加快营销速度,集合型信托产品则在资金闲置期间适时购买银行短期优质信贷资产,解决银行资金压力,双方比较容易达成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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