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仁坪
《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与监管指引》发布
银监会针对某家银行内部组织和经营出台专门的监管指引,这种情况并不多见。中国农业银行(下称“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获此“殊荣”。
近日,银监会发布《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与监管指引》(下称《指引》),以指导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与发展,提高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能力与水平。
《指引》规范的重点:一是明确三农金融部是以县域为维度设立的事业部;二是对事业部的组织架构和治理机制做出规定,要求农业银行逐步建立有效的三农金融部、三农金融分部、三农金融营业部(县域支行)的条线型垂直管理体系;三是对三农金融部的单独核算和自我激励约束的经营机制提出规范要求。
“银监会的监管标准与农行自身制定的标准没有太大差异,但是更加刚性,有的要求更高。”农行一位人士表示。
差异化监管
“我国大型商业银行对三农金融业务实行事业部制改革,是一项重要的体制机制创新,在国内尚无经验可循。”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上述银监会负责人表示,《指引》的起草过程遵循了四大基本原则:法人监管、差异监管、持续监管、稳步监管。
该人士称,三农金融与城市金融、事业部制与分支行制存在明显区别,对其监管应体现差异化原则,《指引》从营运资本、风险拨备、财务核算等方面提出差异化的监管要求。银监会应持续监测、评价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发展和运行情况,并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整改效果进行跟踪。
上述银监会人士表示,今年农行总行重点抓好7家省(区、市)分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深化试点工作。
县域金融即为农村金融
如何界定三农金融,如何对三农金融事业部的业务范围和运作模式进行界定,一直是业内和学界讨论较多的问题。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事业部不具有法人资格,作为利润中心,单独核算、自主经营,拥有产品或服务的生产经营全过程,实现特定领域的专业化和集约化运作。
《指引》设计的三农金融部是以县域为维度设立的事业部,银监会负责人表示,这主要是基于三大考虑。
一是县域金融可视为三农金融。县域经济是在县级行政区划范围内,以县城为中心、以乡镇为纽带、以农村为腹地、由各种经济成分和不同产业构成的区域经济。按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县域金融即为农村金融,因此,县域金融可视为三农金融。
二是降低制度执行成本。若按“农业、农村、农民”的三农金融业务为维度设立事业部,则城市行区分三农金融业务(如城市中的农资公司、进城务工农民的金融服务等),县域行区分非三农金融业务(如县域内的工业企业、城市居民在县域的金融服务等),都需付出较高的管理成本。因此,纳入事业部经营管理的只是县域的全部金融业务,操作简便,有利于降低事业部的核算和管理成本。
三是发挥农行城乡联动的优势来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将县域全部金融业务纳入事业部管理体制,有利于农行发挥城乡联动的优势来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提升服务“三农”的整体合力。
十项量化指标
对于独立核算的三农事业部如何进行量化监管?《指引》规定,银监会对三农金融部的经营管理设立业务发展、经营绩效和审慎经营情况等三大类十项指标,进行定量监测与考核。
在业务发展方面,《指引》规定,农行在县域内组织的资金应主要用于县域。三农金融部的新增贷款占其新增存款的比例在财务重组完成次年原则上应达到50%,五年内贷款余额占其存款余额的比例应争取达到50%以上。农行要科学设定三农信贷投放比例,三农金融部贷款增长速度应不低于全行贷款增长平均水平;三农金融部资产、负债占全行资产、负债的比例应不低于财务重组完成当年的水平,力争稳步提高。
在经营绩效方面,三农金融部的资产回报率在财务重组完成次年应达到0.5%,之后逐年提高到0.8%以上;三农金融部的营运资本回报率在财务重组完成次年应达到10%,之后逐年提高到12%以上;三农金融部的成本收入比从财务重组完成次年起应控制在50%以下。
风险控制方面,《指引》为农行三农事业部设定的标准也较其他部门宽松。三农金融部对单一客户、单一集团客户授信余额分别不得超过其营运资本金的10%、15%;三农金融部不良贷款率原则上应控制在5%以下;三农金融部拨备覆盖率在财务重组完成当年应不低于60%,之后逐年提高,争取在三年内达到100%。
上述农行人士表示,相对于城市业务,银监会对三农业务的财务标准和监管标准相对宽松。整体上看,目前大多数标准都能达到;在县域新增贷款方面眼前略有困难。
另外,《指引》规定,银监会依法对农行三农金融部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主要评估农行董事会三农金融业务发展战略、高管层对三农金融服务的重视程度、决策机制、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网点分布、产品创新、服务质量和服务满意度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