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卡主去世后信用卡透支银行输掉追债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1日 03:05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胡俊华发自上海

  持卡人去世5个月后,遗留下来的信用卡竟发生数次离奇的透支消费。数次催债未果的工行上海市第一支行将持卡人的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信用卡透支债务。

  到底谁该为这笔离奇的债务负责?昨日,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受理这一案件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法官孙雪梅表示,案件已经结束审理,驳回了工行上海市第一支行的请求。

  回放:离奇的透支消费

  根据长宁区人民法院公布的判决材料显示,2000年10月,高女士(化名)在工商银行上海市第一支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2005年6月,高女士因病去世。但自从2006年11月起,即高女士去世5个月之后,高女士的信用卡发生了多起透支消费,累计金额达5900余元。

  随后,工行上海市第一支行向高女士进行了多次催债行为,催讨过程中,银行得知高女士已经去世,同时得知高女士的儿子林先生是其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因此,银行以“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以林先生继承的遗产来偿还高女士所欠债务”为由,将林先生告上法庭,并要求林先生偿还信用卡透支金额4900余元,透支利息1000余元。

  法院:驳回银行请求

  上海市长宁区法院表示,根据查明的事实,本案信用卡透支款发生的时间在2006年11月之后,而持卡人高女士在2005年6月已经死亡,即透支消费行为是发生在高女士死亡之后,所以不可能是她本人所为。

  法院认为,作为原告,工行上海市第一支行主张被告林先生应以他所继承的高女士遗产来偿还债务,这一请求缺乏相应的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难以支持;同时,原告银行也未能举证证明信用卡透支行为系被告林先生所为,所以被告林先生对信用卡的透支行为不承担责任。据此,依法作出判决,驳回银行的请求。

  受理此案的孙雪梅法官昨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案件审理已经终结,原告并未作出上诉的决定。

  建议:及时注销“死亡信用卡”

  孙雪梅表示,目前银行尚不能在第一时间得知持卡人死亡的消息,如果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这个漏洞来进行恶意透支,那银行的损失也将会更大。银行的信用卡系统可以和公安机关的系统对接,及时核对并注销已经死亡的持卡人的信用卡;对持卡人家属来说,也应该及时到银行去销卡。

  一位股份制银行信用卡部人士对记者表示,一般来说,如果持卡人欠款不还,银行财务部门工作人员会联系持卡人;如果联系不上持卡人,会联系信用卡的第二联系人。

  昨日,记者致电工行上海分行宣传部门的黄侃,黄对记者表示,会对此事进行了解后联络记者。但截至昨日发稿,记者未能得到工行对此事的评论。

  上海市恒泰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何玉平表示,从刑事责任上说,在持卡人死亡后继续使用信用卡的,将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对银行来说,只能通过公安部门调查冒用持卡人,追究其责任。最好的防范方法还是及时注销“死亡信用卡”。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