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丽娟北京报道近日,中国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全面推进银行业专营机构建设,着力提升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各银行要按照银监会的统一要求,在今年上半年完成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和队伍的建设。2008年12月初,银监会下发了《银行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指导意见》,该文件指出,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是根据战略事业部模式建立、主要为小企业提供授信服务的专业化、独立的专营机构,包含一系列独立运行机制,集产品开发、销售渠道建立、客户市场开拓、内部财务核算、信贷审批和风险管理等一系列职能于一身,实现责权利相统一,人财物相对独立。
目前,招商银行率先建立了“离行式”持牌专营机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等大型商业银行在总行层面成立了一级部制的专职管理部门,其他商业银行也正在积极筹建之中。
5月4日,来自工行的消息称,该行为小企业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的专营机构数量已达到569家,此外还在二级分行以上专门成立研发产品、授权审批、风险控制的小企业服务管理机构326家。
王兆星强调,中小企业专营机构的建设,一定要坚持商业可持续原则,坚持风险可控、成本可算、成本与效益相匹配,做到速度、结构、效益和质量相统一。同时,也要认真贯彻“有保有压”的信贷政策,对中小企业及其资金需求进行合理的分类和科学的投放,保证信贷资金真正用于解决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扩大内需的中小企业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