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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行率先出台房贷新政实施细则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5日 07:16  天府早报

  早报讯(记者孟梅)昨(4)日是财政部和央行针对楼市出台新政后的第12天,交通银行成都分行出台了最新房贷新政实施细则,规定对新增客户首次利用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利率可执行基准利率的0.7倍,首付比例为20%,从今日起正式执行。据悉,这是我省首家出台房贷新政实施细则的商业银行。与此同时,成都市农信社也推出了其新的房贷政策。

  交行出台的房贷新政实施细则仅对新增客户首次利用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可享受央行房贷新政规定的0.7倍基准利率。而关于存量房贷如何调整仍在研究制定中。交通银行房贷细则的内容仍具模糊空间,其中对于二套房和其他客户首付比例和利率政策,交通银行仅表示继续执行央行359号和452号文件规定。

  而成都市农信社昨日推出的房贷新政则要求借款人要享受央行房贷新政规定的最优惠待遇需要具备3个条件,首先是贷款购买的个人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其次是同一借款人名下的首套住房,最后是借款人以往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对于已经申请了个人住房贷款的客户也有可能获得该优惠。“银行可以自主确定已发放的房贷尚未偿还部分的利率水平,其判断标准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借款人是首次购房或非首次购房、自住房或非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等是否属于普通住房,以及借款人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等,银行将对这些风险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二是贷款合同对于贷款利率调整。”省银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以上两家金融机构出台的政策来看,完全符合了央行的要求,具体的实施细节由银行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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