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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关“HD、HB版假币”的话题成了公众关注的焦点,相比制作假币的犯罪集团,作为受害者的老百姓,既无奈又无辜。如今,人们在消费时都将手中的钞票反复勘查,以确定其真伪,但即便如此,还是防不胜防。法律界人士指出,防范假币的侵害,首先要学会识别假币,其次发现假币要及时上缴,千万不要为了转嫁损失而使用假币,这样只会害人害己。
案例1:收了假币花出去也违法
2008年9月期间,60多岁的夏奶奶在一名上门推销保健按摩机的小伙子的游说下,拿出1600元准备买一台。当钱款两讫后,小伙子提出给夏奶奶调试安装好。谁料,这一试发现机器有故障,小伙子遂表示先退钱改日再送货,于是便拿出刚装进包里的钞票当面清点后还给了夏奶奶。可是两天过去了,夏奶奶也没等来小伙子送货,于是准备将其中的1000元钱存入银行。结果,验钞后,银行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其中8张面值100元的钞票均系假钞,当场予以没收,夏奶奶气得直敲银行柜台的玻璃。回家后,夏奶奶的儿子小林发现剩余的6张百元钞票里还有4张假币。因不甘心就此受损,小林将这400元假币混在货款里支付给向他销售货物的老板,结果被当场识破。对方报警后民警作出处罚决定,将小林拘留3天,并罚了款。案例2:买假币发工资从重判刑
2004年1月,常年在外地当包工头的西峰农民彭某,与老乡在一次闲聊时得知从福建可以搞到假币。彭某一听便动了心,当即请求老乡帮他购买假币。在老乡的介绍下,彭某前往福建以650元的价格购买了假币13500元,后通过购物、赌博等途径,将250元假币花出去。见未被识破,彭某胆子开始大起来。2005年底,彭某将13250元假币作为工资发给了为其干活的农民工。随后,陆续有农民工在商场购物时被发现,彭某随即被抓获。法院认定彭某犯购买假币罪,从重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案例3:收藏假币领刑6个月
小虎到朋友家玩,见到朋友的哥哥大鹏房间里有很多假币,便向他要了2张5元面值的假欧元、英镑和1张百元假人民币回家收藏。后小虎因在家聚赌被人举报,民警前往查处时搜出了那3张假币。小虎不得不交代是从大鹏处获得的事实。民警遂从大鹏家中搜出近6000元面值的各种假币。随后,大鹏因涉嫌持有假币罪被捕。庭审时,大鹏称自己只是爱好收藏假币,这些假币是他多年来从各地搜集到的,但从没使用过,没有造成社会危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大鹏明知是假币而予以收藏,而且数额较大,依法构成持有假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本报记者郭玉红)
专家点评
主持人:兰州晨报记者郭玉红
嘉宾:甘肃英之剑律师事务所律师袁中国
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和康
甘肃法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剑明
主持人:人们都知道“制造假币是犯罪”,可是一不小心成了受害人,若将误收的假币花出去也违法吗?
邱剑明:的确,不经意间收到各种花样翻新的假币是件令人窝火的事。不过,作为受害者,窝火归窝火,还是应该将假币尽快上缴,没有必要私藏,更不能再去使用。因为法律规定任何伪造、变造货币(包括人民币和外币),以及购买、持有、使用假币的行为都是严重破坏我国金融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
赵和康:案例1中的夏奶奶对银行收缴假币有意见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毕竟老人家也是受害者,而且损失还不小。法律规定了即使不使用假币,单纯的持有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之所以没有追究零星假币持有人的责任,就是因为他们是无辜的,是不知道的,而且构成犯罪,要在数量上达到一定的数目。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伪造货币在2000元以上或者币量在200张(枚)以上的;非法持有、使用、买卖假币在4000元以上的,均构成犯罪。
袁中国:特别要提醒的是,像夏奶奶的儿子为了减少自己的经济损失想要花掉那400元假币,尽管有其可以谅解的一面,但它同样危害货币的正常流通,使假币难以禁止,从而具有了可罚性。因其情节较轻所以被处以拘留和罚款的行政处罚。但如果数额较大,视情节严重将受到拘役或3年以下至 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并处以较重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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