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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王丽娜)大学生小朱称,她在办理信用卡时,业务员未告知免年费的条件,但5个月后,她得知开卡后两个月内不刷卡将收取100元年费。小朱以民生银行未明确告知、侵权为由,将民生银行起诉到法院。昨天上午,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
今年24岁的小朱诉称,去年7月,民生银行派员入户办理信用卡,业务员口头承诺第一年不收年费,她就办理了哈姆乐园卡。去年12月,小朱收到民生银行发出的提醒信息,才得知这张卡开卡后两个月内不刷卡消费,就要收取100元年费。另外,不及时还款,还要收10%的滞纳金。小朱说,“业务员没有告知有关借贷、年费、滞纳金等不利于客户的注意事项,这些在宣传卡中也没有介绍”。
小朱表示,这些不利于客户的条款,银行没有明确告知,侵犯了她的权益。因此,她起诉要求法院确认银行侵权。昨天,小朱的代理人拿出一张银行的信用卡宣传页表示,里面提到民生信用卡免首年年费,里面并没有排除哈姆乐园卡。
庭审中,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人说,“宣传页提到的信用卡并不适用哈姆乐园卡,信用卡的缴费方式应该遵循其领用合约”。在哈姆乐园卡领用合约中已约定,该卡需缴纳首年年费100元。根据哈姆乐园卡的优惠活动,开卡后两个月内刷卡消费就可免首年年费。因此,银行没有侵犯小朱的任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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