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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向储户推销保险遭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28日 21:47  CCTV《经济信息联播》

  本来到银行是去存款,拿到的却是一份保险合同。过些天再去取款,却要被扣除违约金600元,重庆的一位消费者最近就遇上了这样的事。

  最近,重庆魏女士的父母在当地一家银行存了一万块钱。十天后,因为家里有急用,当魏女士打算把钱取出来的时候,却被告知,如果取款就要扣掉600元的手续费。

  重庆市民魏女士说:“(邮政储蓄银行)说我们存的是保险的形式,他觉得是退保。”

  记者看到,魏女士提供的这份手续确实不是存款单,而是一份福寿分红两全保险合同,魏女士的母亲也不是存款人,而是被保险人。

  魏女士父亲说:“ 那天我们去存款的时候,她(工作人员)说你最好存保险业务,我根本就不懂保险,我心想存在邮局怎么会做保险业务呢?她(工作人员)就帮我们填写。我说要利息高的,她说这种利息就高,有几年分红,还有利息分红。”

  根据合同约定,这种保险给客户有保本的利息和年终分红两种回报,保本利息低于银行利息,和分红收益加在一起,会超过银行利息。但合同还同时约定,保费在两年以前支取,就要扣除一笔违约金。

  重庆市合川区张桥镇邮政储蓄银行工作人员说:“肯定要扣钱。因为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就说了5年之内不得支取。”

  让魏女士庆幸的是,经过与银行负责人的交涉后,他们被允许退了保,也没有被扣违约金。记者在调查中也了解到,类似的情况,在北京、广西等不少地方也都发生过,储户本来到银行是去存钱,结果却被推销了一份保险。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顾问邱宝昌说:“银行工作人员不得为保险公司代销保险业务 商业银行法有明确规定 不如实告知投保人或者误导投保人签定保险合同的话 这就涉嫌一种欺诈行为 消费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并且要求实施欺诈的工作人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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