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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双宁再谈四维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30日 01:48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蒋云翔

  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唐双宁先后负责了几乎所有类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包括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以及其他农村金融机构、外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非银行金融机构等。

  更远追溯,唐双宁在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行长任内就涉猎金融监管,90年代初最早提出法人代表资格监管并在基层进行实践。而在央行信贷司司长、货币金银局局长任上,还曾提出信贷资产质量监管和对钱币金银市场监管的理念;就任央行监管一司司长和银监会副主席后,金融监管就成了唐双宁的“专业”。

  在银行业监管领域,众所周知的“管风险、管法人、管内控、提高透明度”、国有银行改革“三段论”、“形似神似论”、引进战投“五条原则”和“五项标准”等均出自唐双宁之口。

  正值改革开放三十年之际,现任光大集团、光大银行董事长的唐双宁接受本报记者的采访,回顾了银行业的改革过程,还畅谈了银行业监管理念出台的背景。

  两次剥离与两次注资

  《21世纪》:1998年-2000年,国家对国有银行进行了注资和不良资产剥离。但仅仅过了几年时间,2003年国有银行又出现资本金不足和不良率高的情况,需要进一步改革。有人说是第一次改革不成功,你怎么认为?

  唐双宁:我不这么看。外界对这个问题有误解。这好比吃饼的故事一样。不是吃了第四个饼才吃饱,是因为吃了第一、二、三个饼垫底,再吃第四个饼才吃饱。1998年到2000年的注资和剥离是为后来的二次注资、剥离做铺垫,是“第一张饼”。

  《21世纪》:1998年发行了2700亿元特别国债为国有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为什么到2003年进一步改革时,国有银行资本金仍然不够,还需要国家注资?

  唐双宁:我国银行业过去并没有资本金的概念,90年代才引入了这个概念。1997年在国家财力有限的情况下补充银行资本金,就想出了发行特别国债的办法。发行后当时以为资本充足率已达到8%。

  后来,在研究进一步深化银行改革时才发现,国有银行资本金仍然不足。我曾经陪同原央行行长戴相龙与原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就此事进行商谈。项怀诚部长问,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不足不是早在1998年发行特别国债后就已达到8%吗?为解释这个问题,我们根据有关资料对1997年补充国有资本金问题进行了专门核实,结果表明,四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在1998年只有4.6%。

  《21世纪》:为什么变成只有4.6%了呢?

  唐双宁:主要有四个原因。第一,当年测算数据与实际执行结果相差较大。当年测算资本金缺口时,是以四家银行1997年6月末的风险资产数为基础,按四家银行1994年、1995年、1996年各年下半年的资产平均增长率,推算出1997年末四家银行的加权风险资产总额;呆账贷款及资本总额则以1997年6月末的数字代替。但从实际执行来看,1997年末四家银行风险资产及呆账贷款均出现了大幅上升,而资本总额则出现了下降。如按实际执行数据测算,1997年末资本充足率达到8%需补充资本金3365亿元;反之,如按2700亿元补充资本金,1997年末的资本充足率则为6.87%。

  第二,在1997年底,为了进一步规范对商业银行的非现场监管,要求商业银行从1998年开始报送以统一法人为单位的本外币、境内外及附属公司合并的会计报表。为此,四家国有商业银行1998年末呆账增加323亿元,加权风险资产增加22116亿元,使资本充足率比1997年末又下降2.23个百分点。

  第三,由于四家国有商业银行没有建立起动态的资本金补充机制和其他政策原因,一方面资产规模不断增加,加上1999年、2000年向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拨付资本金,使得后来国有银行资本金不断下降。

  第四,资本监管越来越接近国际通行标准,也导致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下降。在我国,资本监管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96年开始执行“中国标准”,这个标准比国际“老标准”大约差4-5个百分点;第二个阶段是2004年开始执行199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标准,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国际“老标准”;第三阶段是计划在2007年以后,将按照“双轨制、两步走”的原则,较有实力的大银行率先开始实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由于以上四个原因,四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一直在下降。到2003年,按1996年“中国标准”计算,已经降到了4.28%;若按1988年颁布的《巴塞尔资本协议》标准计算,四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只有-2.29%。按《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计算那就更低了。所以,国有商业银行其实早就没有资本了。

  《21世纪》:1999年、2000年四家国有银行已经剥离了1.4万亿元不良贷款,为什么到2003年改革时还需要再次剥离?3年内的不良贷款是如何产生的?

  唐双宁:1999年剥离前,国有银行不良贷款账面数额为2万亿元,剥离1.4万亿元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后,不良贷款余额应该变成6000亿元。但是,到2003年国有银行第三阶段改革时,不良贷款总额又回升到了2万亿元。这里面有三个原因。

  第一,1999年剥离的不良贷款中有1000多亿是表内利息,不是不良贷款。第二,为债转股的需要剥离了2000亿元的正常贷款。债转股就是将银行对企业的债权剥离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变成AMC对企业的股权。债权转为股权后,国有工业企业每年少交200亿元利息,所以就脱困了。当然脱困也是与企业自身的努力分不开的,但不能不承认债转股政策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第三,国家开发银行也剥离了1000亿元不良贷款。所以,对四家国有银行而言,1999年实际上只剥离了1万亿元不良贷款,还有1万亿元不良贷款未剥离,而不是6000亿元。

  《21世纪》:3年内不良贷款又变成了2万亿元?新的不良贷款是如何产生的?

  唐双宁:这里面又有三笔账:一是贷款风险分类方法由四级分类改为五级分类方法,使得不良贷款增加了6000亿元;二是1999年以后农发行的一部分附营业务贷款划给了农行,使农行不良贷款又增加了1000亿元,这是由政策原因造成的;三是2000年人民银行组织开展的真实性大检查发现,不良贷款账面数额比实际情况少4000亿元。当然,经过各家国有银行的努力,不良贷款又收回了1000亿元。因此,到2003年,不良贷款总额还是2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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