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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例使用假币案判决 使用者系累犯获重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4日 08:39  新闻晨报

  1张真币加52张假币买金项链

  □记者 陈 文

  晨报讯 “HD90”假钞虽在本市多处现身,但事实证明,只要提高警惕,“HD90”假钞绝无容身之处。近日,广西籍男子莫钦松携带52张从广州购得的“HD90”假币,前往南汇一珠宝首饰店欲购买金器,结果被细心的老板当场识破。昨天,莫钦松被南汇法院以使用假币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人民币1.5万元。

  去年11月9日,莫钦松在广州火车站旁偶遇一男青年,称能搞到仿真程度较高的“HD90”假钞。莫钦松曾因犯持有假币罪被判刑6个月,但他却不思悔改,见有利可图,便以每张10元的价格购买了55张百元“HD90”假钞,随后便来到上海。

  去年11月13日晚上,他来到南汇周浦镇康沈路上一家珠宝首饰店,将事先准备好的52张“HD90”假钞混上一张百元真币,欲购买一条标价5200余元的黄金项链。虽然验钞机没有验出这批假币,但细心的收银员还是觉得这些崭新的钱币在手感和印刷上都有点问题,为谨慎起见,便叫来了店老板。

  店老板当面质问莫钦松:“这些钱是从哪里来的?”,心虚的莫钦松立即露出马脚,慌慌张张地表示项链不买了,想要回这些假币。遭到拒绝后,莫钦松拔腿就往店外跑去,在店员和保安合力追赶下,被当场抓获。

  后经人民银行鉴定,莫钦松使用的假币均是“HD90”新版的假人民币。法院审理后认为,莫钦松明知是伪造的货币仍使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使用假币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且莫钦松曾因持有假币被判刑,此次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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