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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信用卡办理代扣业务无免息期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13日 07:48  京华时报

  读者杨先生反映:4月1日,我接到中国工商银行发来的短信,说我的信用卡账单没还清,因此产生了10多块钱的利息。经查询得知,这笔费用是因为 3月7日我在中国工商银行柜台使用信用卡购买了300元钱电产生的,但我在3月25日还款日之前,已按照账单数目全部还清欠款。按照常规,3月7日产生的 300元消费,应该在4月25日之前还清,不知为何产生利息?

  回复:中国工商银行信用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称,客户使用信用卡在工商银行购买300元电,这次购电交易属于转账透支交易,而在申请人办理信用卡时,与银行签订的领用合约中规定,取现及转账不享受免息期待遇。也就是说,杨先生通过银行转账支付300元电费后,如果不在当日还款,则应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所用款项从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的透支利息。工商银行在每月初发送提示短信到客户的手机上,因此,杨先生在4月1日时,收到了拖欠利息的短信。该工作人员强调,这种不享受免息期的代扣业务还包括网上银行的多种业务,比如网上使用信用卡为手机充值等业务。

  本报实习记者 孙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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