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婷婷
自银监会近日正式发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后,消费金融公司的试点工作在京津沪蓉四地迅速展开。
然而,各银行对投资这一新型金融机构的态度却分化明显。一方面上海银行、成都银行以及北京银行等城商行积极申请,另一方面各国有大行及股份制银行却选择了冷静观望。
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冰火两重天”的出现?面对与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存在重合的这一新业务,消费金融公司又会如何定位以及设计产品?信用体系建设尚不够健全的背景下,风控工作又如何展开?
城商行“热” 大银行“冷”
《管理办法》对此前征求意见稿最大的改动莫过于调低对主发起人资格的要求,其资产总额从此前不低于800亿元人民币,降低为600亿元。这为部分中小银行进入消费金融公司主发起人序列敞开了大门。
而随着试点工作在四个城市展开,城商行成为试点申请的最积极参与者。上海银行联手百联集团作为主发起人,以3亿元注册资本金规模申请组建消费金融公司。而成都银行紧随其后,将和其外资战投马来西亚丰隆银行联合申请,成都银行将持有消费金融公司超过50%股权。北京银行也在其半年报中披露,组建消费金融公司的动议已获得董事会通过,进入积极筹备阶段。
谈及城商行对消费金融公司的积极态度,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李春顶认为,作为个人金融业务的后来者,城商行并不具备大银行网点、客户等方面的优势。但从国外消费金融的发展情况来看,加之国内扩大内需的大背景,城商行认为这一领域未来发展空间巨大,而不愿错过这一机会。
成都银行一负责人告诉CBN,服务市民是城商行三大定位之一,对于一些在银行无法获得消费贷款的客户,消费金融公司可以满足其小额的个人消费信贷需求。
“银行业差异化、错位化竞争是必然趋势,消费贷款的利率较高,银行收益明显。因此这一步对成都银行是一定要走的。” 上述人士称。
而另一方面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却选择了冷静观望。
某国有大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政策刚刚下来,银行内部有一个研究的过程。但大银行在消费金融信贷领域本身的服务平台、业务品种和手段已较为完善,如果设立独立法人的消费金融公司,要考虑是否有其独特的市场空间、特别的运作模式。“毕竟银行内部的消费信贷产品、信用卡、汽车金融等等都与这一业务有重叠之处。”
此外,该负责人认为,如果选择申请试点,是独资,还是合资,以及寻找什么样的合作伙伴,都是该银行内部正在论证的内容之一。
锁定中低端客户
风控如何把握
“为谁提供消费金融服务”是大型商业银行尚在论证的另一重要问题,上述国有大行负责人认为:“这关系到对业务运营模式、风控管理等环节如何进行系统性设计问题。”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在发布《管理办法》时表示,消费金融公司的客户群体将是刚刚工作的年轻人、需要装修、旅游、深造以及购买耐用消费品的年轻家庭。
对此,成都银行负责人也表示,服务中低端客户是消费金融公司设立的宗旨和定位,以区别于银行业务。“有过类似消费贷款经历,且之前额度大于目前申请额度,并正常还款的客户都可以成为消费金融公司的客户。”
据了解,成都银行将要设立的消费金融公司,业务将主要依靠央行征信系统甄别客户,辅之以信用评级公司获取其他关键性数据。同时,该公司也将在业务推广过程逐渐积累自己的小额征信数据。
“我国的征信体系的确尚不完善,但在试点阶段,用户需求量不是很大的情况下,消费金融公司对用户的选择空间充裕,央行征信系统提供的信息是够用的。”他说。
然而,消费金融公司所提供的无抵押、无担保个人消费贷款,风险系数较高,在西方是依赖其健全的个人征信系统而开展的。李春顶认为,在国内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尚且落后的情况下,不对称的信息会增加借款人的道德风险,并导致金融公司不得不提高贷款利率以降低损失。
“这样可能会引发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他认为,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不是短期内可以实现的,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将面临信用危机的挑战。
对此,成都银行负责人表示,有关消费信贷产品国外有很多成功的模板,该行将借助其外资战投在消费金融领域的经验,借鉴其产品,并根据自身特点进行本土化改造,包括客户甄别、风控体系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