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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资行所持雷曼债回收几率甚微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19日 09:11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 李 强

  雷曼兄弟的倒掉,无疑又将给中资银行的海外投资带来一笔不小的亏空,具体的受损情况如何?我国的金融界应从中吸取怎样的教训呢?昨天,全球第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均富会计师行合伙人兼重整破产部主管邓忠华向晨报记者详细解读和预判了雷曼事件对中资银行的影响。他表示,一旦雷曼兄弟落入破产的泥沼,中资银行所持雷曼债回收的几率将极低,比较理想的结局也就是收回10%左右的投资。

  雷曼债权人亏损至少五成

  雷曼兄弟申请破产保护以来,其负面效应逐步显现,迄今为止,已有数家中资银行被披露持有雷曼相关债券,根据最新统计,工行、中行、招行以及兴业四家中资行所持债券规模近4亿美元。此外,建行、交行还在核查当中,目前,相关银行尚未对上述投资与交易计提减值准备。

  那么,中资行投在雷曼身上的合计约30亿元人民币的海外资产,将在这场金融风波中损失多少呢?据邓忠华分析,按照国外的破产程序,处于重整阶段的雷曼兄弟,其债务处置即便按最理想的结局推算,债权人亏损一般也要达到50%以上。邓忠华长期担任香港会计师公会破产管理会计师委员会主席一职,是破产领域的资深专家。他介绍,目前,雷曼兄弟还处在重整阶段,还没有糟糕到破产清算的地步。在重整阶段,中资银行持有的雷曼债券,将按照最终拟定的重整方案来处置,即所有相关债权人按照所持债权的比例,投票来确立一个重整方案,但这个方案肯定将造成债权人的亏损,而到底亏损多少,还要看雷曼自身的情况。“理论而言,重整要比破产清算的损失少一些。”邓忠华表示,按照国际经验,如果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最终债权人拿回10%的投资就已经非常理想了。而重整方案则会宽松许多,但一般而言,债权人想要拿回50%以上投资的可能性也不高。邓忠华最后强调,现在雷曼还没有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中资行的债券投资还没有落入最差的境地。

  内地应尽早建存款保险制度

  尽管内地金融机构面临破产的案例至今仍然十分罕见,但是雷曼兄弟的教训,却给我国金融业应对经营风险敲响了警钟。邓忠华认为,我国金融业有必要在破产制度建设上未雨绸缪。

  据邓忠华介绍,按照我国最新的《破产法》,不同类别的债权人在公司破产后有索偿的优先顺序:一旦进入破产程序,优先索偿的是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按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赔偿;然后是有关政府的税收;第三才是一般债权人的权益保护。不过,政府一般都不愿看到金融机构破产,都会采取行政接管的手段,争取重整成功,即引入新的金融机构对发生风险的机构进行投资和并购。但是,如果并购重整失败的话,金融机构真的落入破产境地,那么,对于存款人来说,他们只属于一般债权人,如果国内没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话,存款人的索偿次序是比较靠后的。

  邓忠华建议,雷曼兄弟以及次贷风波给我国金融界敲响的警钟之一,就是国内应该尽早建立和完善存款保险制度,来保障广大存款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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