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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配股存变数 中行再易再融资方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2日 01:27  21世纪经济报道

  田林

  5月10日,有接近中国银行(601988.SH,3988.HK)承销商的香港投行人士向本报透露,部分机构已赶赴北京开展中行再融资计划持续几周的尽职调查。然而,变化突如其来——虽然此前中行已将“A股可转债+H股增发”增资方案改为类似建行的“A+H配股”模式,但最新的情况是,后者仍将被修改。

  “原定的10∶0.7的配股方案,也需重新考虑。”该人士表示。

  当日,央行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开始实施,调整后大型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为17%。这是年初以来第三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

  有投行人士认为,中行再融资方案的反复不定或与提高存款准备金率有关。然而,这种说法并没有得到中行方面的证实。

  尽管此前有消息称农行很可能被优先考虑赴港筹资,然而前述接近中行承销商的投行人士乐观认为,“中行应该是最先通过配股再融资的一家。”理由是,中行已进入了向银监会和证监会申请批文的程序。

  在这场与市场时机竞赛的逐鹿中,谁最快拿到批文,谁就将抢占先机。

  此前亦有消息称,较早公布再融资方案的中行,提出A股发行可转债,大股东和该行都无意改变这一计划,“H股究竟采取增发还是配股,尚在研究中。”

  香港另一位投行高层分析,中行、工行最终很可能采用配股方式。“因为若是增发,即使是定向增发,一般也都需要准备路演,而在北京了解到的情况,他们并没有做相关的准备。”

  “A股可转债”与“配股还是增发”的博弈,体现的恰恰是多方利益的兼顾与平衡。方案“变来变去”的不仅是中行一家,此前,建行再融资也是多套方案数次商议,才最后敲定的。

  可转债隐匿

  市场普遍认为,银行发行可转债主要考虑的是价格因素。可转债受A股市场价格冲击影响较小;此外对于股东来说风险较小,收益稳定。

  中行此前公告称,拟发行总额不超过400亿人民币、期限6年、票面利率不超过3%的可转债。并以不低于50%的比例向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原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这意味着持有中行67.5%股份的汇金将不参与A股可转债计划。

  另有券商测算,若400亿元可转债能在2010年顺利发行,将使中行资本充足率达10.8%。但按照资本充足率11%的水平计算,除去可转债的贡献,今年中行仍面临160亿元的资本缺口,后续还将通过股权融资或次级债补充资本。

  有投行人士认为,对于银行来说,发行可转债,增加了资本充足率以后,就可以增加杠杆率。而核心资本则需待债转股后实现。这显然与限制信贷投放的监管层的初衷相悖。

  事实上,中行并没有隐晦可转债的这种功能。中行公告称,“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后,本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本公司附属资本,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补充核心资本。”

  该行另称,该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这也表示,至少需要六个月之后,债券才能转股票。

  配股还是增发?

  不管是配股、配售或增发,从结果上都会增加银行的资本金。但从价格、对象来说却有明显的差别。从条件上说,公开增发有价格限制,没有对象限制;配股、配售有对象限制,但没有价格限制。

  肖钢在两会期间明确表示,中行暂时没有A股的股权融资计划,一方面是照顾到A股市场容量有限的因素,另一方面也与中行自身的股权架构有关。其A股比重已经高达70%,而H股仅有30%,选择H股增发更为合理。

  4月30日,中央汇金公司发布公告,支持三行将2009年的现金分红比例由50%降至45%,以提高其通过内部积累补充资本的能力,并表示将积极支持并参与各行的再融资计划。引发了市场对于汇金或以资本公积金转增方式扩充银行股本的热议。

  根据本报记者此前的统计,2006年末以来,汇金公司从工、建、中三大行获得分红总额将近2100亿元;而三大行此次再融资规模在2000亿-3000亿元之间。按汇金在三家银行持股比例计算,汇金需为建行提供420多亿,占其自2006年以来从建行获得分红总额557.3亿的76.7%。

  此前,亦有国有大行人士向本报表示,汇金在大行再融资的博弈中诉求明确:一是保持现有股权不被稀释;二是从成本上选择价格相对低的方案;另外,希望从国家得到更多的资金支持,比如获得更多的外汇注资。

  而通过转增的方式,尽管银行股本金增大,核心资本增加,但总资产并没有实质变化。

  而对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数量,《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只规定,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

  “至于配股比例以及价格,投行主要是需要考虑是否能包销成功,只有包销了70%才算成功。”一位中资银行投行人士说,可以合理预计90%以上的股东都参与配股,甚至可以假设100%的股东都会参与配股,因为不参与配股就是一种损失。

  因此对于银行来说,配股减少了对市场资金的需求,可以大大缓解新股发行的压力,其方案既有可能被证监会所接受,也保证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被稀释。

  而对于增发或定向增发,按前述规定,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对于银行的好处是,直接增加了注册资本,而定向增发,资本质量也比较高。但由于对市价的不确定,存在价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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