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白明辉)香港人陈某某使用伪造的国际信用卡,在北京多个酒店内成功购买价值8万余元的中华牌香烟等物品,后被抓获。昨天,记者从东城区检察院获悉,陈某某目前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逮捕。
今年1月22日起至2月13日,陈某某和温某等人分别先后5次在北京市朝阳区凯宾斯基酒店内,持伪造的国际信用卡购买中华牌香烟等物品,总计刷卡消费 76000元。3月27日18时许,陈某某和温某又来到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99号丽晶酒店一层,使用伪造的VISA信用卡购买中华牌香烟等物品,刷卡消费 9640元人民币,被工作人员发觉,陈某某当场被抓获,温某逃走。
“因为操作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不能做到即时监控。”某银行北京分行信用卡中心部门经理说,一般来讲,如果持卡人持国外的VISA卡或万事达卡,到该银行设置的商家的POS机上进行刷卡消费,依据银行的监测系统,可以认定该信用卡的信息是真实的,在商家的POS机上就会打印出相应的单据,由持卡人签字后确认,“这样我们总行会依据北京市分行的每天刷卡金额,会先行将所有款项划到我们分行的账上。持卡人发现信用卡信息被盗用,再反馈回来,就需要一定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