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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已向地震灾区发放贷款2054亿元

  证券时报记者 贾 壮

  本报讯  来自中国银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3月末,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已向四川、陕西、甘肃三省受灾地区发放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贷款2053.59亿元。其中,向四川省发放1689.85亿元,向陕西省发放160.65亿元,向甘肃省发放203.09亿元。

  数据还显示,截至4月末,三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灾区64.5万农户发放住房重建贷款128.3亿元。其中,四川向45.2万农户发放92.2亿元,甘肃向14.3万农户发放25.4亿元,陕西向5万农户发放10.6亿元。同时,为引导各类资本到灾区支持重建工作,银监会及时调整市场准入政策,也已取得明显效果。都江堰、绵竹、什邡等9个灾区县新设的9家村镇银行已相继开业,共筹集资本4.38亿元。

  据了解,地震发生后,银监会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明确提出金融支持灾后重建的一系列政策原则和支持措施。截至目前,银监会单独发布或会同其他部门发布了9个关于支持灾后重建的专项文件,明确了金融支持灾后重建8个方面31项政策措施。这些政策的实施,对于引导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主动做好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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