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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陵县“8·10”ATM机24万元现金被盗案成功告破。据初步审查,偷窃行为原来是银行保安内外联合所为。
8月10日,高陵县警方接到某银行一营业点报警:银行营业厅里自动取款机内24万元现金被盗。由于案发地点的营业厅门窗完好,ATM机所在房间的防盗门均没有明显撬压痕迹,且ATM机系用钥匙打开,专案组研究确定作案对象应为银行内部人员。根据ATM机资料显示,犯罪嫌疑人作案时间为8月10日凌晨2时29分57秒至2时59分06秒。这个时间,在营业点值班的只有4名工作人员,分别是3名保安张某、陈某、方某和支行行政值班员吴某。针对这4人,警方进行了谈话及外围调查。